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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族民俗
作者:ljlzhg时间:2011-7-27
     主要分布在广西、云南、广东、湖南、贵州、四川等省区。

【饮食习惯】

多数地区的壮族习惯于日食三餐,有少数地区的壮族也吃四餐,即在中、晚餐之间加一小餐。早、中餐比较简单,一般吃稀饭,晚餐为正餐,多吃干饭,菜肴也较为丰富。大米、玉米是壮族地区盛产的粮食,自然成为他们的主食。

日常蔬菜有青菜、瓜苗、瓜叶、京白菜(大白菜)、小白菜、油菜、芥菜、生菜、芹菜、菠菜、芥蓝、蕹菜、萝卜、苦麻菜,甚至豆叶、红薯叶、南瓜苗、南瓜花、豌豆苗也可以为菜。以水煮最为常见,也有腌菜的习惯,腌成酸菜、酸笋、咸萝卜、大头菜等。快出锅时加入猪油、食盐、葱花。

壮族对任何禽畜肉都不禁吃,如猪肉、牛肉、羊肉、鸡、鸭、鹅等,有些地区不吃狗肉,也有些地区却酷爱吃狗肉。猪肉也是整块先煮,后切成一手见方肉块,回锅加调料即成。壮族人习惯将新鲜的鸡、鸭、鱼和蔬菜制成七八成熟,菜在热锅中稍煸炒后即出锅,可以保持菜的鲜味。

壮族喜爱猎食烹调野味、昆虫,对三七的食疗颇有研究,利用三七花、叶、根、须做菜很有特色。壮族还擅长烤、炸、炖、腌、卤成熟法,嗜酒,口味辣麻偏酸,喜食酥香菜品。主要特色菜有:辣血旺、火把肉、壮家烧鸭、盐风肝、脆熘蜂儿、五香豆虫、油炸沙虫、皮肝糁、子姜野兔肉、白炒三七花田鸡、岜夯鸡等。

壮族自家还酿制米酒、红薯酒和木薯酒,度数都不太高,其中米酒是过节和待客的主要饮料,有的在米酒中配以鸡胆称为鸡胆酒,配以鸡杂称为鸡杂酒,配以猪肝称为猪肝酒。饮鸡杂酒和猪肝酒时要一饮而尽,留在嘴里的鸡杂、猪肝则慢慢咀嚼,既可解酒,又可当菜。

典型食品:壮族有许多著名的菜肴和小吃,主要有:马脚杆,鱼生,烤乳猪,花糯米饭、宁明壮粽,状元柴把,白切狗肉,壮家酥鸡,清炖破脸狗,龙泵三夹。

【建筑风格】

居住在坝区和城镇附近的壮族,其房屋多为砖木结构,外墙粉刷白灰,屋檐绘有装饰图案。居住在边远山区的壮族,其村落房舍则多数是土木结构的瓦房或草房,建筑式样一般有半干栏式和全地居式两种。

干栏,也叫木楼、吊脚楼。壮、侗、瑶、苗、汉都有。多为两层。上层一般为3开间或5开间,住人。下层为木楼柱脚,多用竹片、木板镶拼为墙,可作畜厩,或堆放农具、柴禾、杂物。有的还有阁楼及附属建筑。一般干栏都依山傍水,面向田野,前景开阔,采光也好。一个寨子一个群落,整体肜去,既雄伟又壮观。有些村寨,家家相通,连成一体,就像一个大家庭。居室格局,各族自有特点。龙胜县龙脊乡壮族干栏,以神龛为中心,神龛后面,居中是家公住房(以女主人为中心),左角是家婆住房,有小门与家公房相通。主妇房在右角。丈夫房在厅堂右侧外。客房在前庭左角,姑娘房在右角楼梯旁,便于她们与小伙子们交往。这种布局的最大特点,是夫妻异室,沿袭了古俗。现在的干栏,内部结构略有变化,但基本格局不变。

【服饰风格】

壮族服饰主要有蓝、黑、棕三种颜色。壮族妇女有植棉纺纱的习惯,纺纱、织布、染布是一项家庭手工业。用自种自纺的棉纱织出来的布称为“家机”,精厚,质实,耐磨,然后染成蓝、黑或棕色。用大青(一种草木植物),可染成蓝或青色布,用鱼塘深可染成黑布,用薯莨可染成棕色布。壮族服饰各有不同,男子、女子的服饰,男子、妇女、未婚女子的头饰,各具特色。

男装与女装

男装有右襟与对襟两种,右襟衫反膊无领,衣纽从右腋下开至腰部又转向正中,再开出三四寸而止,衣襟镶嵌一寸多宽的色布边,用铜扣纽,再束上长腰带;对襟开胸,长仅及脐的紧身衫,这是在劳作时穿着的。而女装为无领右襟,只是衣袖比男装大些,宽大近尺,长至膝盖,镶嵌绲边,边条有宽细,一般在二三道以上。肩内贴布反衬在外,起缝三线,名叫“反膊衫”。男女衫的扣钮均铜纽或布纽。男女裤子式样基本相同,裤脚有绲边,俗称“牛头裤”。已婚妇女有绲花边的肚兜,腰裤左边悬挂一个穗形筒,与锁匙连在一起,走动时发出“沙啦吵啦”的响声。男子礼服惯穿长袍,外面套上一件短褂,通称“长衫配马褂”,起先是头戴顶圆帽,后来改戴礼帽。到了现代,壮族的穿着衣式已基本现代化,但老一辈人,仍普遍以穿蓝、黑两色为主。

奇特的头饰

未婚女子喜爱长发,留刘海(以此区分婚否),通常把左边头发梳绕到右边(约三七分)用发卡固定,或扎长辫一条,辫尾扎一条彩巾,劳作时把发辫盘上头顶固定。已婚妇女则梳龙凤髻,将头发由后向前拢成鸡(凤)臀般的式样,插上银制或骨质横簪。现在裹青纱白帕的已少见,多用黑帕或花帕头巾,梳髻多是中年以上妇女,且喜欢戴绣花勒额,冬季妇女多戴黑色绒线帽,帽边花式因年龄而异。男女都穿布鞋,中年妇女上山劳动爱穿自己制的猫耳布鞋,俗称鞋猫,形似草鞋、有耳、有跟,用一条扁纱带将鞋耳和鞋跟串起来,任意绑扎调节松紧。儿童头饰:童帽是用二三寸宽的绣花布条缝制成的无顶遮额帽。古籍中记载壮俗“露顶跣足”、“布帛勒额(束额)”,在童帽上获得再现,这种遮额帽既能保护头部也是一种装饰品。婴儿的背带比常见的汉族的大得多,呈蝴蝶状,“蝶身”长三尺,宽二尺四寸,中绣花样图案或八卦乾坤图,但很少见绣有文字,两边“蝶翼”长九尺,宽一尺二寸,这种背带壮话称“腊”。建国后,这种背带逐渐改小尺寸,有些背带壮话称“腊”。建国后,这种背带逐渐改小尺寸,有些背带身刺绣上如“出入平安”“美满幸福”的文字,代替原有的图案。

男女都穿布鞋,中年妇女上山劳动爱穿自己制的猫耳布鞋,俗称鞋猫,形似草鞋、有耳、有跟,用一条扁纱带将鞋耳和鞋跟串起来,任意绑扎调节松紧。

【礼仪介绍】

壮族是个好客的民族,过去到壮族村寨任何一家做客的客人都被认为是全寨的客人,往往几家轮流请吃饭,有时一餐饭吃五、六家。平时即有相互做客的习惯,比如一家杀猪,必定请全村各户每家来一人,共吃一餐。招待客人的餐桌上务必备酒,方显隆重。敬酒的习俗为“喝交杯”,其实并不用杯,而是用白瓷汤匙。

客人到家,必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给客人以最好的食宿,对客人中的长者和新客尤其热情。用餐时须等最年长的老人入席后才能开饭;长辈未动的菜,晚辈不得先吃;给长辈和客人端茶、盛饭,必须双手捧给,而且不能从客人面前递,也不能从背后递给长辈;先吃完的要逐个对长辈、客人说“慢吃”再离席;晚辈不能落在全桌人之后吃饭。

尊老爱幼是壮族的传统美德。路遇老人要主动打招呼、让路,在老人面前不跷二郎腿,不说污言秽语,不从老人面前跨来跨去。杀鸡时,鸡头、鸡翘必须敬给老人。路遇老人,男的要称“公公”,女的则称“奶奶”或“老太太”;遇客人或负重者,要主动让路,若遇负重的长者同行,要主动帮助并送到分手处。

【禁忌内容】

壮族人忌讳农历正月初一这天杀牲;有的地区的青年妇女忌食牛肉和狗肉;妇女生孩子的头三天(有的是头七天)忌讳外人入内;忌讳生孩子尚未满月的妇女到家里串门。登上壮族人家的竹楼,一般都要脱鞋。壮族忌讳戴着斗笠和扛着锄头或其他农具的人进入自己家中,所以到了壮家门外要放下农具,脱掉斗笠、帽子。火塘、灶塘是壮族家庭最神圣的地方,禁止用脚踩踏火塘上的三脚架以及灶台。壮族青年结婚,忌讳怀孕妇女参加,怀孕妇女尤其不能看新娘。特别是怀孕妇女不能进入产妇家。家有产妇,要在门上悬挂袖子枝条或插一把刀,以示禁忌。不慎闯入产妇家者,必须给婴儿取一个名字,送婴儿一套衣服。一只鸡或相应的礼物,做孩子的干爹、干妈。

壮族是稻作民族,十分爱护青蛙,有些地方的壮族有专门的“敬蛙仪”,所以到壮族地区,严禁捕杀青蛙,也不要吃蛙肉。每逢水灾或其他重大灾害时,壮族都要举行安龙祭祖活动,乞求神龙赈灾。仪式结束后,于寨口立碑,谢绝外人进寨。

【婚礼习俗】


壮族的婚姻,有自由恋爱和父母包办的形式,一般婚前享受充分的恋爱自由,但父母干涉包办也时常有。壮族一般实行一夫一妻制。妇女和男子一样都是家庭的劳动力,但仅有男子有继承权。其婚姻制中盛行“不落夫家”或“坐家”,现在有些地方还保持这种习俗。青年男女结婚后,新娘便返回娘家居住,遇重大节日和农忙时节才到丈夫家短暂居住,直到怀孕之后才长住婆家。因此,“不落夫家”的时间为三、五年不等。在历史上,“不落夫家”期间有性自由,近代受儒家文化影响,认为这是一种不正当的行为,遭到严禁,违者或离婚,或赔偿一定的财物。现在恋爱自由,婚姻自主。

【宗教特点】

壮族的宗教多为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唐、宋以后,佛教、道教先后传入,建立了寺庙。1858年以后,天主教传入,1862年基督教教传入,但都未传开。各家都有神龛,敬奉祖先。近现代以来,部分壮族地区又有天主教和新教的传入。

壮族本民族宗教则以摩教(MOZ)(壮族巫教)主要的信仰,摩教(MOZ)带有浓重的佛、道二教,特别是道教相融合为其特点。此外,神灵崇拜民间崇拜的神灵多而杂,有自然神、社会神、守护神等等,崇拜仪式也随诸神的功能而不同。

布洛陀是壮族先民口头文学中的神话人物,是创世神、始祖神和道德神,其功绩主要是开创天地、创造万物、安排秩序、制定伦理等。"布洛陀"是壮语的译音,布洛陀的"布"是很有威望的老人的尊称,"洛"是知道、知晓的意思,"陀"是很多、很会创造的意思,"布洛陀"就是指"山里的头人"、"山里的老人"或"无事不知晓的老人"等意思。布洛陀是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之一。

《布洛陀经诗》是摩教(MOZ)(壮族巫教)的经文,它唱诵壮族祖神布洛陀创造天地万物,规范人间伦理道德,启迪人们祈祷还愿消灾祛邪,追求幸福生活。这部经诗贯穿着自然崇拜、祖先崇拜的原始宗教意识。《布洛陀经诗》各篇都可以独立成篇。因其相当多的内容是创造天地万物的,可以说是壮族的创世史诗;因其唱词是民歌,又是在祭祀时喃唱的,故又可以说是壮族宗教文学。

《布洛陀》以诗的语言和形式,生动描述了布洛陀造天、造地、造太阳、造日月星辰、造火、造谷米、造牛等的"造化"过程,告诉人们天地日月的形成、人类的起源、各种农作物和牲畜的来历,以及远古时期人们的生活习俗等。这部史诗满腔热情地歌颂了壮族祖先布洛陀这个半神半人的祖先创造人类自然的伟大功绩,全诗长达万行,自古以来以口头方式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右江、红水河流域和云南文山一带传承。

大约从明代起,在口头传唱的同时,《布洛陀》也以古壮字书写的形式保存下来,其中有一部分变成壮族民间么教的经文。《布洛陀经诗》原手抄本全部是用古壮字书写,诗是壮族民歌五言体、押韵。在内容上,融壮族的神话、宗教、伦理、民俗为一体,思想深奥、字义艰涩;在形式上,由于千百年来的传唱加工,语言精炼工整,有韵律,朗朗上口,其中保留了好多古壮语、宗教语,为当今所无。

《布洛陀经诗》的内容从性质上大致可以分为三大部分:创世神话、伦理道德、宗教禁忌。它的学术价值是多方面的。《布洛陀》的内容包括布洛陀创造天地、造人、造万物、造土皇帝、造文字历书和造伦理道德六个方面,反映了人类从茹毛饮血的蒙昧时代走向农耕时代的历史,以及壮族先民氏族部落社会的情况。

根据已整理的版本,全诗分为四个部分,共十九章。第一部分是开头歌,包括第一章礼貌、第二章回答歌、第三章石蛋歌。第二部分是创造歌,包括第四章初造天地、第五章造人、第六章造太阳、第七章造火、第八章造米、第九章造牛。第三部分是治理歌,包括第十章再造天地,第十一章分姓氏等。

此外,壮族民间经常见得信仰还有:

①花婆神。据说是布洛陀的妻子,有壮族地区则认为是布洛陀的母亲。专管生育儿女的女神,又称“花王圣母”。壮族认为儿女是花婆庭院里的花朵,枯荣全凭花婆主宰。婴儿出生,即在床头铺上纸花,逢年过节由母亲领孩子另祭花婆。孩子有病,也要祭请花婆保佑。在南壮族地区的壮族,人们更崇拜花婆神。

②土地公。壮族认为土地公是一方之主,主管一方水旱虫灾及人畜瘟疫的神灵。因此,村村设有土地庙,但无神像;唯用红纸书写“土地公之位”字样,贴于正中墙上以供祭拜。逢年过节或遇有重大危难事件,村民必到土地庙跪拜求签。供物随事的大小而有厚薄。求签前忌吃狗肉。全村则一年一小祭,三年一大祭。每年开春作“春祈”,求土地公保佑当年风调雨顺,人畜平安。秋季“还愿”,感谢土地公的厚赐。

③社公。被认为是村寨保护神。多于村边大树下设社坛,内供石头数块,也有供奉石雕狗像的。每年除夕,各家备酒肉祭祀。祭社时,全村寨长老齐集,祷告社公,并讨论当年应举应革事宜。村中青壮及少年,集于社前,遍拜尊长,称为“拜社”。新嫁女子,也须携同夫婿回娘家参加祭社。新生婴儿由父母带到社前,向众人分发红蛋,主持社祭者为小儿戴上首饰,祝愿平安健康。年满三岁的男孩,由父母带到社前跪拜,以鸡、酒祭社公,并请舅父命名;而后将鸡肉切成小块,连同一片黄糖,分送各家各户,告以孩子名字。女孩则于社前穿耳戴环。祭社当晚,各家将从社坛前带回的肉、粥、粽子和红蛋等,置于有孩子的媳妇门前祭祀,表示为孩子“赎魂”。祭毕,将粥喂禽畜,认为可使其肥壮。每遇虫灾,各村寨鸣锣聚众,杀猪、羊、鸡祭社;并用纸条染畜血,标插田间,象征社公到此,即可免灾。

④禾神。六月初六家家户户杀鸡做粢粑到田间拜祭“田公地母”,聚饮欢歌;并在田边插小纸旗,祈求丰收。在遭受虫灾时,则“耍黄龙”驱虫。播种时,往往撒少量谷种或花生壳于村口路旁,求禾苗长齐。七月间有的村寨集体举行“祭青苗”,以猪酒供祭于村外,老少集饮,唱和农歌。秋收时,要举行“吃新米”,从田里采集稻谷做新米饭,宰杀鸡、鸭到田头供祭后,才开镰收割。

⑤牛神。壮族传说牛是上天派到人间帮助农耕的,以农历四月初五为牛的生日,称“牛皇诞”。该日禁用牛力,在牛栏烧纸祭牛神,并喂牛一团有色糯米饭(黄牛用黄色,水牛用黑色);有的地方还以菖蒲雄黄酒灌牛。春耕大忙后,要举行“收牛魂”仪式,称“牛魂节”。该日,以鸡、鱼、肉、五色糯米饭祭于牛栏或野外放牧处,众人团坐欢宴,并用芭蕉叶等包五色饭和肉、菜等喂牛,禁止鞭打或厉声呵斥。他们认为耕牛农忙作业辛苦,神魂惊散,故须招引。

此外,还崇拜龙、雷、水、火等众多自然神灵,并各有崇拜祭祀礼仪。

祖先崇拜壮族称祖先神灵为“公裔”,崇拜至诚,特别是对被认为英雄的祖先,尊崇尤甚。

①莫一大王。传说能呼风雨、驱鬼神、敌盗寇、护百姓的英雄祖先。许多地方,尤其是广西西北地区,不仅有莫一大王庙,而且家家神龛供奉莫一大王为“真正尊神”,长年香火不断。祭祀礼仪有三年一庆愿,五年二庆愿,十年一还愿。庆愿还愿均须宰杀猪牛鸡鸭献祭,并请师公诵经数昼夜,耗费甚巨,称为“大秀火”。无力承担这笔费用的,可于腊月做“烧腊”祭祷,向莫一大王表示力不从心,以求宽恕。除莫一大王外,还有莫二、莫三、莫四、莫五等大王和黄九公等,都被认为是壮族的英雄祖神。

②家祖。每家正厅必设神龛,奉祀祖先以及灶王诸神。祖先名用大字写在一张红纸的中间,其他诸神用小字低一格列于两旁。春节和鬼节为一年中最大的两次祭祖活动。除夕,净扫门庭,烧茶冲米花糖迎接祖先神灵回家。大年初一早晨,互相串门给各家祖先酌酒作揖,共贺新春。初二送祖,亲戚来客必带供品,向祖先神位进香。年初一至十五,神台前供物不断。晨昏三叩首,早晚三柱香。七月十三日至十五日,要过“躲鬼节”。传说农历七月初七地狱里的鬼都出来觅食,其中恶鬼作祟,为害甚烈。所以道绝行人,家家闭门躲鬼,在家祭祀鬼神。农历三月初三和十月初十祭祖坟。届时在墓前供献五色糯米饭,在坟头遍插纸钱。

【丧葬仪式】

人死后,停尸于正厅。以柚叶、桃叶或姜煎水浴尸换装。入殓时孝男孝女放声号哭,也有唱《丧歌》的习惯,表示诀别。一般停尸三日。亲戚故旧来吊,洒酒供祭。将死者生前喜爱的器物置于尸旁,用铜钱遮眼、塞口,或填以糯米饭、茶叶,意为使死者在往阴间的路上有赶路饭和买路钱。有的以朱砂点五官,叫做“开光”。尸体遮盖白布。擂鼓或燃放鞭炮志哀。如死者为妇女,还必须向外家报丧,俟外家来人“见面”后方能入殓。有些地区,子女为父母办丧事,要请两位歌师分扮舅甥,通宵达旦以问答形式唱“哭丧歌”,赞颂死者生前美德,并劝喻世人应尊敬长辈,不忘祖恩。

壮族有“二次葬”的传统。一般葬后三年揭棺,捡取骸骨放入陶缸内,置于岩洞或土洞中,选择“吉壤”再行安葬,称“二次葬”。至此,死者才成为祖先神灵而受供奉。对非正常死亡的,被认为将变成恶鬼,因此必须火葬。请道公诵经打斋,骨灰随道公跳过火坑,才承认其阴魂与祖先神灵有同等地位。

巫师分巫和师两类,被认为能交通鬼神的人神中介。巫又称小巫,多指巫婆。作法时穿常服。无师授,无经典。以瓢为乐器,名之为“鼎”,也有摇着铃铛。巫以巫术活动为主,自称能代人“神游”阴间,寻找死去的亲人,代为传言;或替人问神问鬼,以告吉凶祸福。师又称师公。由师徒传承,但无组织。不吃素,可婚娶。主要为人“驱鬼”、“祈鬼”、“择吉”、“求福”之类。经典称“壮经”(亦称“巫经”),用壮语的土俗字(“sawndip”)书写。内容多是壮族的民间传说,历史地理,天文历象,巫和师为壮族文化的重要的一部分。

师公大多主持丧葬、集庆、祛灾等较大规模的宗教活动,故又称大巫。

壮族本土的宗教是摩(MOZ)教,在中国上世纪60年代,被当作封建迷信横遭禁止、批判,大量的《布洛陀经诗》遭焚烧,不少地区有巫公、巫婆,被视为封建迷信而备受打击,甚至付出生命代价。“文化大革命”的浩劫使壮族的摩(MOZ)教几乎灭绝。中国上世纪80-90年代后,随着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的落实,壮族本土的宗教----摩(MOZ)教才得于恢复。但60年代后绝大部分的年轻壮族人,很少了解本土的宗教是摩(MOZ)教和《布洛陀经诗》。也很少有60年代后年轻壮族人信仰本土的宗教是摩(MOZ)教。造成了民族文化的断层。

【节日庆祝】

壮族是多节日的民族,几乎每个月都有节日。其中,春节、“三月三”、“七月十四”是壮族最重要的节日。其他节日与汉族相同。

一、壮族的春节

壮族的春节从大年三十至正月初一、初二,共3天,但初四至初五仍算春节期。它是一年中最隆重的节日。一般从腊月二十三起就开始做准备,家家户户搞卫生、缝制衣裤、购买年货、张贴对联、制做糕点、杀猪、包粽子。春节又是个团圆的日子,凡是在外面工作的人,一般都赶在年三十之前回家团聚,吃团圆饭。春节期间,除了走亲访友,男女青年多去参加对歌、打陀螺、跳舞、赛球、演戏等文娱体育活动。除夕家家杀鸡杀鸭,蒸制扣肉、粉精肉,制做*烧肉等等。晚饭的八道菜中少不了“白斩鸡”,有老人的家庭,会炖猪脚、炖整鸡。米饭要做得很多,剩到第二天吃,象征着富裕。

年三十晚家家都要守岁,直到半夜鸡叫,燃放鞭炮,除旧迎新。过去,有的地方把放鞭炮谓之“招牛魂”(壮语叫“欧魂怀”),意思是老黄牛的魂魄尚散落在田野,把牛魂招回来,新的一年开始,老黄牛又该辛辛苦苦地为主人家效力了。“招牛魂”开始,有的人家敲锣打鼓,吹萧吹笛,整个村寨洋溢着一片欢天喜地的气氛。

二、正月初一、初二

凡来客必吃粽子。壮家的粽子是较高贵的食物。粽有大有小,大的一二斤重,小的二三两,还有一种叫“风莫”(特大粽子)的,重达一二十斤。粽子主要原料是糯米,但要有馅儿。馅儿是由去皮的绿豆、半肥不瘦的猪皮拌上面酱制成,挟在粽心里,煮熟后,其味之香堪称一绝。

三、陀螺节

在广西壮族聚居的地方,每年都举行一次有名的体育盛会--陀螺节。时间是由旧历年除夕前两三天至新年正月十六日,历时半个多月。陀螺,壮语叫“勒江”,它有大有小,有轻有重。有大如河田柚的,重一斤左右,有小如鹅蛋的,也有二三两。制作陀螺一定要选用质地优良的坚木。它的“头”要圆滑。“打”的时候,用两三尺长的麻绳一圈一圈往上缠,一直缠到自己认为适当的地方,再用右手的无名指和小指挟住麻绳的尾端,迅速往地面一旋,陀螺就“呼呼”地转动起来。质量好的陀螺,再加上旋的技术高明,转起来长达七八分钟才倒下来。比赛打陀螺更是热闹非凡,获第一名者荣称“陀螺王”。据说打陀螺自兴起至今,已有300多年的历史了。

四、陇端节

陇端节,是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富宁县以及附近的壮族人民的一个传统节日。“陇端”(壮语,赶田坝之意),是壮语译音,意为到宽阔平坦的地方去相聚。相传这个节日已有700多年的历史,原是为了纪念民族英雄侬智高(壮族)于公元1052年4月起兵反对宋王朝的事迹。现在,陇端街已发展成为富宁县以及邻近一带壮、瑶、苗、彝、汉各族人民进行物资交流,共同欢庆的传统节日。相传在北宋年间,为了抵制封建统治者的残酷压迫和剥削,侬智高率广西壮族揭竿而起,取得节节胜利,建立“南天国”,自称“南天王”,克南宁,破钦州,打广州,势力很大。后来起义军失利,退守富宁。北宋统治者为平息农民起义,削弱起义军力量,把壮族人民遣散到贵州等地。临别前,壮族人民纷纷集会,伤心叙别,嘱咐乡亲们来年归来团聚。此后,每年农历三月,客居他乡的壮族人民返乡归寨同亲友团聚。随着时间的推移,形成了“陇端”节。陇端节从农历三月二十五日开始,历时三天。节前,作为东道主的村寨,杀猪宰牛,在田坝上搭戏台,做好接待客人的食宿安排。届时,姑娘们穿上衣角、袖口镶着银排和绣有花边图案的无领斜襟上衣和蜡染统裙,戴上壮锦胸兜,脚穿绣花鞋,各个花团锦簇,美不胜收。英姿勃勃的小伙子与姑娘们相聚,载歌载舞,直到日落。仍有余兴者还可随姑娘进寨继续对歌。

五、吃立节

吃立节,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龙州县、凭祥市一带壮族人民特有的节日。“吃立”壮语意为“欢庆”。壮族人民素有欢度春节的传统。但在1894年春节来临之际,法国侵略者侵略我边境,为了打击侵略者,青壮年奔赴疆场,英勇杀敌,保卫了家园。正月三十日,出征的将士凯旋归来,乡亲们杀鸡宰羊,做糯米粑,盛情款待,共同欢庆胜利,补过春节。从此以后逐渐形成吃立节。节日期间,人们舞狮子、耍龙灯、唱歌跳舞,热闹非凡。

六、娅拜节

广西者宁、索乌一带的壮族,每年四月属兔那一天,都要杀一头牛、一口猪、两只鸡和四十八尾鱼,到娅拜山去,奠祭壮族妇女娅拜(有传说为侬智高母亲)。那天,男女老少都到场,礼仪十分隆重。相传娅拜是一个壮族山寨的头领,她率领壮家百姓同官兵打仗,失败后被残杀。众人把她埋葬到高山之巅,并将此山叫作娅拜山。每年到娅拜遇难之日,壮族人民就杀牛宰猪去祭奠她。这样年年祭奠,从未中断,久而久之,便形成了一个节日--娅拜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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