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2012年12月- )
主 席:万鄂湘
副主席:齐续春 修福金 刘 凡 程崇庆 傅惠民
何丕洁 田惠光(女) 郑建邦 邓力平 刘家强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简称民革),以同原中国国民党有关系的人士、同民革有历史联系和社会联系的人士、同台湾各界有联系的人士、社会和法制专业人士以及其他人士为对象,着重吸收其中有代表性的中上层人士和中高级知识分子。
1947年11月,中国国民党民主派和其他爱国民主人士第一次联合会议在香港举行。1948年1月1日,会议宣布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正式成立。
民革成立以后,参与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筹备召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创建,为新中国的成立作出了重要贡献。
新中国成立后,民革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成员,参加人民政权和人民政协的工作,为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发展爱国统一战线、顺利实现社会主义改造和促进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民革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大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建立和健全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工作机制,积极履行参政党职能,在国家的改革开放建设和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的进程中发挥着积极作用。始终以孙中山爱国、革命和不断进步的精神鞭策和激励自己,是民革的光荣传统。
民革历任主席为李济深、何香凝、朱蕴山、王昆仑、屈武、朱学范、李沛瑶、何鲁丽、周铁农。
截至2012年6月,民革在全国共有30个省级委员会、267个市级委员会、52个县级委员会,共有党员101865人。
2008年3月10日,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第十一届中央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二次会议,会议一致通过民革中央关于设立7个专门委员会的决定。这7个专门委员会是:经济委员会、祖国和平统一促进委员会、教科文卫体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理论研究与学习委员会,以及妇女和青年工作委员会。>>
历届民革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