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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与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新疆农业大学_新疆农业大学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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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与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新疆农业大学

稿件来源:宣传部 | 作者:赵晓露 | 发布日期:2014-05-09 | 阅读次数:

5月9日上午,从2014年林业援疆工作座谈会上传来好消息,国家林业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共建新疆农业大学。会上,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建龙与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钱智共同签署了共建协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努尔·白克力,国家林业局局长赵树丛等领导出席会议。我校党委书记李宝城、校长雒秋江、林学与园艺学院院长李疆参加会议。
 

 



 



根据合作共建协议,国家林业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共同支持新疆农业大学深化教学改革,发挥学科优势,突出办学特色。重点支持新疆农业大学林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和师资队伍建设。加强涉林专业教学条件建设,将新疆农业大学林学学科和涉林专业的教学、科研、生产三结合基地建设成为自治区林业科技平台。支持新疆农业大学面向基层定向培养林业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充实基层林业机构力量。扩大联合培养研究生的规模,为新疆农业大学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林业专门人才提供政策支持。支持新疆农业大学完善产学研协作机制,积极探索林业科技成果推广新模式,完善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示范、推广服务于一体的区域性试验示范基地,加速现代林业技术成果推广应用。
同时,国家林业局将在林业重点学科建设及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科学研究、智力引进、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技术服务等方面继续给予支持。重点围绕新疆特色林果基地建设、荒漠化防治与生态建设、天然林保护等优势特色学科建设给予支持和帮助。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为新疆农业大学参与林业科研项目、重大工程项目、国际合作项目提供支持,提高学校涉林学科建设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
作为自治区唯一的一所农业本科高校,多年来,新疆农业大学坚持服务“三农”的办学方向,为农业农村培养和输送了10余万专业和管理人才,研究推广应用了一大批先进适用技术和科研成果,已成为自治区农业教育、人才培养、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和社会服务的重要支撑。
面向未来,新疆农业大学将以国家林业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提升办学内涵,强化社会服务,推进产学研结合,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农业科学优势更加突出,特色更加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为加快新疆农业产业发展、建设生态环保和谐的新疆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和科技支撑,为自治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新的贡献。
[ 责任编辑:赵晓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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