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发高〔2014〕248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教育厅(委、局):
根据科技部、教育部印发的《国家大学科技园认定和管理办法》(国科发高字[2010]628号),科技部、教育部组织专家对提出申请的大学科技园进行了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经科技部和教育部研究,决定认定北京林业大学科技园等21家大学科技园为第十批国家大学科技园(名单见附件)。
希望你们进一步加大对国家大学科技园的指导和支持,推动国家大学科技园在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创业人才培育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促进区域发展方式转变等方面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认定的国家大学科技园名单
科 技 部 教 育 部
201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