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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三证合一(2)

什么是三证合一(2)

时间:2018-03-20 BBS论坛 我要投稿

从“三证合一”到“一证一号”

其实,组织机构编码并不复杂,尽管现有的法人登记制度是按企业、事业和社团分散实施,但没有到毫无头绪理不清而必须另建一套注册体系的地步。民法通则规定的四大法人,都有相应的管理体制。通过登记确立法人资格的组织机构比如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就不用说了,即使依法无需登记、自成立就天然具备法人资格(或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机构也有非常清晰的管理体系。就拿工会来说,《工会法》第十四条“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虽无需登记,但这些组织应该都有相应的审批设置程序。而《工会法》中所述“基层工会组织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这部分组织则需要办理社团登记,归各级民政部门管理。再如,科技、卫生、教育、出版社等等机构,虽然设立分别由不同的行政机关审批,但均属前置审批性质,其法人资格的确立,还需办理事业、社团或企业登记。所以,机构编制、工商和民政部门的审批登记范围几乎可以覆盖国内的所有法人。而其他诸如国外住华办事处等等机构也是有相应的登记程序的,就总数达上千万的组织机构整体而言,这些未纳入法人管理制度的组织机构只能算作小概率事件,只需个别处理即可,没必要因这部分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机构编码而另搞一套注册体系。应该有一个基本的判断,就是不属于工商、民政、编委管理的只能是不具备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内部机构,其编码问题完全可以通过标准设定的自定义区解决。

把组织机构代码转由机构编制、工商和民政这三个支撑我国法人制度的主线颁发,实现营业执照(其他性质组织机构法定审批登记文书或证照为事业单位登记证、社团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等)、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技术上应该不存在任何障碍。特别需要指出的是,纳税人代码其实就是组织机构代码,在其前附加的行政区划代码是可根据属地管理范围自动生成的。所以解决了组织机构代码证与营业执照等证照的合一的问题,就意味着税务部门可以直接利用工商登记成果,等于解决了税务登记证的合一问题。如:

1、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群众团体等这些无需登记而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机构代码,可以随同机构编制批准文件颁发,或采用印发标准代码目录以及在机构编制、统计等政府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等不同方式公布供社会查验;

2、事业法人都有事业单位登记证,只要在登记证上增加个“组织机构代码”项目以及在组织机构代码基础上通过添加一个所属行政区划代码而自动生成的“纳税人代码”项目即可;

3、企业都有营业执照,只要在营业执照上增加个“组织机构代码”项目以及在组织机构代码基础上通过添加一个所属行政区划代码而自动生成的“纳税人代码”项目即可;

4、社团和民办非企业机构都有民政部门核发的登记证书,只要在登记证上增加个“组织机构代码”项目以及在组织机构代码基础上通过添加一个所属行政区划代码而自动生成的“纳税人代码”项目即可。

具体操作建议:按照国务院国发{1989}第75号文规定,组织机构代码要结合机构编制审批、企业、社团登记工作颁发。因此,为所批准或登记的组织机构颁发代码应该是各级机构编制、工商和民政部门的义务。质监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是在当时事业法人尚未开展登记、社团登记尚未全面推开、颁发代码缺乏载体的情况下产生的,在国家法人登记制度逐步完善、有效法定审批登记文书或证照非常健全的现在,代码的载体已不存在任何问题。因此,独立的代码证存留的必要性就值得商榷了。

三证合一可以根据不同情况分步实施。

凡已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工商、民政、机构编制等部门可结合诸如年检、换照等方式,在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登记证、社团登记证上逐步添加组织机构代码和纳税人代码,并在系统后台将组织机构代码作为注册登记事项的必备项目,实行“三证合一”。

凡在法定审批登记文书或证照上已经标注有组织机构代码(如全国所有民政部门管理的社团登记证上都包括组织机构代码),完全具备了代码的查验记录功能,只需生成纳税人代码并添加在相应证、照上即可。因此相对应于这部分机构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就没有存在的意义了。为有序推行“三证合一”,对组织机构法定审批登记证照上没有标注组织机构代码和纳税人代码的,可将现行质监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暂作为过渡和补充,最终随着“三证合一”的推进而取消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对新成立的组织机构怎么实现“三证合一”呢,怎么在一个统一的编码系统中解决跨部门、跨系统代码的唯一性问题,以及怎么才能解决使全国每个组织机构审批登记机关都能够免费、实时、方便地获取组织机构代码问题是保证“三证合一”制度在全国范围全面推开的关键。这需要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应对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基本统计单位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颁发和税务登记业务流程进行梳理和再造,通过建立一个全国集中统一的、仅面向各级机构编制、工商、民政这三个组织机构审批登记机关(同时也视同代码的颁发机关,亦可包括诸如工会等依法有权设立机构的机关)开放的内部代码申领平台(即号码库,最多一万多个用户,管理的信息仅仅包括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邮编、电话、所属行业等几个涉及组织机构的“识别信息”和“属性信息”字段,一台小型服务器足矣)解决各级组织机构审批机关的代码号的分配领用问题。另一方面应对现行法人登记管理相关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进行必要的修订,将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作为法人登记事项的组成部分纳入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各级组织机构审批登记机关仅需按照现在国家统计局、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民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实施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中的“识别信息”和“属性信息”两部分(不包括基本单位名录库的“数据信息”)的数据要求在线提交,就可以从这个平台自动、随机、实时、预先获取准备批准或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的全国唯一的组织机构代码(技术上非常简单,八位流水号随机分配,校验码自动添加)。代码申领平台无需重复建设,可以参考法国机构编码的做法,由国家统计局利用现成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制度运行和维护。统计部门可通过组织机构代码号的分配和管理直接与工商、民政、编委等组织机构审批登记部门对接获取基本单位名录数据,因此也就无需再颁发统计登记证搞统计基本单位登记了,从而减少组织机构设立的又一个登记备案环节。公安的刻制印章备案完全可以并入工商、机构编制和民政登记同步进行,因此再减少一个审批备案环节,可谓一举多得。

有了在线获取代码的便利,各组织机构审批登记机关就可将组织机构代码和纳税人号码随同审批登记的其他事项打印在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登记证或社团登记证上,无论组织机构如何变化,如迁址、更名等等,这个代码始终不变,从而实现“四证一章合一”。这样既可使组织机构在一出生就从源头上有了全国唯一的、由审批登记机关颁发的法定代码,也通过组织机构“识别信息”和“属性信息”元数据的统一和推广,使组织机构代码实质性地得到应用,为税务、银行、统计、社会保障、安全、质监等等政府部门调用、共享注册登记信息,进行部门间信息交换创造条件。同时也为统计部门实时掌握全国法人情况提供了新的技术手段。尊上所述才应该是建立统一代码标识制度的核心和本质。

不能把建立统一代码标识制度与搞“中间件”、为各个部门提供信息服务混淆起来,要是那样的话,在互操作技术高度发展的今天,根本没有必要单独搞一套统一的组织机构代码系统,只是在各个部门独立的编码系统的基础上(如企业的注册号、事业法人登记号、社团登记号等等)加个统一的系统前缀、并对其加以固化(即不再随注册登记号的变化而变化,做到终身不变),就可以具有组织机构代码唯一性、稳定性、可扩展性等的功能要求,形成全国组织机构编码的统一系统,同样可以满足各个部门间信息交换的需要。

颁发代码与组织机构审批登记结合,还可减轻组织机构办理统计证、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负担,节省大量社会资源。

组织机构代码结合国家统计局、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民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实施的“基本单位名录库”搭建一个代码申领平台,解决各级组织机构审批机关的代码号的分配领用问题,软、硬件都算下来有个十万元应该够了吧,代码载体再与审批登记证件相结合,减少基层组织机构四个举办设立登记注册环节和每年的年检,乃国之幸、民之福也。

随着三证合一的实施以及组织机构“识别信息”和“属性信息”的统一、共享,各类组织机构注册号或登记号(包括纳税人代码)包含的的主体标识功能,或将为具有唯一、终身不变功能的组织机构代码所取代。组织机构代码纳入登记证(照)的真正意义在于将组织机构的“身份证”与组织机构的“身份号码”统一起来,为建立以共享组织机构“识别信息”和“属性信息”为基础的社会信用体系奠定技术基础,也为税务、金融、社保、安全、质监等各个领域直接利用法人注册成果提供方便。而现行的企业注册号、事业单位、社团注册号因其在证、照管理方面所具有的特定功能(不同于组织机构代码,可根据证、照管理需要而设置编号规则,亦无需保持号码的终身不变)将会保留继续发挥现有的作用。最终实现一照(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登记证)一号(组织机构代码)+ 用于内部证照管理的编号(现行企业注册号、事业社团登记证登记号)的结果。

办证只需跑一地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当前 “三证合一”登记正处在试点阶段,很多省份已经在做相关计划,待条件成熟后,逐步将企业设立所需三个证件三个号码合并为一个证件一个号码。

就在国庆节后,安徽首张“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发放,同时湖南省永州市也颁发了湖南省首张“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吉林省工商局一位工作人员也告诉记者,“这个计划我们有,今年要开展试点,但是具体的方案还没有正式出台,正在制定中。”

此外,辽宁省也将计划开展此项改革,据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将首先在沈阳、鞍山、朝阳三市开展试点,于今年年底前在其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试行,并于明年3月在辽宁省全面推开。

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三证合一”登记改革后,企业设立更省力。按照过去企业设立的规定,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分别需要跑工商、质监、税务三家部门,改革后,企业只需一次性提交材料。

另据记者了解,“三证合一”后企业申报也更加便捷。过去办理 “三证”,企业需填写三份申请,填写64条信息,重复提交多种材料,费时费力。改革后,申请人只要填写一张申请表,填写17条信息,就可完成“三证”设立申请。

按照张茅的表述,在经历过一番商事制度改革之后,还要进一步推进登记注册制度便利化,“ 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则最大程度地实现便利化,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

试点工作

江苏省工商局副局长杨卫东介绍,去年1229日,江苏在省一级以及宿迁、泰州、苏州工业园区、扬州市等10个点同步开启“三证合一”登记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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