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查询的关键词是:2014年期货市场再次刷新成交纪录 
下面是原始网址 http://finance.ce.cn/rolling/201501/05/t20150105_4262494.shtml 在 2023-12-15 23:15:23 的快照。

360搜索与该网页作者无关,不对其内容负责。

2014年期货市场再次刷新成交纪录 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当前位置      首页 > 财经滚动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2014年期货市场再次刷新成交纪录

2015年01月05日 09:20    来源: 期货日报    

据中期协最新统计,2014年全年我国期货市场累计成交量和累计成交额再创历史新高。其中,累计成交量为25.06亿手,较上年增长21.54%;累计成交额为291.99万亿元,较上年增长9.16%。

2014年,国内期市“涌现”出不少明星品种,成交量居前的12个品种分别是:螺纹钢、菜籽粕、沪深300期指、豆粕、白银、PTA、白糖、铁矿石、天然橡胶、棕榈油、玻璃和聚乙烯。

商品期市、金融期市均有不俗表现

2014年我国商品期货市场累计成交量为22.88亿手,累计成交额为127.96万亿元,较2013年的18.68亿手和126.46万亿元分别增长22.48%和1.18%。其中,近30个商品期货品种的成交量上升,甲醇、白银、黄金、PTA、棕榈油、菜籽粕、聚丙烯、天然橡胶、菜籽油、聚乙烯、螺纹钢和铁矿石期货的成交量均出现较大增长。

2014年我国金融期货市场累计成交量为2.17亿手,累计成交额为164.01万亿元,远远超过2013年的1.93亿手和141万亿元。其中,2014年沪深300股指期货累计成交量为2.16亿手,累计成交额为163万亿元,是金融期货市场的“主力军”;而2013年上市的5年期国债期货在2014年成交量和成交额均有小幅增长。

值得一提的是,2014年12月全国期货市场成交额为57.7万亿元,同比增长169.93%,环比增长95.96%。对此,市场人士普遍认为,股指期货“功不可没”。数据显示,当月沪深300股指期货成交额占全国市场的份额达77.73%。

国元期货发展研究中心经理姜兴春对期货日报记者表示,受宏观环境影响,2014年大宗商品需求依然萎靡,多个品种步入熊市。期价的大幅下跌,不仅吸引了投资者的目光,也使得相关实体企业加大了套期保值力度,从而带动了期市成交量的增长。2014年7月以来A股走出牛市行情,成为沪深300股指期货成交规模大幅扩大的主要原因。另外,2014年,我国期货市场的夜盘品种大幅增至23个,对期市成交量也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商品期货熊市,股指期货牛市

方正中期研究院院长王骏表示,随着我国经济增长动能的转变,2014年我国经济开始步入发展的“新常态”。而与宏观经济状况密切相关,2014年大宗商品市场整体处于转折性周期,呈现出偏弱的格局。反映到期货市场,出现了“商品期货熊市,股指期货牛市”,“工业品持续下跌,农产品走势分化,黑色建材继续领跌”等明显特征。

中国国际期货研究院副院长王红英表示,在去产能化,加大环境污染治理的背景下,2014年煤焦钢产业链品种的价格下跌幅度显著,而有色产品由于广泛应用于电子工业、新能源,加上铜等品种本身可以作为商品货币进行融资,下跌幅度较为有限。能源化工板块方面,由于上游原油价格持续走低,与之相关的塑料、PTA等期货品种价格处于弱势。

一德研究院分析师易乐表示,目前全球农产品市场总体处于供大于求的格局。在此背景下,2014年,农产品期货品种纷纷步入熊市周期,软商品、油脂油料均录得较大跌幅。考虑到宏观经济暂难摆脱通缩阴影,2015年,低位运行或将成为农产品市场的常态。

对于2014年下半年表现“惊艳”的金融期货板块,有分析师表示,国内经济增速“重心”下移得到市场认可,积极财政政策不断加码,货币政策步入宽松周期,证券市场制度不断完善,经济转型期的各种改革不断推进,这些都为A股市场提供了有力支撑。整体来看,改革预期加宽松政策提升了市场风险偏好,预计2015年A股市场将会延续2014年下半年的强势,期指将会持续活跃。


(责任编辑: 宋沅 )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延伸阅读
  • · 2015年期货市场休市时间公布      2014年12月25日
  • · 期货市场不能为了创新而创新      2014年12月06日
  • · 姜洋:期货市场迎来发展战略机遇期      2014年09月18日
  •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X
    选择其他平台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