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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江门讯:未到19岁的江门无业青年谭彬海,上月绑架当地一名13岁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致死,11月24 日被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并赔偿死者父母经济损失7.4万多元;同案被告谭惠球则以非法拘禁罪被判有期徒 刑三年。 已近一年无正当职业的谭彬海经常出入游戏机室和酒吧游荡,曾因打伤人被行政拘留和罚款。今年10月初,谭 彬海萌生了绑架陈健明、勒索其家人钱财的歹念。当月12日,谭彬海找到比他大一岁的原校友谭惠球,共同作案,谭惠球表 示同意。 两人于隔日中午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拦截了陈健明。他俩诈称陈健明的一位朋友要找陈健明,便租乘两辆摩托车将 他挟持到谭彬海家附近。在原定的山坡上,他们逼问到陈父及家中电话后,便一顿拳打脚踢,将他反绑在树上。谭彬海支开谭 惠球,独自对陈健明进行捆绑,并用封口胶纸绕其嘴部十多圈,致小健明窒息死亡。谭彬海还以“林仔”之名向陈父勒索32 .8万元。 (胡育颖 廖学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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