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原始网址 http://cpc.people.com.cn/GB/69112/82103/82109/5651707.html 在 2019-05-05 20:50:57 的快照。

360搜索与该网页作者无关,不对其内容负责。

任弼时关于土地改革运动贡献的研究述评--任弼时纪念馆--中国共产党新闻-人民网
 
生平年谱 评论研究 著作选登 历史瞬间 手迹手书 回忆怀念 影音再现 纪念场所
 
中国共产党新闻>>领袖人物纪念馆>>任弼时纪念馆>>评论研究
 
任弼时关于土地改革运动贡献的研究述评
王双梅
  【字号 】【留言】【论坛】【打印】【关闭
土地改革运动是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内容。在土改中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实行正确的土改政策,是任弼时对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所建树丰功伟绩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在解放战争时期,任弼时对纠正解放区土改运动中出现的“左”倾偏向斗争中所发挥的突出作用,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占有光辉的一页。研究任弼时的这些贡献,对于深入研究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实现民族解放的光辉历史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一、对任弼时土地改革运动贡献的研究现状

对任弼时在土地改革运动中贡献的评说和研究,在党史学界大体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是从1950年底至20世纪70年代末。这一阶段主要是从任弼时逝世开始,在悼念他的许多文章中都肯定了任弼时在这一方面的贡献。刘少奇在代表中共中央所作的悼词中,指出:“任弼时同志所作出的成绩是伟大的,特别是在青年工作、部队政治工作、土地改革工作、党的组织工作等方面,更有特殊的贡献。” 朱德、彭真、习仲勋、陆定一等在悼念文章中,也都或详或略地肯定了任弼时在土改运动中的工作,特别是充分肯定了他在西北野战军前线委员会扩大会议上所作《土地改革中的几个问题》的报告。但这一阶段的文章,基本属于回忆性质的。这种情形一直持续到70年代末,这为尔后学术界的研究提供了一定的基础。

第二阶段,是从1978年底至今。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伴随着全党在政治思想战线上的全面拨乱反正,党史界对任弼时关于土地改革运动贡献的研究开始起步。1979年底,由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怀念任弼时同志》一书,比较简要地提到任弼时在湘赣和湘鄂川黔地区所进行的有关土地改革运动的工作。接着,中国青年出版社于1980年底出版《伟大的战士任弼时》一书,比较详细地记述了任弼时在解放战争时期在土改运动方面的贡献。

1984年4月,在开展纪念任弼时80周年诞辰的活动中,党史界把对任弼时土改工作的研究推进了比较大的一步。王震和杨尚昆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纪念活动中,都充分肯定任弼时在土改方面的功绩。随后有些学者也开始了这方面的研究,如田为本在《任弼时同志在转战陕北中的风范》一文中,对任弼时这一方面的功绩进行了专题论述;董志凯在《解放战争时期的土地改革》一书中,比较详细地研究了任弼时为纠正当时解放区土改运动中“左”倾错误所做的工作;杜敬在《中共党史研究》上则发表《任弼时在土地改革中的杰出贡献》一文,对任弼时在民主革命各个时期在土改运动中的工作作了概括研究。特别是在1994年,在纪念任弼时90周年诞辰的活动中,随着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辑出版的《任弼时传》和《任弼时年谱》的发行和江泽民总书记在发行大会上所作的重要讲话,学术界由此推出了一批研究成果,开始对任弼时在土改中的贡献进行比较深入的研究。如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的迟爱萍和易飞先,分别发表了论述任弼时与解放战争时期的土改运动的文章,全面阐述任弼时在解放战争时期在土改运动方面的工作。

二、关于任弼时土地改革运动研究的成果

任弼时在长期的革命斗争生涯中,是比较早地认识到土地革命问题重要性的中共领导人之一。早在著名的八七会议上,他在与陈独秀右倾错误的斗争中,就指出“要土地革命才能引革命于新时期”。以后在创建湘赣和湘鄂川黔根据地的斗争中,任弼时对土地改革问题都给予相当的关注。特别是抗战后期和解放战争时期,随着任弼时成为中共第一代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他对这一方面工作所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大。正如杜敬指出的:“从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抗日战争时期到解放战争时期,在中国土地改革的长过程中,任弼时都作出了杰出的贡献。他参与制定了党中央关于土地改革的正确路线和政策,并使之不断完善。在他的革命实践中,包括他的一些重要著作中,具体地体现着党的正确路线和政策,而且是始终一贯的。尤其是当土地改革发生了右的或‘左’的偏差时,任弼时在端正干部思想、纠正偏差中起了很重要的作用。” 中央文献研究室出版的《任弼时传》也比较详细地论述了任弼时在这方面的生平。然而,现有的研究文章大多集中在论述任弼时在解放战争时期对土地改革的贡献上,一致认为“他对解放战争时期的土地改革运动曾起过重要的指导作用。” 现将主要观点论述如下:

(一)有关论者首先肯定任弼时在主持制定《五四指示》过程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廖盖隆在纪念任弼时诞辰90周年的讲话中,指出:任弼时在解放战争中,“分管土改和根据地建设工作,为制定《五四指示》做出了重要贡献”。迟爱萍在《任弼时在解放战争时期的政策思想浅析》一文中认为,从《五四指示》的酝酿过程来看,可以肯定任弼时在《五四指示》制定的过程中起过重要作用。其根据:一是任弼时出席了1946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召开的由部分解放区主要领导同志参加的讨论《五四指示》草案的会议,并作重要发言;二是与《五四指示》酝酿制定过程的同时,任弼时在工作笔记中记载了不少农村土地问题的情况,并提出一些明确的政策思想,如不侵犯中农利益,不侵犯中小商人,杀人经过法律手续,反对过火行为等,这些思想后来基本反映在《五四指示》中;三是任弼时受中央委托,于1946年4月下旬至5月初主持召集各解放区负责人来延安讨论研究土地问题和财政、金融、贸易问题,正是根据这次会议讨论的结果,中央发出了《五四指示》。由此,迟爱萍得出结论,认为“任弼时在《五四指示》制定过程中所起的重要作用是十分显明、无庸置疑的。”这种说法比较具有代表性,章学新主编的《任弼时传》也持同样意见。

(二)有关学者论述最充分的是对任弼时在1947年底和1948年初,在纠正华北等解放区土改运动中出现的“左”倾错误偏向中所发挥的重大作用。他们一致认为,这是任弼时对土地改革运动的最大贡献

1947年底,在全国土地会议召开和中共中央发布《全国土地法大纲》后,全国各解放区相继掀起大规模的土地改革和土改复查运动。运动所指之处,封建土地制度被彻底摧毁,广大农民都得到差不多一样多的土地,从而焕发出极大的支援人民解放战争和发展生产的积极性。但由于全国土地会议对土改的一些具体政策规定的不太具体,特别是对怎样划分农村阶级成份的标准没有作出比较详细的规定,再加上康生、陈伯达在晋西北搞的土改“左”的样板的引导,于是在晋察冀等解放区的土改运动中,出现了一些比较明显的“左”倾偏向。正如以后毛泽东在总结这一时期的土改运动时所说:“主流向东流时,卷起了三个浪花,即侵犯中农利益,破坏工商业,把党外人士一脚踢开。不把这三个浪花反掉,它会成为逆流。”

这时,中共中央已分成前委、工委和后委三个部分。任弼时留在陕北前委,和周恩来一起,协助毛泽东指挥全国的解放战争和主持中共中央的各项工作。任弼时这时比较多地关注着解放区的土改工作,尤其是1947年9月中下旬,毛泽东委托任弼时修改全国土地会议通过的《全国土地法大纲》后,任弼时一度集中精力于土改工作,为纠正土改运动中出现的“左”倾偏向做了重要工作。

有关论者一致认为,任弼时是最先敏锐地觉察到全国土地会议文件中缺乏对阶级划分标准的明确规定,是土改运动产生某些“左”倾偏向的重要原因。任弼时工作作风一向比较严谨,早在前一年的财经和土改工作中,他就指出过某些地区存在不尊重中农利益和侵犯中小商人的问题。这时他在修改《全国土地法大纲》中,感觉到这个文件没有规定怎样划分阶级,这样,在群众运动起来之后就很容易混淆阶级阵线,扩大打击面。10月9日,即《全国土地法大纲》公布的前一天,任弼时致电晋绥分局并转中央秘书处曾三,请他们清查是否存有中央1933年颁发的查阶级或称阶级分析的文件。“如有,请经晋绥分局妥送此间”。10月26日,任弼时又致信林伯渠,说:“在去年边区政府发出之某文件中附有‘怎样分析阶级’之文件(中央苏区时颁发者),此间急须此件,请嘱人查出并即派人送给我们。”11月8日,任弼时又为中央起草致华东局、东北局、五台局、太行局电,指示他们将所在区域“在土改中怎样分析农村阶级即如何确定地主、富农、中农、贫农、雇农、工人等的材料日内电告我们”。几天后,任弼时又致信毛泽东,建议说:“各地分析阶级不一致,做得过火的地方,恐有将富农称做地主,富裕中农算成富农者,因此,确须颁发一大体通用的‘怎样分析阶级’的文件”。毛泽东非常同意任弼时的意见,当天阅后即批示:“照办”。在任弼时的促进下,中共中央很快于11月29日发出《关于重发“怎样分析阶级”等两文件的指示》。这对中共中央关于土改政策的完善,对于正在广大解放区兴起的土改运动,沿着正确的发展方向推进起了重要作用。

(三)有关学者一致指出,任弼时在解放战争中在土改运动方面所发挥的重大作用,还特别表现在他在十二月会议上及其后不久所作的《土地改革中的几个问题》的报告上

1947年底,中国革命的形势发生重大转折。人民解放军在各条战线已转入全国规模的战略进攻,人民大革命的高潮已经到来。在这种胜利形势下,为了全面制定行动纲领,准备夺取全国胜利,毛泽东于12月25日至28日,在陕北米脂县杨家沟村主持召开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十二月会议”。任弼时抱病参加这次会议,并参加了土地会议组的讨论。这次会议在正式召开之前,首先进行18天的预备会议,把与会人员分为政治、军事、土地小组,对各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酝酿和讨论。任弼时主持土地小组的讨论,对如何分析阶级讨论了两天,并听取叶剑英、习仲勋、李井泉等人关于土地会议和各地区土改情况的介绍。在此基础上,任弼时在12月27日的正式会议上,将土地小组讨论的意见集中起来,代表土地小组在会上发言。而在此之前,任弼时利用在钱家河养病的机会,已深入驻地的三十几个村庄,进行大量调查研究。他亲自访问农民,询问他们的生活和生产情况,亲自参加一些村子斗争地主的大会,亲身感受广大农民所进行的这场伟大的土地改革运动。这为他在中央十二月会议上系统提出土改问题的意见,作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的准备。

任弼时在发言中,针对土改中有些地区打击面扩大的“左”倾错误,明确提出对农村各阶级应采取的政策,即依靠贫雇农,由党组织贫农团和农会,团结中农。他强调指出:现在在运动已起来的地方,在联合中农的问题上有些“左”。问题就是侵犯中农利益,认中农为富农,不吸收中农参加农会等,这虽然是很难避免的,但领导应即时注意。中农是有缺点的,但须耐心教育;中农占农村人口的相当数量,在抗日与反蒋战争中,以及在生产中都有决定性作用,因此要反对侵犯中农利益和排斥中农。对地主应斗争彻底,经济上交出全部土地财产,政治上一般不给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开明士绅例外);但要区分大、中、小,区分恶霸与非恶霸。富农在经济上要与地主有区别,在政治上一般保留选举权,而无被选举权(开明富农与新式富农亦可保留被选举权)。地主、富农中的工商业者可不分土地,对于合法者,保留其工商业,非法者则没收之。

论者都充分肯定任弼时的这一发言,认为“它对会后我党土改路线的完善,土改中具体政策及工作方法的制定,以及纠正土改中的‘左’倾错误,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四)任弼时对纠正土改中“左”倾错误的作用,不仅表现在十二月会议上,而尤其表现在会后的贯彻落实中

论者指出,任弼时在十二月会议上的发言,“得到党中央和毛泽东的支持和肯定。所以,在十二月会议后,毛泽东又委托任弼时向有关领导讲一讲有关土改的政策。”。 任弼时受命后,将几个月调查研究所得的材料,和在此过程中形成的一些看法进行归纳、总结和提高,写出题为《土地改革中的几个问题》的演讲稿。1948年1月12日,他在西北野战军前线委员会扩大会议上作著名的演说,给即将打到外线去的党政军干部进行政策教育。在这个演说中,任弼时根据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关于土地改革路线、方针、政策的有关原则,对土改运动中所发生的主要问题,都给予正确的阐述、解释和发挥,对中共土改政策的完善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有的论者详细分析这一演讲,认为任弼时的这个报告具有以下几个鲜明特征:第一、针对性强。《土地改革中的几个问题》主要是针对土改中“左”倾错误提出的,而当时土改中的“左”倾错误主要表现在阶级划分标准混乱,侵犯中农利益和打击工商业等方面。任弼时针对这些问题,明确提出划分阶级的标准,即依据人们对于生产资料关系的不同,来确定各种不同的阶级,除此之外,不能有任何其它的标准。这就严格划清剥削阶级的界限,使打击面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董志凯认为:“这就在理论上遵循了马克思主义关于阶级是特定经济关系的产物,划阶级的标准必须在生产关系中寻觅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 对待各阶级必须依靠贫雇农为骨干,满足贫雇农要求,并坚固地团结全体中农,对地主富农的斗争要讲究政策,反对乱打乱杀。第二、政策规定的明确具体。针对《全国土地法大纲》中某些政策规定的不太具体的局限,任弼时在总结集体经验的基础上,不仅提出对待各阶级的一般原则,而且对于这些原则做了具体的政策规定,对一些容易模糊的问题做了明确划分。比如,如何区分富农和中农,不错划中农的成份,任弼时在《土地改革中的几个问题》中明确规定:“剥削部分超过25%而且连续三年者,才算富农。”这就使土改中最容易混淆的中农和富农的界限清晰且具体,卓有成效地纠正了把富裕中农划成富农,扩大打击面的“左”倾错误。

正是由于任弼时这篇讲演所具有的这些特点,毛泽东给予充分肯定,于当天即批示:“用明码电报开始拍发,各解放区争取两天或三天发完。由新华社转播全国各地,立即在一切报纸上公开发表,并印小册子。”根据毛泽东的指示,任弼时的讲话稿不久即在各解放区公开出版发行。3月中旬,任弼时的这一讲话更进一步取代中央的“一月决定”,成为指导各解放区纠正“左”倾错误,将土地改革运动纳入健康发展轨道的有力武器和纲领性文件之一。

十二月会议后,中共中央继续召开会议,制定政治经济各方面的政策。一月中旬,在毛泽东的领导下,由胡乔木执笔,写出并讨论原则通过《关于目前党的政策中的几个重要问题》,亦称“中央一月决定”。3月10日,任弼时在阅读完这个文件后,致信毛泽东,说:“此件看过两次,觉得包括的问题太大太宽,因而显得不紧凑,同时又有把政纲内容的问题与当前具体政策问题混在一起,(把将来的问题──如人民共和国要办的事与现在要办的事混在一起),这样,使现在应解决的重要问题不显得突出。”他并提出两个具体问题。毛泽东在听取任弼时意见的基础上,于3月17日致电刘少奇,说:“我们决定发表弼时同志的一篇讲演,不发表一月决定草案。因为弼时同志的讲演比一月决定充实得多。”其赞誉之高可见一斑。19日,刘少奇也复电毛泽东说:“一月决定内容用弼时同志一个讲演的形式发表甚好。”此后,中央一月决定便没有下发,而以任弼时《关于土地改革中的几个问题》作为各解放区土地改革的指导文献,其重要作用充分显示出来。

这个文件下发各解放区后,对于提高全党各级干部的政策水平,纠正土改运动中出现的“左”倾偏向,起了重要作用。各解放区的中农情绪逐渐稳定,生产积极性增高,破坏工商业的行为得到制止,社会经济逐渐繁荣,为解放战争的最后胜利提供了坚实的保证。

(五)有关学者还提出,任弼时在解放战争中对土改运动的重要贡献,也反映在他对整党运动中“左”倾偏向的纠正方面。在这方面,他同样做出了重要的努力

各解放区的整党运动基本上是同土改运动相伴随而进行的。抗日战争时期以来,在党领导创建的各根据地中,党的各级组织在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各项指示和各项任务中,起了巨大的作用。但由于抗战时期比较强调统一战线政策,有些党组织中混进个别地富分子,有些党组织则不同程度地受到乡村中某些地富势力的影响。他们利用掌握的权力,在土改、支差、负担等方面,包庇地、富分子,多吃多占;也有些干部由于完成任务时间紧,在工作中搞强迫命令,而党的组织在这方面也教育不够。这些情况在不同地区和不同程度上,引起群众的不满,阻碍土改运动的彻底进行。因此,要搞好土改运动首先就要搞好各级党组织,特别是村党支部的建设。1947年7月27日,还在全国土地会议开始不久,任弼时就为中央起草复刘少奇的电报,指示:“在实行土地改革运动过程中如何改造党政及群众组织,对工作甚为重要,望会议中加以讨论。”全国土地会议据此进行认真的讨论,会后,许多地方结合土改都首先进行整党,改善党群关系,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

但是,整党运动在发展过程中也不同程度地出现一些问题。主要是有些地方采取所谓“搬石头”的作法,把原有的党支部基本甩开,挫伤了相当一部分村干部的积极性。对于这一错误作法,中央工委已从1948年春陆续开始纠正。4、5月间,任弼时在从延安向西柏坡转移的途中,进行大量的调查研究。他感到,土改与整党使我党在农村中更加依靠广大群众,依靠贫雇农,团结广大中农,党的政策更具有明确的阶级立场和观点,而这在抗战时期中曾在思想上、政策上、组织上发生过某些模糊。运动过程中“左”的倾向基本纠正,封建力量基本打垮,群众真正发动起来,发扬民主,强调自我批评,打击了一切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强迫命令作风,使整个情况焕然一新。

这些情况使任弼时感到欣慰,但也使一向非常细心的他感到了仍然存在的问题。5月8日,任弼时致电中共晋绥分局,指出:“晋察冀的经验告诉我们,除对极少数成分太坏,作风太坏的支部外,工作团采取完全抛开党的支部去进行土改的办法是很不好的,应当认为是一种错误的办法。因为这种办法容易产生好坏不分、错误大小不分和否定一切的偏向,以致分散和减弱土改的领导力量,而且要伤害广大党员的情感,便于坏的党员去蒙蔽好党员,增加土改工作和其他当前工作的许多困难。区县级干部全部调离本区本县的办法也不妥当,必须将一切好的或较好的干部留在本区本县工作。因为区县干部全部调离本地,新去的工作团完全不了解本区本县的历史发展过程和现状,这样容易发生割断历史的毛病,增加工作团进行工作的许多困难,而且可能错误地处理一些问题。” 他在指示中详尽地分析党员和支部中存在的三种情况,告诫他们,在整党工作进行中,必须对党员和支部作恰当的估计和分析,才不致采取冒险的整党政策。

6月28日,任弼时在收到晋绥分局的汇报后,再次致信晋绥分局,指出他们前一段采取一般抛开支部的方针是错误的,今后整党在方式上还是一般地以经过原有支部去做为好。他根据汇报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设想:首先应当恢复原来支部组织的活动,召集包括全体党员的支部大会,由区委或工作团宣布整党的意义与内容,监督支部进行初步改组;之后,区委或工作团要领导支部开展党内民主,发动批评与自我批评运动,检讨过去支部工作和干部党员与群众的关系,教育有错误的干部及党员认识自己的错误,同时由群众派代表出席支部大会,听取群众方面所提出的批评意见。在此基础上,党员要进一步开展党内自我批评和反省,并向群众承认错误,必要时犯错误的同志要到群众大会上进行反省。任弼时认为,如果“经过上述步骤去进行整党,对犯错误者及对群众的教育意义都很大,不会发生打人、乱斗的现象,也便于党内及党与群众的团结。”他并对农村党支部存在的三类状况,分别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这些宝贵的意见,对于进一步纠正各解放区整党运动中出现的“左”的错误,乃至以后党的整党政策的逐步成熟和完善都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论者一致肯定了任弼时这些在指导整党运动中的有价值的思想。

三、对任弼时关于土地改革运动贡献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总的来说,学术界对任弼时关于土地改革运动的贡献作了相当的研究,取得了一定成绩,基本论述了任弼时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土改运动中的贡献。但是,从相对于其他领袖人物研究的角度而言,对任弼时在土地改革运动中的作用和贡献的研究属于初步的起步阶段。现有的文章基本是对任弼时在这一方面的功绩进行初步阐述,深入的、称得上“研究”的文章数量还显得较少,对许多问题的研究还亟待深入。

例如,有些论者在总体上肯定任弼时在中国土地改革的长过程中,都作出了杰出的贡献,参与制定了党中央关于土地改革的正确路线和政策,在其革命实践中,包括他的一些重要著作中,具体体现着党的正确路线和政策,而且是始终一贯的。然而现有的研究文章基本很少涉及任弼时在解放战争以前在土地改革运动中的作用,对任弼时在创建湘赣、湘鄂川黔根据地和领导西北局工作中,在土改运动方面的贡献迄今尚无人专门论述,仅有少数作了比较抽象的个别论述,而没有具体展开深入研究。今后应在这一方面加强研究。

其次,现有的文章还没有把任弼时有关土改的思想放在党的领导集体的思想中进行研究,没有把任弼时的有关思想和同一时期的其他有关领导人的思想进行比较研究,这一方面今后也有许多研究工作可做。要深入展开对任弼时这方面贡献的研究,就需要把任弼时的有关思想和业绩放在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领导集体中进行比较研究,并需要掌握更多的史料,搞清一些历史事件的重要环节。

比如对任弼时在制定《五四指示》过程中所发挥的具体作用,多年来在这个问题上实际还有一些环节没有搞清楚。 应该说,中国共产党实行的领导原则是集体领导原则,任何一项重要政策的制定,都要经过中共中央和各大战略区一级领导的反复酝酿和讨论。任弼时作为中共中央第一代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毫无疑问在制定《五四指示》过程中是发挥了重要作用的。但这其中至少还有3个问题需要具体弄清楚,即:

1.这一时期,即《五四指示》制定前后,任弼时是否象廖盖隆所指出的,在中央“分管土改”工作?

2.《五四指示》是否象有些学者所说的那样,是在任弼时主持召集各解放区负责人来延安讨论研究土地等问题后,中央才发出《五四指示》的?

3.任弼时工作笔记本上的“十三条”是否撰写《五四指示》的提纲?

这些问题迄今为止,还是没有具体、确凿的史料来加以说清楚的问题。目前的这些结论,主要是根据论者所推测和分析的,究竟真实的历史过程是怎样的,还需要更有力的论据和学者更深入的研究。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

《任弼时研究述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