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森(资料图片)
本报讯据《广州日报》报道:40多年前曾叱咤一时的香港“四大探长”之一韩森,估计在位时贪污400多万元(港元,下同),虽已在7年前病故,但香港廉政公署穷追贪污所
得财产历时30多年,终在29日宣布与韩森亲属达成协议,其家属同意交出约值1.4亿元资产结案。
外界相信这个数目只占总额2亿元的七八成,而资产在35年间增值达35倍,金额之巨令人咋舌。
根据香港廉署调查的资料,韩森服务警队31年,支薪总数193852.31元,但他1971年退休时所拥有资产逾415万元,超过总收入20倍,廉署在1976年引用《防止贿赂条例》第十条,起诉他财富与官职收入不相称,追溯期始于1971年。
不过,当时韩森已经移民加拿大,香港法庭于1976年发出手令通缉他,后来廉署根据《防止贿赂条例》,申请将涉嫌受韩森操控的资产冻结,其后韩森在加拿大被捕,但在引渡聆讯中胜诉,并转到台湾定居,至1999年病逝。香港律政司于2000年代表廉署,透过民事诉讼形式向韩森的亲属追索,令他的资产数目曝光。
根据3年前法庭公开的文件显示,韩森的资产以物业为主,单在旺角便有3幢大厦共24个公寓,有商户坦言从来不知道韩森是业主,多年来都是由中间人前来收租,即使商讨加租,也是中间人负责,今次廉署追回有关资产,商户直言:“最紧要可以继续做生意。”
除了韩森,廉署过往也曾申请冻结其他涉嫌贪污人士的资产,但以韩森的亲属今次交出1.4亿元最多。资料显示,廉署曾向已故前探长马文亮的家人追讨1200多万元,向前华探长张荣树追讨约400万元,至于向有“五亿探长”称号的前总华探长吕乐追讨的金额,则一直未有公布。
“四大探长”贪污事件,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殖民地时期揭发,前港督麦理浩爵士委任姬达爵士,在1974年成立廉正公署遏止警队贪污,号称“打老虎”,引致警队人心惶惶,其后爆发警廉冲突,逾千警员冲击廉署总部,港督遂颁下特赦令,不再追究大部分在1977年以前的贪污案。
不过,香港廉署一直无放弃吕乐、蓝刚、颜雄及韩森“四大华探长”的涉嫌贪污案件,早在1976年开始通缉韩森等“四大华探长”,以及前总警司葛柏,并发出通缉令,成功在加拿大拘捕韩森,但在引渡诉讼中,韩森得值免被引渡,他其后获释,并辗转潜逃到台湾,至1999年病逝,廉署提出民事诉讼,追讨其贪污得来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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