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
把好选拔任用关
让“裸官”无官可升
“‘裸官’是指家人都在国外,只身在国内做官的官员。”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林喆说,“那种贪腐的官员,如果没有被发现就继续贪腐,一旦被发现了就逃到国外,而他们在逃跑之前已经把配偶子女送出国。我们要防范的是这一类。”
林喆进一步指出,“裸官”的可怕就在于一旦是贪官就很有可能席卷资金逃跑,造成国家财产、国家利益的损伤,而且没有顾忌。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廉政与政治研究中心副主任任建明也认为,“裸官”容易形成恶性循环。一方面,官员的家属、子女出国,在国外消费的现实需求迫使他腐败;另一方面,由于没有后顾之忧,腐败起来更加肆无忌惮。
十八届三中全会文件起草组成员、中纪委研究室主任李雪勤去年末曾透露:将抓紧制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加强报告核查结果的运用和违规惩戒力度,此外,制定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
此次干部选拔任用透露的“反腐新规”无疑将进一步给“裸官”设置了制度上的“障碍”,也显示了中央的反腐决心。
分析认为,防治“裸官”腐败,还需让官员“裸”起来。不但让官员财产“裸”起来、行迹“裸”起来、权力也要“裸”起来。让监管“裸官”有法可依。也就是完善权力监管机制,把好选拔任用关,防止“带病提拔”,实行“职位限入和提拔限制”,从源头上遏制“裸官”腐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