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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扩容直指“二元结构”
“经济特区”,作为改革开放的特殊产物,自上世纪七八十年代首批四特区(深圳、珠海、汕头、厦门)获批设立以来,一直发挥着我国经济社会改革开放“桥头堡”的作用;然而,随着上世纪九十年代全国东部沿海全面开放,各地积极投放落地优惠政策大力吸引外资的普遍出现,“特区不特”的状况渐渐显现并已维持十余年。
作为改革开放的“试验场”,特区通过特殊优惠政策、灵活实施措施积极吸引外资的做法确实为全国经济开放崛起做出了突出贡献,但一些不能回避的问题也随之而来。由于特殊优惠政策只在各市划定的“特区范围”内予以实施,同市周边地区全都存在着政策法规以及城乡发展上的“双重二元结构”。
“由于特区政策优势造就发展程度差异是四特区共同面临的问题,扩容旨在平衡区域经济发展。”中国人民大学发展中国家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彭刚对本报记者强调,尽管东南沿海是我国经济发达地区,但城乡二元结构问题同样存在,亟待通过平衡政策解决“二元”问题。
据汕头市人大统计,在特区扩容前,汕头特区内现行有效的经济特区法规共20件,只适用于原有234平方公里的特区范围内,全市非特区范围实施的则是通行广东省的法规。业界普遍认为,扩容为解决城乡一体化管理、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建设以及缩小内部经济发展差距恰逢其时。
新时期新使命
在当年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下,特区已算是完成了其被赋予“率先发展”的阶段性任务,尤其是深圳特区、珠海特区在港澳回归已十余年的时间里互动发展成效显著。在当前转方式、调结构的新背景下,特别是对台两岸“ECFA”的全面实施,汕头、厦门特区再次肩负了对台贸易“排头兵”的重任。
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唐永红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汕头及厦门两个特区“近台”的地缘优势至今尚未得到很好的发挥。
“依托厦门特区的近台优势,汕头将成为连接粤港澳与闽台区域联动发展的结合点。”唐永红强调,特区扩容是依托其新时期新使命而存在的。
随着各级区域发展振兴规划的出台,特别是近两年来覆盖东中西的大小规划的出台在全国已然刮起一股“振兴区域经济”之风,且势头强劲。广东省社科院消费与市场研究中心主任王强东对本报记者表示,虽然广东作为全国经济的龙头地位显著,但其结构的不合理性依旧明显,特别是劳动密集型制造业依旧广遍于南粤大地上。
“在这样的形势下,特区也肩负了驱动转型发展的重任。”王强东强调,特区需要在新时期下通过财税、金融、产业、市场等诸多新政策的先行先试继续在全国率先走出一条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