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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阜新报复伤害纪检干部案一审判决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2月21日 03:25 辽沈晚报

本报讯记者许刚通讯员张勇报道:昨日,记者获悉,曾被阜新市列为1号案件的贪官之妻指使歹徒报复纪检干部 案(详见本报8月18日一版报道)的3名主犯被依法严惩。

今年7月1日早7时50分,刚刚走出家门准备上班的阜新市纪委检查一室副主任陈明突遭两名歹徒袭击。陈明 当场被其中一名歹徒用尖刀刺透胸部,生命垂危,幸经医护人员奋力抢救方脱险。

经当地公安机关奋力侦破,一周后,刺伤陈明的两名歹徒曾祥前和赵天臣相继落网。两人交待,原来指使他们刺 伤陈明的幕后主凶竟是因非法占有公款18万元而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的原阜新市公安局细河公安分局局长李中全之妻 --原阜新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干部孙德颖。而作为省优秀纪检监察干部的陈明恰恰是使李中全一案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关键人物 ,也正是为此,陈明才成了孙德颖一定要报复的仇人。

案件的侦破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省委书记闻世震立即作出了“这是一起严重的报复事件,要严惩主谋和 凶手”的重要批示;省委副书记孙春兰,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唯众专程到阜新看望了受伤的陈明;阜新市立即将此案列为 1号案件。8月12日,隐藏在呼和浩特的孙德颖终于落网。

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最终一审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用刀刺伤陈明的曾祥前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孙德颖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赵天臣有期徒刑5年。

据悉,目前,陈明的身体已基本恢复,但因被刀伤及肺部,已构成6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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