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为聊城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
原文载《近代史研究》2016年第5期,注释从略
·专题论文·
金允植、鱼允中与“壬午兵变”的善后处理(二)
张礼恒
二、指证李昰应为“壬午兵变”的幕后主谋
李昰应是“壬午兵变”的幕后主谋,这是中日韩学术界的共识。学术界的这一观点也得到了记载“壬午兵变”的大量史料的印证。遗憾的是,尚无人对这些史料进行梳理、排列、比对,提供一个史料翔实、令人信服的证据链。与此相关,是谁最早提出了这一观点,并得到了他人的依附,最终成为一个定论?依笔者所见,最早提出李昰应为“壬午兵变”的幕后主谋的是朝鲜人金允植、鱼允中,中间经过黎庶昌、马建忠、薛福成等人的唱和,后经周馥、张树声、李鸿章等人的认可,最后成为清政府的结论。
现存史料显示,中国人比较早地提出李昰应为“壬午兵变”的幕后主谋这一命题的是黎庶昌、张树声、马建忠、薛福成等人。1882年8月8日,驻日公使黎庶昌致电代理北洋大臣张树声,声称:“高丽乱党杀王妃及闵氏大臣等十三人,王无恙,王父大院厅(当为“大院君”之误)执政。”这是中国人第一次且以含混的语言指证大院君为“壬午兵变”的幕后主谋的史料记载。代理北洋大臣张树声则是最早明确指证大院君为“壬午兵变”幕后主谋的中国人。8月9日,张树声致函总理衙门,明确提出,综合各方面信息,“李昰应果为乱首,欲坏通商之局,王虽无恙,势无能为”。8月11日,先期赴朝侦探的马建忠致函张树声,“初九日之事,系国王生父兴宣君李昰应率众倡乱”。12日,薛福成在《上张尚书论援护朝鲜机宜书》中,将李昰应直接指认为兵变的主谋,提议“王师既到,宜为书声明专讨乱党违命启衅之罪,檄召李昰应赴兵船问状”。
然而,上述所有中国人关于大院君为“壬午兵变”主谋的说辞,都晚于朝鲜人金允植、鱼允中,并且都受到了金、鱼两人的影响,大有先入为主之嫌。揆诸史料可以发现,金允植、鱼允中指证大院君为“壬午兵变”主谋一事,经历了一个由吞吞吐吐到坚定决绝的过程。8月1日,周馥与金允植就“壬午兵变”问题进行了第一次笔谈。在这次交谈中,金允植以身在异国他乡为由,拒绝指证兵变主谋,声称:“乱党为谁,在此无缘知得。”8月2日,金允植、鱼允中在与周馥的第二次交谈中,尽管没有挑明,但已经开始将大院君李昰应作为兵变主谋的嫌疑人。为了敦促清政府迅速派兵入朝平叛,金、鱼两人声言,此次兵变绝非空穴来风,是去年李载先、安骥泳未遂政变的重演,“非系一时乱党之所为”。尽管金、鱼两人没有说明李载先是大院君李昰应的长子,但实质上他们已经将李昰应锁定为兵变主谋的怀疑对象。8月5日,周馥与金允植、鱼允中举行了第三次笔谈。据张树声称,交谈伊始,金、鱼两人“词意甚危,似有难言之隐。比属周道与金允植往复追询,始据尽露底蕴,知其国向日乱党,实李昰应为首,即该国王本生之父”。这是朝鲜人金允植、鱼允中首次指认大院君李昰应为“壬午兵变”的幕后主谋,自然也就是清政府第一次知道大院君李昰应与“壬午兵变”的关系。从时间上看,它比黎庶昌、马建忠、薛福成、张树声都要早。而事实上,所有这些人关于大院君李昰应为“壬午兵变”幕后主谋的说辞,都是对金、鱼两人观点的附会、传播而已。在这些人当中,马建忠是亲临朝鲜的第一人,但他所有探知关于“壬午兵变”消息的渠道基本上都来源于向导官鱼允中。据史料记载,8月10日晚10时,丁汝昌率领的3艘侦察兵舰抵达朝鲜汉江口,马建忠随即指派随舰前来的向导官鱼允中“遣人登岸至花岛,将所开各节打探着实,连夜回报”。11日凌晨两点,鱼允中向马建忠汇报了搜集到的情报,并受命翌日派出亲信进入汉城侦察,设法让国王派高官前来商讨事宜。当日12时,马建忠在“威远”号上听取了鱼允中的禀报,祸首直指李昰应。鱼允中称,李昰应本是国王李熙之父,国王幼龄践位,李昰应代摄国政,大权独揽,唯我独尊。国王亲政后,李昰应痛感失意,为夺回权柄,豢养死党,曾经数度寻衅。国王碍于亲情,免而不咎,遂使李昰应有恃无恐,最终发展到煽动兵变,酿成巨祸。马建忠据此对“壬午兵变”的前因后果,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较好地完成了先期奉命入朝侦察的任务,其侦察报告的撰写自然也就以鱼允中的汇报为资料依据。11日,马建忠指证李昰应为兵变祸首的侦察报告由此出台:“初九日之变,其为昰应借清君侧之名,剪除国王羽翼,徐以窥伺藩位无疑。”鱼允中也于当天致函周馥,宣称李昰应为祸首,“乱魁即此人”。8月15日,丁汝昌带着马建忠的侦察报告,“自朝鲜乘‘威远’船驶回津门,面禀一切”。于是,在清政府此后涉及“壬午兵变”问题的历史记载中,出现了一连串的“据此”。同一天,张树声致函总理衙门,据马建忠禀报,“李昰应借减饷事为端,率众倡乱,酖杀王妃”,“假清君侧之名,窃据大柄”。8月18日,清廷发布上谕称:“前据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暨张树声先后奏称,朝鲜乱党滋事,突围日本使馆,伤毙人命。朝鲜王宫同时被劫,系该国王之本生父李昰应为首。”就连9月3日才从合肥赶到天津的李鸿章,在听取了张树声等人的汇报后,也认定李昰应“实为祸首罪魁”。有关李昰应为“壬午兵变”幕后主谋的定论至此形成。
溯顾李昰应为“壬午兵变”幕后主谋定论的形成过程可以发现,这一定论经过了一个由异地臆测到实地侦探的演变历程,从个人的推断,中间经过数级政府机关的层层肯定,最后上升为清政府的定论。逆向倒推则发现一个特别有趣的现象,即朝鲜人金允植、鱼允中几乎是清政府所有有关“壬午兵变”信息的来源地,金、鱼两人始终处在兵变信息漩涡的中心位置。据此完全可以这样说,暂且不论金、鱼两人的观点是否符合事实,单从其观点所产生的效应来看,金、鱼两人的观点、倾向性意见,左右甚至是操纵了清政府的判断,规划了清政府处置“壬午兵变”善后问题的政策方向。从这个意义上说,无论是马建忠、薛福成、黎庶昌、张树声,还是总理衙门乃至清政府的决策中枢军机处,都成为了金、鱼观点的附会者、传播者。端坐前台的是清政府,蛰伏幕后的则是朝鲜人。金允植、鱼允中指证李昰应为“壬午兵变”幕后主谋的进程,获得了阶段性胜利。
无论是中华法系,还是英美法系,案件的审理都讲求证据,强调事实,盛行当庭对质。前述指证李昰应为“壬午兵变”幕后主谋的全部过程则是只有原告、没有被告的审理。可以说,这是一场缺席的审判,其结论尚待核实、评估。因而,指证李昰应为“壬午兵变”幕后主谋的案件审理工作仍将继续,并且呈现出白热化的趋势,所有的证人、证词都在向着不利于李昰应的方向演化。因为指证者除金允植、鱼允中之外,又增添了朝鲜人赵宁夏。被告李昰应也站在了应有的位置上,实施了绝地反击,为自己进行无罪辩护。
李昰应的无罪辩护,从他进入中国起就已经开始了。9月6日,李昰应致函旅顺港坞工程总办、道员袁保龄,详述“壬午兵变”的起因,是因提调闵谦镐克扣军饷、未能及时发放军粮所致。自己是应国王之请,于危难之中出面,安抚了乱民,稳定了大局,应是平乱功臣,而非祸首。至于戕杀大臣一事,纯为平息民愤而为,“大抵被害之诸臣多年误国,触其众怒,致此乱作”。针对李昰应“为人狡枭,势能挟众以逞”的性格特征,清政府高度重视调查取证工作,组成了高级别的预审会。9月11日,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李鸿章、代理北洋大臣张树声举行问讯会,但毫无结果。9月13日,津海关道周馥、道员袁保龄、道员马建忠联合会审。李昰应凭借宦海沉浮的丰富经验,机敏地应对种种盘问,大谈执政十年的丰功伟绩,痛诋时政,将兵变的爆发归咎于四起的民怨,洗刷兵变祸首的罪名,为自己作无罪辩护。最为叫绝的是,他把国王李熙当成了挡箭牌,利用清政府官员无法向朝鲜国王调查取证的特殊条件,将其进入王宫说成是应国王之召,将闵谦镐、金辅镐被杀后家产充公,以裕军饷,说成是奉国王之命。当遇到难以回答的诘问时,李昰应则以一副冤屈者的姿态,当庭咆哮,声称愿与传言者,“同庭对质,黑白可辨矣”。经过如此一番渲染、辩解,李昰应不仅不是兵变的祸首,反而成了平定乱局的功臣。由于缺乏确凿的证据,就连足智多谋的马建忠一时也无法奈其何,只能用似是而非的话语,自圆其说,称“以执事居疑似之地,故人言如是”。
其实,早在清政府宣布李昰应为“壬午兵变”幕后主谋之前,精通法律的马建忠就对金允植、鱼允中的指证提出了质疑。8月14日,马建忠问:“兵闹之事果为减粮耶?抑太公阴使之耶?”鱼允中答:“兵闹始也阴约之,中也激之(有通文,倭人见之),末也指使之。”8月16日,马建忠为将李昰应之案办成铁案,明显感觉证据不足。他说:“彼人之罪,虽已可指,奈无实据,碍难下手,则如之何?”鱼允中辩称:“赵(赵宁夏)、金(金宏集)与中,亦连连署作据。”清军登陆后,也可“使国民作据,亦可闻国民起公愤,发文八道,约以七月十七日会击此贼”。另外,其散发的通文也是罪证之一。马建忠对此仍是心存疑虑。与李昰应当庭过招的受挫,验证了马建忠最初的担心绝非多余。因而,收集证据,用事实说话,就成了坐实李昰应为“壬午兵变”幕后主谋的关键所在。这个任务,再次落到了朝鲜人金允植、鱼允中的身上。
作为信息的提供者,金允植、鱼允中承受的压力可想而知。为了尊严、信誉,也为了身家性命,金、鱼两人自然是全身心地投入到证据的搜集、整理之中。经过一个多月的努力,10月16日,鱼允中向周馥提供了一份长达数千字的控告书,堪称指证李昰应为“壬午兵变”幕后主谋的重磅炸弹。史称“鱼允中遂录乱事颠末一纸,又胪举李昰应平昔罪状一纸,大致与职道等所访情形相同,而详切过之”。在控诉书中,鱼允中详述了“壬午兵变”发生的过程及与李昰应的关系,指出李昰应“为人刚鸷奸险,欺天罔人。秉政十年,流毒一邦”,发动兵变,阴谋篡权,蓄谋已久。从还政于国王之日起,李昰应就在做着夺权的准备,其家丁皆选自军人,与军队保持密切联系。其子李载先与安骥泳、权鼎镐、李哲九等勾结成伙,密谋于1881年10月暴乱,只因事泄未遂。李昰应遂传文其骨干,约定今年7月28日再次起事。7月23日旧军闹粮饷事件打乱了其计划,李昰应遂乘势而为,借机发难,唆使乱党,枪杀政敌,导引乱军,冲击王宫,逼迫国王授权于他。由此判定,李昰应就是兵变的幕后主谋,言之凿凿,事实昭昭,不容抵赖。
为了进一步佐证结论,强化观点,鱼允中在控诉书中详细罗列了李昰应24条罪状,称:其代摄国政,“百事专擅”;大兴土木,勒索民财;抢夺民田,富可敌国;贪婪美色,淫乱王宫;任人唯亲,安插耳目;滥发货币,民不聊生;卖官鬻爵,“坏了名器”;“贪墨成风,剥割为事”;巧设名目,侵夺民财;家室豪华,奢侈腐化;嫖娼狎妓,“荒杂无伦”;暗杀政敌,排除异己;火烧王宫,图谋篡国;散布谣言,诋毁王妃;埋设蛊惑,诅咒王妃;杀人灭口,“草草磨勘”;密谋废立,欲登大位;策划兵变,冲击王宫;杀兄弑亲,灭绝人伦;唆使乱党,诟骂王室;封官许愿,收买乱民;派出刺客,追杀王妃;冲击使馆,为国构祸;抢掠民财,滥杀无辜。通篇读来,给人一种触目惊心之感,极具冲击力。但细细品味则可以发现,该控诉书只能称是李昰应的罪状书,距离认定其为“壬午兵变”幕后主谋还有一段距离,因为其中能够真正坐实的证据并没有几条,并且多是道听途说,传言附会,充其量是间接证据,而非直接证据。
清政府在指令金允植、鱼允中搜集证据的同时,还令人亲自进行调查取证。9月9日,马建忠与前来中国商讨善后问题的朝鲜兵曹判书赵宁夏进行笔谈,了解李昰应与兵变的关系。赵宁夏宣称,仓储官员克扣军粮是“壬午兵变”的导火线,由于处置不当,致使冲突加剧,演变为大规模的暴乱,李昰应对此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李昰应为了压制外戚势力,执掌国权,竟然唆使乱民惨杀政敌,尤其是闵姓官员;更为了铲除死敌闵妃,李昰应不惜引导乱民冲击王宫,逼迫国王授权于他。由于赵宁夏是乱民围困国王的目睹者,“乱军围王数十匝,其时只有二宦与宁夏而已”,其证词自然具有某种权威性,这为清政府坐实李昰应为“壬午兵变”的幕后主谋提供了有力证据。
遗憾的是,赵宁夏与金允植、鱼允中一样,因慑于李昰应身份特殊和淫威,为免遭日后报复,虽向中国极言李昰应的斑斑劣迹,但皆不敢出面当庭指控,再加上李昰应“语多狡展,坚不吐实”。这就使得所有对李昰应为兵变幕后主谋的指控具有极大的片面性,无论是直接证据,还是间接证据,都难以相互认证、比对,从而无法形成一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证据链。入朝军官袁世凯对此曾有过言说。他对朝鲜迎接官金晶熙说:“太公已经廷讯,言大王任用闵谦镐,激变士卒,与他毫无干涉。词颇不曲。在保定府禁守,即使不曲,我辈岂肯甘心乎?廷议必不负我辈,亦不使大王复失大权也。此案终不可翻也。”历史是由胜利者书写的定律,就这样降临到李昰应的头上。9月23日,清廷在证据并不确凿的情况下颁布谕旨,宣布了李昰应的罪名:“既不能于军人往诉时晓谕禁斥,又不能于入总庶务后讨捕乱党,实属谬妄。”朝鲜人金允植、鱼允中、赵宁夏等人对李昰应的指控大获全胜。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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