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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通”回顾--福建沿海与台湾金、马、澎地区海上客货直航综述-福建交通-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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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通回顾--福建沿海与台湾金澎地区海上客货直航综述

2013年第四期(总第200期)

来源:《福建交通》编辑部 时间:2013-06-09 点击率: 字体显示:

文/继列

“小三通”是指福建沿海与台湾金门、马祖、澎湖三大离岛之间的海上直接运输,不包括大陆与台湾本岛的海上直接运输(称“大三通”)。

“小三通”最早是由台湾方面提出的。自2001年元月启动以来,“小三通”至今已12年多,至2013年4月29日,累计运营101890航次,客运量突破1000万人次,达到10006177人次,并创造了两岸直航的“福建模式”(悬挂公司旗),为两岸“大三通”提供了直接借鉴的经验。值此之际,特撰此文,以资纪念。

“小三通”启动背景

1979年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其中呼吁两岸应“尽快实现通商、通航、通邮”,这是第一次提出两岸直接“三通”的主张。1985年交通部发布《关于从事对台贸易运输的外国籍船舶管理问题的通知》后,台湾的禁航政策开始松动。1986年1月,台湾当局正式宣布外籍船舶可以经过第三地前往大陆港口靠泊作业,两岸海上运输开始进入间接通航阶段。1994年6月,“金马爱乡联盟”提出“金马与大陆小三通说帖”,主要是希望台湾当局能让金门对厦门,或马祖对马尾载运旅客、货物或邮件,直接航行至对岸,建议以“单方通航”、“定点直航”或“先海后空”、“先货后客”等方式,逐渐地进行“小三通”。此后,“小三通”这一名称便渐渐屡见两岸报端。

1994年起,福建省交通厅科技处以软科学课题方式,组织专家、学者对海峡两岸海上直航与航务相关的技术操作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论证。课题组从福建与台湾及金、马、澎地区海上直航相关港口、航道、船型、气象、水文、航线的选择以及海峡两岸航运法律的差异等方面进行深入的调研,提出了直航的预案与解决问题的建议。在此基础上,1995年省交通厅组织立项,由省航海学会开展《关于实现闽台海上直航有关问题的研究》,组织专家学者就两岸海上双向直航的航政管理、福建率先实现海峡两岸双向直航的优势及其操作构思等进行了系统的研究论证,并提出了“两岸三通、福建先行”的思路,从技术层面上提出了供有关方面决策的对策性建议,为闽台两岸海上直航做好前期理论准备工作。

1995年5月,台湾交通主管部门公布了《境外航运中心设置作业办法》,在货物不通关、不入境前提下,允许两岸挂方便旗船舶在两岸间开通直达班轮,从高雄港转运大陆外贸货物,或经第三地运送两岸贸易货物,开始实行分阶段开放两岸通航政策。1997年1月22日,两岸交通主管部门分别以大陆的海峡两岸航运交流协会、台湾的海峡两岸航运协会名义在香港举行会谈,就高雄与福州、厦门港之间的试点直航(台湾方面称为境外营运中心)问题达成共识并签署了会谈纪要,明确福建省的福州、厦门两港与台湾高雄港间开通集装箱班轮(挂方便旗),率先在福建省实现大陆对台海上货运直航。在两岸航运界的共同努力下,1997年4月19日,厦门轮船总公司“盛达”轮从厦门港首航高雄港,两岸集装箱班轮试点直航正式启动。两岸通航问题取得了重要的突破。

2000年3月21日,台湾“立法院”通过《离岛建设条例》第十八条修订:“为促进离岛发展,在台湾本岛与大陆地区全面通航之前,得先行试办金门、马祖、澎湖地区与大陆地区通航” (通称小三通条款),为金门、马祖、澎湖与大陆地区通航,解决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的限制,提供了法源。2000年12月13日,台湾“行政院”根据“离岛建设条例”,通过了“试办金门马祖与大陆地区通航实施办法”,作为“小三通”的管理依据。台湾“陆委会”亦完成“金马试办小三通说明书”,其中说明“小三通”的目的、基本原则、开放项目、两岸协商及“小三通”对金马的作用等,“小三通”成为一个正式名词。2000年间,两岸媒体大量报道有关“小三通”准备情况,舆情沸腾。

2000年11月15日至18日,以时任国台办经济局副局长唐怡为组长,交通部海峡两岸航运交流协会理事长胡汉湘和外经贸部、公安部、信息产业部、海关总署等单位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就福建开通对台湾离岛“小三通”准备事项专程来闽调研。时任福建省交通厅厅长洪长平指派笔者同厅台办配合省台办全程陪同、参与调研。调研组考察了福州市连江县黄岐台轮停泊点、福州马尾客运站、厦门和平码头及厦门港有关货运码头,并调研参观两岸试点直航首航的厦门轮船总公司,听取了省交通厅有关福州港、厦门港开通高雄港集装箱试点直航3年多来的基本情况、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以及《福建省沿海与台湾金门、马祖地区“三通”工作方案》实施情况汇报。18日上午,调研组在厦门宾馆五号楼会议室召开座谈会,会议涉及开通口岸、航务技术层面及参航公司、船舶的资质和双方船舶往来的挂旗问题。鉴于进出双方港口船舶挂旗的敏感性,会上有的同志提出设计专门旗(类似港澳用某一种花为标志)用于“小三通”船舶使用,有的提出船舶进入对方港口时不挂旗的方案,笔者根据厦门轮船总公司“厦客13”号轮1999年承担厦门至金门之间的红十字交流任务时采取挂公司旗的成功实践,建议福建沿海与金、马地区海上直接通航进入对方港口时,船舶采用挂公司旗而且进出双方港口不升挂对方旗的变通方式。当时座谈会上,挂旗方式没有定论,国台办经济局负责人表示将各种意见带回北京研究。过了不久,根据省台办转报,国台办和交通部明确同意“小三通”船舶采取挂公司旗方式的方案。省交通厅即通过福州外代、厦门外代公司,要求当时向我方申请首航的台置连江县(马祖)的新华航业公司(台马轮)以及金门县公共车船管理处(金门浯江轮渡有限公司太武轮、浯江轮)提供公司旗的样式作为依据。样式报来后,省交通厅即转省台办,由省台办通知沿海各相关部门,省交通厅通知各港口单位。

2001年1月2日“小三通”客运正式首航之前,台湾当局先单方面宣布“小三通”从2001年1月1日启始,并决定2001年元旦由金门、马祖直航厦门、福州。其时,金门方面已准备于2001年1月1日上午由一艘金门籍船舶首航厦门,但该船未向我方正式申请,于1月1日上午9时从金门出发,省台办获悉后及时采取措施缓解了该船进入厦门港。

2001年1月2日上午,台湾连江航业公司所属“台马”轮运载507名香客(包括台置连江县县长刘立群及县议会议长陈振清、民意代表曹尔忠等)从马祖首航福州马尾,11时30分抵达马尾青州码头。同时,金门车船处所属“太武”轮(运载包括金门县长陈水在、议长等金门官员在内的179名金门各界人士)及“浯江”轮(运载行李)由金门首航厦门,12时抵达厦门和平客运码头。这是两岸隔绝了50多年之后,“两门”、“两马”之间的首次客轮直航,正式启动福建沿海与台湾金门、马祖地区海上直接往来。当时,笔者在码头上每20分钟用电话向时任交通部水运局局长兼台办主任苏新刚汇报直航每一动态。

2000年12月29日,交通部确认以个案处理方式由厦门轮船总公司所属的“鼓浪屿”轮执行厦门至金门的首航任务,“鼓浪屿”轮是厦门轮船总公司在1998年专门为开通厦金航线建造的一艘小型客船。省交通厅运管局以行文方式确认“鼓浪屿”轮在金门的船舶代理公司为台湾台南瑞邦海运股份公司(设在金门),负责办理引航、靠离泊、申报船舶进出港等手续,要求对方引导船悬挂公司旗,并就此得到对方代理的书面承诺,厦门轮船总公司与厦门金门台胞联谊会签订了运送住厦门的金门籍乡亲返金探亲的航次包租运输协议。2011年2月4日,笔者陪同交通部海峡两岸航运交流协会理事长胡汉湘、交通部台办副主任李建生、省台办副主任陈玲专程到厦门指导检查首航工作,2月6日上午10时,“鼓浪屿”客轮悬挂公司旗从厦门港和平码头出发,载运157名厦门的金门籍乡亲(多为60岁以上老人),10时40分到达二担岛海域,与金门方面派来等候的“太武”轮会合后,金门建设局局长陈朝金、观光局局长林振查及引水员等6人随后登上“鼓浪屿”轮,由“太武”轮引航导,后由金门“金港一号”拖船引领驶进金门料罗港码头。此次“鼓浪屿”轮直航金门,厦门边检总站要求我船员须持国际海员证方准放行,厦门海事局特事特办在极短的时间内办理了国际海员证,事实上金门料罗码头方面只查验了船员服务适任证书。

2001年2月9日上午9时49分,“鼓浪屿”轮再次直航金门时,由于首次航行风浪较大,金胞157人中有较多晕船的,从海况因素考虑,不从大担岛外航行(风浪较大),改从大担岛与小金门之间穿过去,航行至大担岛与小金门岛之间虎仔屿附近海域时,迎面遇上台湾PP5505号海巡艇,对方询问后得知运送金门乡亲,即行离开。由于料罗港码头位于金门东部,距离厦门航距较长,且又靠近海峡、风急浪高,省交通厅运管局建议金门方面以后选择水头码头作为“两门”直航客运码头,料罗湾码头作为“两门”直航货运码头,金门方面后接受采纳并实施至今。

“小三通”发展历程

10年多来“小三通”通航经历了个案审批到相对固定航次(航班),再到定期航班管理,从两个口岸到多个口岸、从客运到货运的发展阶段,客运量从2001年的2.4万人次增长到2010年的149万人次。至2012年累计运送旅客956.23万人次,未发生一起旅客伤亡事故。

(一)“小三通”商谈情况

2001年1月2日“小三通”客运直航启动后,福州市马尾区政府及厦门市政府分别以福州马尾经济文化交流合作中心、厦门市两岸交流协会名义先后于2001年1月28日、2001年3月3日与马祖、金门地区代表签定了“两马协议”、“两门协议”。为落实“两马”、“两门”协议,进一步促进福建沿海地区与台湾金门、马祖、澎湖海上直航发展,2001年2月以后,省交通厅台办着手制定了有关马尾与马祖海上客运直航的工作预案、福建沿海地区与台湾地区金门、马祖、澎湖海上客货直航商谈工作方案和商谈预案,并会同省台办研拟了福建沿海地区与台湾地区金门、马祖、澎湖海上客货直航商谈协议(草案)。

在国台办、交通部台办、省台办的指导下,2003年1月8日,福建省交通厅以省交通运输协会水路运输专业委员会的名义先后在马尾卧龙山庄和福州温泉宾馆7号楼,与台置连江县县长陈雪生、观光局、财政局、港务处的代表(以马祖经贸文化交流联谊会名义),就福建沿海与马祖海上直接通航事宜连续数次举行了商谈,双方就通航原则、通航口岸、运力管理、船舶航行管理、船舶营运管理及其相关事宜达到共识。2月19日与马祖代表陈振清议长签订商谈纪要。

2003年3月15日,应台置金门县县长李柱烽要求,福建省交通厅以省交通运输协会水路专业委员会名义在武夷山闽辉大酒店,与金门地区民意代表吴成典、县议会议员杨应雄、金门县交通局、建设局的代表(以金马地区两岸交流协会名义),就福建沿海与金门海上直接通航的相关事宜举行商谈,双方达成统一共识,并签署纪要。

2007年1月20日,在福州于山宾馆,福建省交通厅以省交通协会涉台交通专业委员会名义,与金门地区民意代表吴成典、县交通观光局局长林振查、县议会议员杨应雄等人(以金门地区两岸交流协会的名义)在2003年3月15日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就福建沿海与金门问海上直接通航相关事宜进行了第二次会谈,双方就运力投入管理、舶行李舱设置、见证机构及方式、加强联络,推动公司设立办事处等达成了进一步的共识。

2007年8月15日,福建省交通厅以省交通协会涉台交通专业委员会的名义在福州西湖宾馆8号楼,与澎湖地区民意代表林炳坤、澎湖县议会议员陈清发、陈双全、县建设局的代表(以澎湖地区两岸交流协会名义),就福建沿海与澎湖间海上直接通航相关事宜进行商谈,双方就通航原则等方面达成初步的共识。

笔者作为我方商谈组组长参加了以上四次商谈全过程。这四次商谈交通部台办、国台办经济局、省台办都派员在会场外指导。双方共签署了四份商谈纪要,对规范福建沿海与金门、马祖、澎湖地区海上直接通航管理,促进“小三通”的健康有序发展打下最重要的坚实基础。“小三通”10年来运力投放、市场秩序监管、票价监督、通航管理、查验签注等规范运作都是在上述共识的指导下顺利进行的。

(二)“小三通”航线航班发展情况

自2001年1月2日首航至2002年4月,福建沿海与金门、马祖客货均以个案(专案)方式运营,经过一年多的发展,两门航线客流逐步加大。2002年4月16日,厦门一金门客运开通相对固定航班,每周二、五各往返一次,马尾仍为不固定航班。货运仍以专案方式从事福建沿海与金门、马祖间运输。2003年1月,马尾一马祖客运开通相对固定航班,每周2班;2003年8月福建沿海与金门、马祖客货直航从个案、专案过渡到通案管理。2006年6月8日,泉州石井一金门水头客运航线开通,每日2班;2008年8月31日,厦门五通-金门水头客运航线开通,每日4班。至2012年底,“小三通”客运航线共投入17艘/4000客位船舶,其中大陆方投入8艘/2265客位,台方投入9艘/1735客位,4条定期航线每天有46航班,至2012年底,小三通客运量达956.23万人次。

“小三通”货运于2001年8月27日正式启动。开通“小三通”货运的港口有福州港、厦门港、莆田港、漳州港、泉州港、宁德港等。福建沿海与金马澎直接贸易的货物可以通关入境。“小三通”货运先后开通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和莆田至金门,福州、厦门、泉州、宁德至马祖,厦门、泉州、漳州至澎湖13条不定期货运航线,双方共投入16艘货船/28954总吨,至2012年底,“小三通”货运量达1134.05万吨。

(三)“小三通”客货运的几个主要节点事例

客运方面:

2001年1月2日,台湾新华航业公司“台马”轮运载507名香客从马祖首航福州马尾;金门“太武”轮、“浯江”轮运载180名金门各界人士由金门首航厦门。

2001年2月6日,厦门轮船总公司“鼓浪屿”客轮运载在闽金胞探亲团94位金门乡亲从厦门直航金门,大陆客轮第一次正式直航台湾金门地区,标志着我省正式开通对台客运航线。

2001年8月2日,闽江航运总公司“曙光”客轮从马尾首次直航马祖,这是我省第二条对台海上客运航线。

2002年7月和2006年10月,澎湖地区的满天星航运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的“满天星1号”(原船名为“超级星”)客轮先后采取个案运输的方式实现了我省泉州与台湾澎湖地区的海上客运直接往来。

2006年6月8日,“泉州”轮从泉州石井对台客运码头首航金门水头码头,泉州至金门航线正式开通,这是我省第三条对台海上定期客运航线。

2006年9月底,台湾地区历史上最大的妈祖进香团( 4300多人)采取个案运输的方式分别乘坐“满天星1号”等5艘台湾客轮从台中港经金门港直航厦门港。

2007年4月7日,台湾金安航运股份有限公司承载台湾金门地区妈祖信徒进香团前往湄州岛进香,以个案运输的方式实现了我省莆田湄州岛与台湾金门地区的海上客运直接往来。

2007年5月14日,台湾新华航业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的“台马”轮承载台湾马祖地区信徒进香团前往莆田湄州岛进香,以个案运输的方式实现了我省莆田湄州岛与台湾马祖地区的海上客运直接往来。

2007年10月11日,福州程泰船务有限公司“安麒”客轮首航台湾马祖,启动“两马”双向对开。

2008年2月16日,厦门轮船总公司客旅公司所属“同安”轮在金门水头水域码头停靠下客后,11时25分在锚地发生火灾事故,未造成造成人员伤亡,但直接经济损失约100万人民币。

2008年7月5日,金门合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的“合富快轮”客轮采取个案运输的方式,实现了我省宁德与台湾马祖地区的海上客运直接往来。

2008年8月31日,厦门五通海空联运码头正式启用,开通厦门港五通码头到金门水头客运中心的客运航线,标志着我省第四条对台海上定期客运航线正式开通。五通码头距离金门水头码头仅9.7海里,是距离金门最近的大陆客运码头。从五通码头乘高速船到金门仅需25分钟,为“小三通”客运最便捷的通道。

2008年11月8日,从台湾基隆经弯靠马祖到达福州的“台马轮”运载旅客400多人次抵达马尾青州码头,这是“两马”航线首次延伸到台湾本岛。

货运方面:

2001年8月27日,福建省惠安县长安航运有限公司“长安109”轮承运晋江地区名优产品由泉州围头首航金门参展。

2002年2月27日,厦门轮船总公司“中州”号货轮满载1940吨砂石从厦门同益码头出发首航金门,实现了53年来“两门”货物直接通关入境的突破。

2002年10月28日,“明德一号”货轮运载1000吨河砂从马尾直航马祖,实现了53年来“两马”货物直接通关入境的突破。

2002年11月23日,厦轮总“厦金拖驳船组”承载2000吨毛角石从漳州招商局开发区矿建码头直航金门,是53年来漳州第一次通过正常渠道实现的对金门货运直航。

2006年6月18日,澎湖全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的“全富”轮顺利从泉州南安石井个案直航澎湖,实现了我省与台湾澎湖地区海上货运直航的突破。

2007年5月15日,澎湖全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的“全富”轮从福州马尾直航澎湖,实现了福州与台湾澎湖地区海上货运直航。

2008年12月7日,泉州丰泽船务有限公司所属的“新运盛6”货轮,从泉州港后绪港区首航澎湖马公港,开通了继泉金、泉马航线后的第二条双向直航台湾的海上航线,这也是大陆的船舶首次直航台湾澎湖地区。

“小三通”的主要做法

(一)设立专门组织机构。2001年5月,福建省委、省政府成立了福建沿海与金马澎直接往来商谈工作小组;2002年7月成立了与金马澎直接往来商谈工作指导小组,下设若干专业商谈小组,其中第一组客货直航商谈小组由省交通厅牵头,福建海事局、福州港务局、厦门市交通委等参加;2005年6月,福建省委、省政府又成立了省促进对台“三通”工作小组,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下设办公室,挂靠省交通厅,负责研究、协调和促进对台试点直航和直接往来等方面工作。

(二)建立沟通协商机制。2002年以来,省交通厅以民间协会方式先后4次分别与台湾金、马、澎地区的相关部门代表以金马、澎湖地区两岸交流协会、马祖经贸文化交流联谊会的名义进行沟通、协商,对投入“两马”、“厦金”等航线营运的公司、船舶、口岸、通关方式、联系方式、查验签注、航班安排、运力投放达成技术性、业务性的共识约定。同时定期召开“小三通”航商例会,加强沟通,通报情况,研究工作,推动“小三通”规范、有序发展。

(三)严格准入门槛,加强运力调控。根据双方达成的共识,参航的船公司均为福建沿海与金马澎地区的船东注册的航运公司,对“小三通”航线运力投放实施许可制度。“小三通”开通后的前两年,并未明确运力投入机制。2002年起,根据双方几次商谈,省交通厅认识到运力必须控制,避免船东盲目投入,注重培育发展运输市场,定期分析客货运实载率,促进“小三通”健康有序发展,同时依据客货运市场需求的发展变化,按照“运力调控、双方对等”的原则,不盲目增加运力,而是根据市场发展,逐步增加船,原则上双方对等投入,满足日益增长的客货运输。

(四)关于“小三通”客运票价。开通伊始,2001年最早的两次开航金门都是包船,“小三通”客运票价由我方首航厦门轮船总公司提出,当时主要根据成本测算,按厦门轮船总公司所属“鼓浪屿”轮40%实载率航行金门,测算票价50元/客位人民币基本保本情况下,考虑到开通时每月实载率极低,且油价变化,经省交通厅运管局与厦门轮总协商确定,厦金航线单程每位150元人民币(当时约600新台币),两马航线航程较长单程每位1300新台币,开通7年后基本未变。台湾方面,金厦航线先期为600新台币,2008年5月由原600元新台币调整为650新台币。随着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的变化,我方票价与台湾方面的票价存在差价,导致倒卖客票的行为时有发生,参航企业暗中变相压价互相竞争,旅客要求适当降价。2009年5月15日至17日,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徐祖远出席在厦门召开的第一届海峡论坛•两岸海上直航圆桌会议期间,提出要研究适当调低“小三通”票价问题,省交通厅高度重视,召开多次专题会议研究,会同物价部门在调研的基础上,召开由“小三通”船舶公司、码头、代理公司等参加的专题座谈会协商研究,形成适当降低的共识,从2009年10月16日开始,厦门至金门、泉州至金门的“小三通”海上客运票价下调13.3%,即由伊始的150元人民币调整为130元人民币(约为637新台币),基本上与台湾方面的票价(650新台币)相当,同时降低客运站向航运企业收取的售票代理费,对客运站有代航运企业售票的,售票代理费仍为票价的5%,客运站未代航运企业售票的,售票代理费调整为票价的4%;适当节调厦金航线代理费用,旅客代理费由5元/人次调整为4元/人次。降低票价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五)确保船舶航行安全。省交通厅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福建沿海地区与台湾地区金门、马祖、澎湖问海上客运航线运输安全的通知》。福建海事局会同台湾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了厦金航线海上联合搜救演练,加强对客货运船舶的安全检查和重点水域巡航和现场监管;航道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疏通港区航道,打击妨碍航线航行安全的违章行为;应我方要求,金门方面也积极配合,对金门段海域进行排雷,保障了航线安全。

(六)规范“小三通”运输管理。“小三通”开通几年后,从运营和监管实践来看,鉴于台湾方面已颁布《试办金门马祖与大陆地区通航实施办法》,我方也确有必要对“小三通”客运管理进行规范,2006年省交通厅结合实际,研拟呈报了《福建沿海地区与金门、马祖、澎湖间海上直接通航运输管理暂行规定》并报交通部批准,交通部于2006年6月20日以“交函台[2006]224号”文正式授权福建省交通厅发布《福建沿海地区与金门、马祖、澎湖间海上直接通航运输管理暂行规定》。8月2日由省交通厅和省台办联合主办新闻发布会正式对外发布,8月3日省交通厅以《关于印发福建沿海地区与金门、马祖、澎湖间海上直接通航运输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交运安[2006]223号)正式发文实施,进一步规范了“小三通”客货运输市场。

(七)积极争取相关政策措施。由于燃油价持续上涨,造成“小三通”成本上升经营困难,船公司多次向省交通厅反映,希望给予政策支持补助,省台办、省交通厅也多次积极向国台办等争取政策支持。2007年4月28日至29日,在北京召开的第三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上,国台办常务副主任郑立中在宣布共同建议中,呼吁两岸有关方面为两岸船舶公司及其他企业从事福建与金、马、澎直接往来的相关业务提供税收优惠、通关便利等政策支持。交通部副部长徐祖远在论坛上表示,交通部研究拟定了5条促进两岸海上直航的政策措施,对海峡两岸公司从事福建沿海与金门、马祖、澎湖海上直接通航业务,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免于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07年4月出台了《关于福建沿海与金门、马祖、澎湖海上直航业务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自2007年5月1日起,对海峡两岸船运公司从事福建沿海与金门、马祖、澎湖海上直航业务,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免征营业税,这是大陆其他任何一省未享受的特殊优惠政策,有力促进“小三通”的发展。

(八)完善对台客运码头基础设施。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建设“三个一流”的要求,近年来我省共投资1.56亿元用于对台客运码头及配套设施建设和改造,完成福州港马尾客运站、厦门东渡国际邮轮中心滚装码头、厦金客运码头、五通海空联运码头一期等改造,建成泉州石井对台客运大楼第二联检通道、湄洲岛宫下对台客运联检大楼,改造后福建沿海五个对台客运码头年吞吐能力达725万人次,改善了我省对台客运码头及配套设施,提升了两岸“三通”的服务水准。

“小三通”主要成效

一是提供了两岸直航实践经验。两岸船舶进出港查验时,创造性地采取另纸签注。针对在“两岸三地弯靠”运输和两岸集装箱班轮试点直航中,双方投入的船舶均由两岸船公司注册登记在第三地(非两岸),挂第三地主权旗(即方便旗),进出对方港口时按航海惯例升挂对方旗帜问题,采取挂公司旗方式,取得了两岸海上直航船舶挂旗方式的突破,为两岸“三通”提供了现实可行的模式。

二是密切了人员往来。据统计,“小三通”客运航线自2001年开通后,通过“小三通”渠道往来人员逐年倍增,从2001年的2.4万人次发展到2012年的149万人次,“厦金”、“两马”“、泉金”三条定期客运航线已成为民众往返两岸最省时、省钱、便捷的通道之一,至2012年底累计运送旅客956.23万人次。

三是发展了两岸经贸合作。通过“小三通”航线,福建与金马澎地区开展了多种形式经贸往来,举办商品展销会、运送台湾水果、开办了“两门航线包裹业务”,使我省日常生活用品、农副产品、建材不断直接输入金马澎地区,满足金马澎民众发展经济和日常生活需求。“小三通”货运从2001年的14吨货物到2009年突破1000万吨,至2012年底累计运送货物1134.05万吨。

四是加强了两岸航运交流合作。 2006年4月30日,省交通厅与澎湖县议会参访团就福建沿海与澎湖的直接往来的相关事宜进行了座谈,共同推动两地的直接往来。福州市于2006年5月18日第八届海交会期间,举办闽台航运界合作专题活动,召开闽台航商座谈会;莆田市于2006年5月25日在湄洲岛举办第二届湄洲妈祖交流与两岸海上直航活动,共商两岸扩大经贸合作、航运交流。省交通厅引导组建了闽台合资的泉州中远金欣海运有限公司,经营泉金客运航线。2009年5月16日,福建成功举办“海峡论坛•两岸海上直航圆桌会议”,进一步促进了两岸航运业交流和发展。

五是促进了两岸旅游双向对接。“小三通”航线逐步发展,促进了两岸人员往来。至2012年底,福建居民赴台湾及金马澎地区旅游人数达38.62万人次,台胞来闽人数达1558万人次。

六是构建了生命救助绿色通道。厦门东渡、五通码头、福州马尾客运站、泉州石井对台客运码头设立了“生命救助绿色通道”,设立了厦门、福州飞行救助基地,搭起了海峡两岸生命救助桥梁。10年来,厦金航线“生命救助绿色通道”已经开启182次,为183名患病台胞提供人道援助。

“小三通”前景展望

展望未来,笔者相信,交流、合作、融合是两岸发展的大势,“小三通”以其独特的品牌优势,必将在服务两岸同胞往来、促进两岸关系发展上进一步发挥重要作用。福建交通运输部门也将进一步规范“小三通”管理,建立“小三通”运力调控协商机制;继续完善对台客运基础设施,提升“小三通”服务品质和水平,巩固“小三通”品牌;推动厦金航线行李直挂工作,研究推动厦门五通至金门航线开通夜航,并争取从晚19时延伸至21时;积极研究“两马”航线稳定持续发展措施,推动开通黄岐至马祖不定期航线,开展琅岐对台客运直航点前期工作;推动漳州招银港区增设对台客运直航点,让更多的大陆居民和台湾民众循“小三通”航线往返两岸。

2011年是福建沿海与台湾金、马、澎地区海上客货直航(“小三通”)开通十周年。2010年12月28日上午省台办组织省直有关部门在福建会堂五楼泉州厅召开 “小三通”十周年新闻通气会,2011年1月2日下午厦门市政府组织在厦门宾馆召开厦金“小三通”客运开通十周年座谈会,2011年1月28日下午福州市政府组织在福州大饭店召开“两马”小三通联谊会,笔者先后参加了这三次活动。作为“小三通”的直接参与者、见证者(笔者1997年起在厦门轮船总公司任职、2000年起在福建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和省交通厅台办任职),从1999年起至今,因调研、考察、商谈、联络等需要先后数十次到台湾和金门、马祖、澎湖,与台湾及三大离岛相关人士接触颇多。在目前“小三通”客运量突破1000万人次之际,回顾往事,历历在目。此文是笔者参加上述三次活动时准备的发言材料,也算是为历史留下一些资料。 (作者系海峡两岸航运交流协会副理事长、福建省港口协会名誉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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