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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时期

重建时期(Reconstruction)                 返回


    南北战争结束后对南部社会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改造与重新建设时期的通称。其历史任务是用政治和立法手段巩固和扩大内战成果,在南部各叛乱州重新建立忠于联邦的州政权,恢复南部各州同联邦的正常关系,重建并巩固联邦的统一。 A.林肯早在1863年12月8日就在《大赦与重建宣言》中提出宽大和解的重建纲领,并于1864年春到1865年春之间,在路易斯安那、弗吉尼亚、阿肯色和田纳西4个州开始付诸实施。
 

约翰逊的重建纲领
    1865年,A.约翰逊就任总统。同年发表《大赦宣言》,后又相继发表关于北卡罗来纳、南卡罗来纳、佐治亚、密西西比、亚拉巴马、得克萨斯和佛罗里达等7个州的重建宣言。任命了各州的临时州长,要求依据1860年选举法选举制宪代表大会,修改或制定州宪法,选举州议会,建立新的州政府。根据约翰逊重建纲领的精神,除得克萨斯州稍晚外,其他南部各州都在1865年夏秋之间先后由白人选民选举了制宪代表大会和州议会,成立州政府,并同时选举了准备参加将于1865年12月4日召开的第39届国会的参众两院的议员。南部各州有许多前同盟政府的官员又重新操纵了各州的议会和政府机关,并采取一系列反动措施,力图保持和恢复奴隶主阶级的统治。各州先后制定《黑人法典》,剥夺黑人的选举权。南部各州被战败的奴隶主阶级相继组织了“三K党”、“白人骑士团”、“白人兄弟会”等组织,专门针对黑人、激进共和党人及其支持者进行各种暴力恐怖活动。约翰逊重建纲领的实施造成了南部政治的反动,引起广大黑人和全国人民的强烈反对。共和党激进派领导人则在国会内积极开展反对约翰逊重建纲领的斗争。1865年12月18日,宪法第13条修正案获最后批准,同年12月26日,国会建立了以激进派共和党人为核心的重建联合委员会。1866年国会又先后通过了公民权利法案和体现这个法案精神的联邦宪法第14条修正案。1867年3月2日,国会通过共和党激进派的重建法案。为了限制总统的权力,国会同时通过了《官吏任期法案》和《赦免法案》。约翰逊无视《官吏任期法案》的约束,于1867年8月和1868年2月两次下令罢免国会重建法案的支持者--E.M.斯坦顿陆军部长的职务。于是激进派共和党人发动弹劾约翰逊总统的运动。弹劾案最终以一票之差末获成功,但约翰逊及其所代表的保守势力却遭到严重打击。

民主重建阶段
    1867年3月正式推行激进派共和党人的重建纲领,南部进入民主重建阶段。10个叛乱州(田纳西州已为国会所接纳,不包括在内)被划分为5个军区由联邦实行军管。在联邦军事当局领导下,南部各州在1867-1870年之间,先后在确认黑人选举权的基础上,重新召开制宪代表大会,制定新宪法并选举州议会,建立了以激进派共和党人为核心的黑白人种混合民主政府。各州相继宣布废除奴隶制度;承认联邦的统一,并陆续批准联邦宪法第14条和第15条修正案,恢复了在联邦中的平等地位。各州先后进行了一系列民主改革。1877年2月,共和党与民主党就1876年总统选举问题达成《蒂尔顿-海斯协定》,民主重建遂以南北双方的妥协宣告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