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打击严重刑事犯罪 13名罪犯被执行死刑 昨日上午,西安市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公判大会,孟凡芹、索俊龙、何自应等13名罪大恶极的罪犯被依法执行死刑。
自去年12月以来,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该市各级党政组织和政法机关,在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下,开展了以打黑除恶为重点的“严打”整治斗争,取得了初步成效。破获了一批大案,依法起诉、判处了一批犯罪分子,有力地打击了犯罪,伸张了正义,维护了社会稳定,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和拥护。这次公判大会,是该市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治安工作会议精神的又一次具体行动,也是对犯罪分子形成强大震慑的又一重大举措,再次显示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强大威力,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公判大会依法宣判的孟凡芹等13名死刑罪犯,分别犯有投毒、杀人、抢劫、走私和贩卖毒品等罪行。投毒、故意杀人犯孟凡芹,女,34岁,洛川县农民。1995年该犯与同村村民王成录(另案处理)勾搭成奸,1999年下半年,孟犯得知王万录准备与其分手,产生杀王恶念。同年11月2日晚,孟犯携带“3911”农药窜至本市丰登路王万录打工的饭店,趁无人之际将农药倒入面粉中逃离。次日上午,饭店用该面粉包成饺子售出,致多名顾客中毒,其中2人死亡。
本市灞桥区农民张宏刚,曾因抢劫罪被判刑6年。1999年9月27日晚,张犯在商谈出租舞厅一事时与他人发生争执,同村村民罗建毅见张犯酒醉,便将张锁在舞厅院内。在人离开后,张冲出院子,手持铁管无端向行人芦隆立头、面部猛击致芦死亡,后又将行人项牛打伤。在砸一面包车玻璃时,马悌先上前制止,张犯又将马打倒在地,用脚在其头、面部踩踏,致马轻伤。本市无业人员曾全安于1995年7月密谋,组织他人从缅甸购买毒品运回西安贩卖。同年7月至9月,曾犯携带毒资分别伙同他人先后三次越境到缅甸,从缅甸人何自应处购买海洛因4000余克,运回西安出售。
公判大会结束后,孟凡芹等13名罪犯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稿源:【中国新闻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