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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期][视窗]孙传芳案--新闻中心-中国警察网
新闻

孙传芳案

---民国刺杀案系列之五

2015年03月27日 13:37    来源:中国警察网-人民公安   作者:巍子   

文图/巍子

发迹

孙传芳,出生于山东,小时候家境并不好,父亲早亡,与母亲及两个姐姐相依为命。后来二姐嫁给王英楷为妾,这位姐夫成为孙传芳命中的第一位贵人,其命运就此得到改变。

王英楷是袁世凯的亲信,地位一度比段祺瑞、冯国璋都高。起先,王英楷对孙家这门穷亲戚并无好感,但在见到孙传芳小小年龄勤奋、刻苦、聪敏之后,他开始有心栽培这个小妾的弟弟,先是让他陪着王家子弟上私塾,之后送入保定军官速成学堂,再保送日本士官学校留学。1910年,孙传芳毕业回国,被派到北洋陆军湖北王占元部任教官,并一度以代理身份管理军队。

1921年,孙传芳遇到命中第二位贵人,直系军阀吴佩孚。吴佩孚因王占元过于贪婪且无能,借故把王占元赶离湖北,之后命孙传芳接替其地位。至此,孙传芳成为一方大员,终于有了自己的人马与地盘。

1922年,吴佩孚的直系与张作霖的奉系之间爆发第一次直奉战争。直系胜利,奉系失败,梦想统一全国的吴佩孚开始着手布局不受控制的东南各省。受吴佩孚指示,1923年孙传芳带军侵入福建,掌握了福建的军政大权。1924年,再从福建进攻浙江,于当年9月将浙江据为己有。

1924年,第二次直奉战争爆发。由于直系内部冯玉祥临阵倒戈,吴佩孚没能等到部下孙传芳及萧耀南部北上救援,兵败山海关,部下精锐丧失殆尽。奉军其后入关进入山东,再入苏、皖,势力向南不断扩展,与盘踞福建、浙江的孙传芳势力发生直接对抗。1925年9月,孙传芳向占据苏皖的奉系军队发动奇袭,并大败赶来救援的奉系“狗肉将军”张宗昌,俘杀其部下施从滨(施谷兰之父。关于施谷兰后将有介绍———编者注)。到11月,奉系不得不退出南方,江苏、安徽及江西都落入孙传芳的掌控之中,加上之前控制的福建及浙江,孙传芳终于达到他事业的巅峰,成为五省联军总司令。

破碎“吴王梦”

民国时的军阀,在盘踞一方之后,总是面临两种选择:一是割据一方,搞好自己这块自留地(所谓联省自治),尽量减少参与争端;二是对外扩展,目标统一全国。占据五省后的孙传芳,选择了前者,“能做一吴越的钱王,就心满意足了”,希望在他统治下的五省政治,能像五代十国时期的吴越国钱镠治下那样得到自治,经济文化在自己的保护下得以发展。

就在孙传芳做着“保境安民、联省自治”的吴王梦时,1926年的夏季,国民革命军开始北伐。首当其冲的,便是直系吴佩孚的湖北地盘。作为直系名誉上的头领,吴佩孚要求孙传芳派军对北伐军作战。此时势力已大大凌驾于吴佩孚之上的孙传芳,并没有及时派兵遣将,而是暂做壁上观。

当时,不少人远道来到南京,劝孙传芳及时援救吴佩孚。除了说吴佩孚是他的上司、是直系领袖之外,还说吴佩孚是个值得援救的人物。然而孙传芳却以五省尚未安稳为由,不愿出大力支援。于是,有一个劝孙援吴的人送给孙传芳一句话,“盖世英雄当不得一个骄字,弥天大罪当不得一个悔字”。

事实上,孙传芳当时的小算盘,是希望北伐军与吴佩孚两败俱伤,自己得渔翁之利。只是他没有料到的是,北伐军气势如虹,在湖北击败吴佩孚之后,乘胜进击孙传芳的地盘———江西。孙传芳虽然亲赴九江督战,但还是一败涂地,并于1926年11月狼狈逃回南京。

思前想后,孙传芳觉得要抵挡南方国民革命军,只有借助北方实力保存完好的奉系军队了,于是乔装打扮独自跑到天津去见张作霖。张作霖一句“过去的事不要提了”,一对过去的冤家变成了朋友。张作霖也成为孙传芳命中第三位、也是最后一位贵人。张作霖除了在军火及财政上对其大力支援外,还立刻派张宗昌南下与孙一起对抗革命军。

1927年8月底,孙传芳部与革命军在龙潭发生大战,损失4万余人,兵败如山倒。孙传芳一蹶不振,彻底投靠张作霖。

1928年6月张作霖被日本人炸死在皇姑屯后,孙传芳失去了靠山,只好依附张学良。他劝张学良与日本人搞好关系,在东北养精蓄锐,伺机窥视中原。张学良显然没有接纳他的意见,于12月宣布“易帜”,接受国民政府的管辖。孙传芳见势不妙,在1929年1月逃亡到大连租界。

到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孙传芳觉得大连也不是安居之地,于是携全家移居天津英租界,来到他的宿命归地。

从孙传芳到智圆

问:佛有十恼,六年苦行、孙陀利谤、金枪、马麦、琉璃王杀释种、乞食空钵、旃遮女谤、调达推山、寒风索衣、双树背痛,既然明心见性,还有业障么?

答:自性中业障、福障了不可得,古人云:“若欲忏悔者,端身念实相,诸罪如霜露,慧日能消除。”自性中业障本来空,本来空是业障,古人云:“四大原无主,五阴本来空,将头临白刃,犹如斩春风。”古人又云:“假使铁轮顶上旋,定慧圆明终不失。”佛在世,有二比丘,一犯杀戒,一犯淫戒,心中觉得有罪,去问维摩居士,居士告彼等识取自性,二比丘听一老尊宿唱,推罪性了不可得,二比丘豁然大悟。

以上一段僧俗问答,是孙传芳与佛学大师月溪法师的对答。孙传芳问法师:就算佛祖也要受到各种折磨,既然都明心见性、大悟大彻了,如何还要受到报应?

月溪法师,民国有数的佛学界大人物,后来移锡香港。其回答的大意,说人的本性里是没有孽障的,故由于外部环境而造成的孽障,是可以救赎的。

从事业上看,孙传芳是个机会主义者,这种哲学同样延伸到他的生活中。不知是否自觉到自己的戎马生涯杀孽过多,“弥天大罪当不得一个悔字”,这位曾经的五省联军总司令开始念佛诵经。由于他的经历及声望,又得到不少跟随者。

“英雄到老终归佛,名将归山不言兵”,这是这一时期孙传芳喜欢挂在口头的话。炎热夏天,他还喜欢在家门口摆上绿豆汤,供行人免费饮用。1933年中秋,天津《立时报》更是登载一篇《孙公馆缉贼赏米,中秋夜乐善好施》的文章,说是孙宅中秋夜抓获一名窃贼,孙传芳不但没有将之送官,还给了窃贼一些米粮。

到1935年末,孙传芳的故事已经演绎为“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架构,看似有个满意的结尾。但是,就像他曾经询问过月溪法师的那样:“既然明心见性,还有业障么?”就算他已经皈依佛门,愿意为善,但是,一桩往事,一个执念,却在那年末不但要他来偿还,还将他的故事改写了。

更不堪的是,他这个机会主义者,还在故事中被置换了角色,从主角被打成了配角。

故事的主角,被一名叫施剑翘(原名施谷兰)的女子抢了去。

谷兰蜕变成剑翘

“深谷芳兰一枝春,攀绝高崖凌碧空/纵有红花漫四野,岂无绿叶染前峰/繁枝不怕春色浅,根茂何愁冬土深/生就山中一根草,只怕孤芳不惜春。”这首诗,是民国时期一名叫施谷兰的女子16岁时所作。诗中嵌入自己的名字,既有赞美兰花之意又有孤芳自赏之情。

施谷兰,祖籍安徽桐城,1905年在其父山东任上出生。虽然孙传芳也是出生于山东,不同的是,孙传芳出生时家里一贫如洗,施谷兰出生时则家底丰厚。其出生之时,其父施从滨已任清朝山东北洋军管带(营长),1909年更升为少将加中将军衔。而她的叔叔施从云,1912年辛亥革命之时,与冯玉祥一起在北方发动滦州起义,后被俘牺牲,被民国政府(追)授衔上将。到1923年,也就是施谷兰于天津师范学校毕业之时,其父施从滨在奉系军阀张宗昌手下任军长。此时,施谷兰与其家人居住在天津,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

1925年11月3日,施谷兰之父施从滨被孙传芳所杀,这一年施谷兰20岁,作诗一首:“战地惊鸿传噩耗,闺中疑假复疑真/背娘偷问归来使,恳叔潜移劫后身/被俘牺牲无公理,曝尸悬首灭人性/痛亲谁识儿心苦,誓报父仇不顾身!”

1925年11月,张宗昌派施从滨担任前敌总指挥时,施从滨已高龄60。孙传芳多次告诫,让他退出争斗,老将军不但没有退出,还孤军猛进,结果被孙部包围,不幸成为俘虏。孙传芳将其枪毙,还曝尸城门。曝尸后无人敢领,施谷兰委托其叔偷运尸体回老家安徽安葬。施谷兰发誓为父报仇,从后来她的执著来看,她把自己的青春及一生都捆绑在“誓报父仇不顾身”这句话上了。

之后,施谷兰与其母董氏一起赶到山东找到父亲的上司张宗昌,提了三个条件:破格提拔从小由施从滨抚养的堂兄施中诚;拿出抚养金给董氏;保送施谷兰的弟弟施中杰及施中权到日本留学。张宗昌虽然是个“狗肉将军”,但对义气二字却很看重,满足了施氏母女的三个条件。施中诚先是由排长提至团长,后来更成为烟台警备司令。

按照施谷兰母女的本意,是想施中诚官大后好复仇。没想到北伐后孙传芳不但投靠奉军,还与张学良、张宗昌拜了把子。作为张宗昌部下的施中诚,出于仕途考虑,不得不拒绝施谷兰的报仇计划。失望的施谷兰写了一封长信给施中诚,宣布断绝堂兄妹关系。

1928年农历九月十七日,施谷兰在天津家中祭奠父亲。她的悲情感动了当时寄住在她家的军官施靖公。施靖公当即表示愿意完成施谷兰的报仇心愿。一对同姓人,就这么结合到了一起。当时施谷兰已经23岁,不久生下长子及次子。

转眼7年过去,施靖公也官运亨通,升至旅长。然而,他已不想再提自己许下的复仇诺言了。1935年6月,施谷兰对丈夫援手报仇之事感到绝望,“我不顾一切,断然同他结婚,谁知报仇的问题他不但不闻不问,甚至不让我提一提,他竟是一个自食其言的小人,这时我才觉察到我自己又受骗了。这是我依赖别人报仇第二次失败。”于是,施谷兰带着两个孩子(一个7岁,一个2岁)离开太原,回到天津旧宅。

那年中秋,施谷兰在天津首次遇到孙传芳,她将自己名字改为“施剑翘”。

刺杀

“父仇未敢片时忘,更痛萱堂两鬓霜;纵怕重伤慈母意,时机不许再延长。”“不堪回首十年前,物自依然景自迁;常到林中非拜佛,剑翘求死不求仙。”这些诗句,都是施剑翘在刺杀孙传芳之前写好的。对施剑翘而言,故事的脚本已经写好,只等着按部就班地去执行了。

母亲的年老,催促她加快步伐;弟弟从日本回来,也嚷嚷着要亲手杀了孙传芳,这既让施剑翘欣慰,也让她担着怕,倘若弟弟刺杀孙传芳有个意外,这个家恐怕承受不起。

施剑翘决定即刻实施刺杀。执行的地点,就在“常到林中非拜佛”的居士林。居士林是天津佛教徒听经讲经的一个所在,也是孙传芳光顾的地方。

孙传芳自从在天津皈依佛门之后,于1933年与曾做过北洋政府总理、下野在天津的靳云鹏共同出资,在天津的东南城角购置清修禅院,改为佛教居士林,以便同道之人一起参修。靳云鹏做了居士林的林长,孙传芳做了副林长。由于两人都曾是赫赫有名之人,又能请动有名法师,故到居士林领拜的信者众多。

1935年11月13日,又到讲经之日。施剑翘化名进入居士林女居士之列,坐在第二排,正好在孙传芳的后面。就在大家聚精会神地聆听法师讲经之时,施剑翘从大衣里拔出勃朗宁手枪。“枪一出袋,我就照准孙传芳的右耳后打了一枪,他立刻倒在太师椅的右扶手上。我又向他的后脑和后背打了一枪,他的脑浆瞬时流了出来。”孙传芳当即毙命。

就在其他人惊慌失措时,施剑翘从大衣里掏出事先拟好的传单,一边散发给居士们,一边大声喊道:“我是施剑翘,为报父仇,打死孙传芳,一人做事一人当,决不牵连任何人。你们可以带着我到警察局去自首。”

刺杀案轰动全国,“施从滨有女报仇,孙传芳血溅佛堂”成为各报纸抢眼消息。

皈依

这是一个典型的“中国式”故事,带着“侠女”、“佛堂”、“复仇”这些惹人的关键词,引起全国各阶层广泛关注。孙施两家各请了有名的律师为自己打官司。

施剑翘入狱之初,当时担任蒋介石副手的冯玉祥就找到自己副官施则凡(施剑翘的堂弟,勃朗宁手枪也是经由他到了施剑翘手里)问明情况,之后立刻派陆军中将鹿钟麟到天津,要求赦免施剑翘并优待正在关押中的施剑翘。

从当时的法律上来说,施剑翘的行为只能说是一种民间恐怖主义。按当时的刑法,她应该受到10年以上或无期及死刑的惩罚。但媒体还是倾向于接受“侠女复仇”这个故事,称施剑翘“为民除害”、“女权主义”。在其祖籍所在地安徽桐城,女子学校的师生上街游行,要求赦免其罪行。各界要求宽待的声音也此起彼伏。

施剑翘先是被判10年有期徒刑,之后再减掉3年,其后,在关押不到1年后,于1936年10月由国民政府发布特赦令免除刑罚。受害者孙传芳因其“军阀”身份而受到诟病,不但丢掉性命,连名誉也在大众对施剑翘的同情心里失去了。施剑翘有多好,孙传芳就变得有多坏,这样大众才能得到安心。

靳云鹏曾在《大公报》登文:“馨远系余劝其学佛,平日作功夫甚为认真,诚心忏悔。除每遇星期一三五来诵经外,在家作功夫更勤。每日必三次拜佛,每次必行大拜二十四拜,所以两年以来神色大变,与前判若两人。遭此惨变,殊出人意料之外,几使人改过无由,自新亦不得……人非圣贤,谁能无过,要在知过改过。若努力改过犹遭不测,则无出路可想。”为其辩护。

不过最终,改过自新的故事,没有能够胜过侠女复仇的故事。

1945年,施剑翘40岁,留下这样一首诗:“四十年来一梦长,牺牲自我为谁忙?醒时顿觉佛缘近,心印菩提万丈光。”1年后,她皈依苏州灵岩山寺妙真方丈法师。那天,是施从滨去世20年祭,离刺杀孙传芳也已经10年。

施剑翘的丈夫施靖公在刺杀案后也四处托人解救施剑翘,新中国成立后被劳改的施靖公一再要求与施剑翘复缘,但始终没有得到施剑翘同意。施靖公死后,施剑翘拒绝接受他的遗物。

施剑翘于1979年死于北京。

(编辑:马小娟)



责任编辑:翟宇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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