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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车征求意见临近期满 交通部召集专家再议方案

2015年11月08日 10:52   来源:央广网   冯会玲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一个月来,有关出租车改革的热议一直都在持续。根据交通运输部初步统计,目前他们通过网站留言、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多种渠道,搜集到公众反映的意见达4600多件。

对这样一件关系到每个人出行的问题,大家的确都很关注。在距离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还有最后两天的时候,昨天,交通运输部再次召开专家座谈会,就公众最为关心的几个焦点问题展开了讨论。21位来自不同地区、不同领域的专家从早上9点一直讨论到下午4点。对这样的一份关注度极高的法规,专家们都有哪些观点?又将给改革带来哪些影响?

大雪后的北京昨天又迎来了雨天,室外已是寒冬的凛冽,交通运输部一楼的会议室则因为热烈的讨论显得温度不低。专家一致认为,专车等新业态需要进行规范发展,但何时规范,专家意见不一。有专家提出应该让子弹再飞一会儿,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中心副主任朱巍认为:一个东西对与错,和它的时间掌握是否恰到好处密切相关。是不是在一个新的事物刚出来的时候就去监管?比如说强制去搞保险,比如说明确其平台责任,出了问题之后,要承担责任。应该有所为,有所不为。

广州交通委客运管理处处长苏奎强烈表示,不能再任其发展,无论对出租车行业、专车还是乘客,都必须尽快出台相关法规予以规范。苏奎说,现在各种解决问题的成本太高。有专车司机被杀的,现在专车司机和专车平台之间的矛盾,一点不亚于出租车司机和出租车平台,这个时间也够长了,不短了,2007年出现这种模式了,子弹飞在空中是打死人的。

参考西方对网络预约车的规定,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王军提出,未来出台的办法应在数量和价格方面考虑市场的调节作用:“预约车在传统的西方国家,绝大多数没有数量和价格限制的。现在这样规定了,很多地方可能会进行数量限制,还是会造成很大的供给不足。如果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就可以不设定行政许可。十三条和第三条可以修改一下,应该以市场调节为原则设定数量限制,或者说制定政府调节价为例外,这样的话,如果地方想设立数量限制,想制定政府指导价,必须有非常强有力的理由来证明为什么这样做。”

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教授张柱庭认为,专车驾驶员的资质、管理涉及公共利益,应当由政府统一管理更为合理:“大家老希望平台管,到几家公司我问了一下,你能有多大的能力管他,实际他们告诉我说,这个保证不了。所以他说我平台能管什么,管服务质量,这个没有问题,但是这些资格性的问题恐怕只能政府来管,所以我觉得这里面的分工还是要分清楚,政府管哪些,平台管哪些,不能笼统说都是平台管就好,政府管就不好,涉及公共安全公共利益的问题,就应该是政府来管,不应该交给平台,平台事实上它也管不了,它也接收不了这个。”

对于出租车改革的立法,朱巍提出,交通运输部应突出原则性、底线性。对于现行法律没有规定的、确实严重影响到社会稳定或消费者权利的,可以做一个补位性的规定,比如平台责任到底是什么?“出现问题之后按照现在这个规定,确确实实平台责任是混乱的。”交通运输部可以在补位这个地方把平台责任到底,什么要承担责任把它说得清楚。再比如说多点底线性的规定,专车必须要购买保险,平台必须要承担责任,必须要对司机加强监管,这方面应该有标准。

北京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郭继孚说,考虑到各地的情况不一样,最后出台的规定不应一刀切,切切实实要给地方,因为要因地制宜。“北京市是这么一个密度的地方,跟井冈山它不一样,大小城市密度高低不一样,政策是不一样的,毫无疑问弹性也不一样。”

昨天的专家讨论,大家都争先恐后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即使是中场休息的10分钟,午餐的45分钟,专家们都站在走廊里、坐在餐桌前热烈讨论。可以看出来,专家们也都希望让未来的法规可以少留一些遗憾。

对于出租车改革的讨论应该说不会有终点,毕竟这件事情跟我们的出行有着密切的关系。据了解,交通运输部除了在中国之声做了三天的特别节目《今天我值班》外,也多次邀请专家、企业代表、普通百姓走到各地,就改革敞开大门听取意见,这样的做法确实值得我们去点赞。

政府广泛听取意见的姿态,也是希望这次改革能获得一个最大公约数,让老百姓能够拥有最安全、最便捷出行的环境,使改革真正让百姓有获得感。我们也祝愿最终出台的法规可以让普通百姓获得幸福感。 (记者冯会玲)

(责任编辑:何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