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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法轮功十大“新闻人物” _社会新闻_温州网

2011年法轮功十大新闻人物

2012年12月24日 16:50:39来源:温州市反邪教协会
核心提示:

2011年,法轮功四处碰壁、败绩连连。一方面,其核心高层争权夺利愈加激烈,普通弟子人心涣散,不思修炼,法轮功的根基已开始崩塌。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民众通过发生的一件件、一桩桩真实事件,认清了法轮功的嘴脸。笔者所列举的2011年法轮功“十大新闻人物”,再现了法轮功的丑态,以及分崩离析、无可挽回的颓势。

一、李洪志

作为法轮功“教主”,李洪志的言行举止必然受人关注,而2011年,这可用八个字来概括,即:脸面丢尽,徒唤奈何。2011年1月7日、14日和3月1日,加拿大《华侨日报》社长周锦兴连续三次公开发表文章,邀请李洪志“亲临蒙特利尔市举行公众辩论会,解答公众对法轮功的疑虑,承诺说李洪志一旦能证实‘大佛神功’,我和《华侨时报》不会违反承诺,立即停止所有对法轮功的指责”,并强调“假如,在本月底前没有得到李洪志回覆应约,意味着李洪志默认自己为假‘大佛’真骗子一样,法轮功是迷信骗局就不击而破”。周先生的态度不可谓不诚恳,条件不可谓不宽松。然而,面对凡夫俗子的挑战,不仅一向自诩“神通广大、法力无边”的李“主佛”从头到尾没吭一声,就连那些原来无事也要闹三分的法轮功媒体也集体失语。实际上,非不为也,实不能耳。李洪志以及法轮功媒体管理层,对“宇宙主佛”到底有几斤几两,心里明白得很,如此既不敢上台参辩,又不肯俯首认输,唯一的办法也只能假作一无所知,装聋作哑了。

法轮功弟子已不止一次地看到“教主”每逢关键时刻就成缩头乌龟的窘态,更由于这些年来,法轮功背叛祖国人民的活动愈加猖狂,手段也愈加卑劣,却仍然难逃失败的下场;组织内部高层争权夺利却屡屡把责任推给普通弟子;高高在上的“师父”面对这一团乱象以及外来的各种打击显得无能为力,弟子自感前途渺茫,人心不再,参加活动的人越来越少,影响力越来越差,更有些人不在把“师父”放在眼里。急切之中,李洪志分别于6月10日、7月23日、8月29日连续发表了三篇“经文”,然而就其内容看,在李大“教主”“发明”法轮功近二十年后的今天,在“宇宙主佛”多次宣称“正法已经进入最后时刻”的今天,这些最新“经文”非但没有给弟子指明最后的道路,也没有展现本该来临的“圆满”结局,却又重新回到了最初的起点。“什么叫助师正法”、“大法弟子必须学法”、“什么叫大法弟子”,这些早就在法轮功基本教义中说得很清楚的问题,这些本该为已修炼多年的弟子参详明白的问题,却再一次被李洪志提了出来。修炼不得劲,活动不给力,问题一大堆,李洪志的着急、不满和无奈溢于言表。因为他明白,西方反华势力之所以在各方面支持法轮功,无非是因为它有着一些死心塌地围着“教主”转的信徒能够生事,能够造势。如果没了这些基础,那李洪志等人的地位和重要性必然大大下降。此次,李洪志虽又祭出了“大棒加胡萝卜”的一贯手法,但面对根基已开始崩溃的法轮功组织又能有多大的作用?

二、叶浩

如果说,李洪志是“法轮王国”的国王,而且还利用权势安插了许多亲信担任要职,如:大妹李君(新唐人电视台负责人)、妹夫李继光(大纪元集团副总裁、大纪元时报社长)、弟弟李东辉(佛学会负责人之一、神韵艺术团股东),形成了“李氏家族”,却仍不能一统天下、随心所欲,因为在法轮功内部还有能与其相抗衡的势力存在。而这些势力的最主要代表,就是叶浩。作为法轮功二号人物,其不管是否公开活动,影响力却并不逊于李洪志。“佛学会”由其登记注册并任会长,叶浩就成了法律确认的法轮功法定代表人,大女儿叶映红掌管明慧编辑部,还是加拿大法轮功总召集人,叶浩之妻原是“看中国”的负责人,虽然退休,但“看中国”都是她提拔起来的人,二女儿叶芳红不但在新唐人电视台管财务,还是多伦多法轮功召集人。分布各地的“佛学会”、李洪志冠以“重要问题看明慧”的明慧网,再加上在新唐人和“看中国”的权势,一个极具话语权、掌控力的“叶氏家族”绝对能与李洪志的“李氏家族”相抗衡。当然,这还不是法轮功内部势力集团的全部,起码还有陈汝棠(神韵巡回艺术团艺术总监、乐团指挥)、陈凝芳(神韵巡回艺术团乐团团长)夫妇及其女儿陈缨(神韵纽约艺术团舞台总监、乐团指挥)、女婿张尔平(法轮功三号人物、法轮功新闻发言人)组成的“陈氏家族”,郭秀(原神韵国际艺术团团长、现飞天艺术学院院长)及其子廖小强(大纪元记者、评论员)、儿媳郭军(大纪元时报总编)组成的“郭氏家族”。 这“四大家族”,基本涵盖了法轮功属下的主要机构,无论是领导权、话语权还是经济权都控制在他们手中。而这些以家族为单位的利益集团,蚕食了法轮功组织的整体实力,他们虽同属核心层,却相互之间勾心斗角:从对李洪志“经文”的删改、“三退”人数统计的方法,到屡有普通弟子向李“教主”状告“佛学会”,以及法轮功媒体之间从冷嘲热讽、相互拆台,到公开争吵,甚至互揭“特务”,背后都有“四大家族”的影子,其争权夺利已进入白热化阶段。

三、张清溪

由于台湾社会奉行“正邪不相容,亦互不相扰”的“潜规则”,再加上对法轮功政治背景及其瑕疵必报、死缠烂打的悍风颇为担忧,多年来,尽管法轮功在台湾横行霸道,却很少有谁真正敢于对其挑战。但在2011年,这种格局被彻底打破:张清溪负责的法轮大法学会组织承办的今年的“神韵演出”被称作“披着艺术的伪善,对观众进行宗教洗脑”,“门票根本无人问津,法轮功只好要求弟子都要掏钱去看”。而他们以同名侵权为由企图阻扰厦门“闽南神韵”艺术团赴台演出,非但失败,还引得民众更加反感;张清溪状告《联合报》一案被台湾地方法院驳回诉求,法轮功媒体对此集体失语,对照当初告状时趾高气扬的样子以及法轮功媒体的高调宣传,简直天差地别。而此案胜诉方,即委托《联合报》刊登通告,同为法轮功弟子的杨为祥,事后还连续两次参加台湾“飞碟电台”节目,爆料法轮功高层黑幕,炮轰张清溪“暴敛钱财、打击异己”,公开挑战张清溪在法轮功中的地位。节目播出后,张清溪不敢正面应对,却组织人员骚扰电台,恐吓威胁媒体,手段十分卑劣;台湾学者劳政武居士出版了《法轮功剖析》一书揭露法轮功的实质,张清溪组织法轮功弟子在十多个城市集会游行进行恶毒咒骂,结果引起了更多人购买阅读此书的兴趣。法轮功的各种疯狂举动激起了台湾民众的不满和抗议:著名景点太鲁阁所在地的村民向政府请愿,要求不要让法轮功扰乱游客观光及商户的正常经营;台湾“中华爱国同心会”发起了抵制活动,要把法轮功“赶出台湾”;台湾著名高僧法藏法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法轮功在台湾已经越来越没市场,连老婆婆都知道它不是“佛法”,还有部分台湾民众甚至当面斥责法轮功。台湾法轮功连遭挫败,这是从未有过的,作为负责人的张清溪绝对难逃其责。而他本人随着陈水扁的下台,社会地位一落千丈,还被爆出其与属下数名女弟子关系暧昧以及佛学会账目不清等丑闻,已是焦头烂额,法轮功活动尽出错招、败招,也是必然。

四、关贵敏

12月下旬开始,网上有报道说,法轮功“神韵”艺术团副团长、著名男高音关贵敏因肝病于11月底去世,紧接着,各种相关报道、祭奠文章纷至沓来,而同时,一向对不利报道反应神速且瑕疵必报的法轮功媒体却集体失语。关贵敏自1983年被诊断初期肝硬化后淡出歌坛,四处求医,并于1996年移民美国,不久后开始练习法轮功,而后又参加法轮功“神韵艺术团”的活动,尤其是2007年以后,他在担任副团长参加在世界多个城市的巡回演出的同时,还频繁参加法轮功其他各种活动,这对其身体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其实,作为常见慢性病的肝硬化,虽然尚无法彻底根除,但如果能摒除个人生活恶习并积极治疗,再活个几十年,甚至不影响寿命,也大有人在。但是,关贵敏自以为找到了灵丹妙药,认为依靠着“大法”的神奇、“师父”的“法力”,就能不治而愈,最终在67岁这个根本不算什么的年龄,因肝病复发离世而去,对其而言,不能不说是一出悲剧。不知道在临终之时,他是否意识到自己这么多年的所谓坚持,其实只是一场骗局而已。

五、卡托·马查理

卡托·马查理,印尼法轮佛学会会长,并担任2005年创办的印尼“新纪元调频广播电台”经理。自2008年10月起,印尼通信信息技术部停止对其颁发广播许可证,并通过无线电频谱监测中心,多次向该电台发出警告信,要求其停止节目播出。然而,法轮功拒不理会,经常用普通话广播中国政府对法轮功运动、维吾尔族及西藏人的行为。2011年3月24日,该电台被当局正式关闭,但很快又恢复了广播。随后,马查理受到印尼通信信息技术部的指控,并接受法院审讯;9月6日,法院正式判处马查理6个月监禁,缓刑一年,罚款5800美元,罪名是“未经许可广播”和“干扰其它调频”,而免于坐牢的条件是他必须遵守法律并停止非法广播。这起案件最终判定的罪名显示,法轮功不仅无视当地法律,还不顾他人利益,肆意妄为,与其一贯标榜的“真、善、忍”相差何止千万里。

六、武德中、雷凡谭

武德中(Vu Duc Trung)、雷凡谭(Le Van Thanh)均为越南法轮功弟子。2011年11月10日,武、雷二人被河内法院以“非法在电信通讯网交换讯息罪”分别判刑3年和2年。缘于2007年3月,武、雷二人为宣传法轮功,购买器材,设立广播电台,而内容全部来自于法轮功的希望之声广播电台。2010年6月10日,越南警方查缴了用于广播的全部器材,逮捕武、雷两人。据越南媒体报道说:武、雷二人架设的短波广播,不但属于非法广播,而且干扰了河内国际机场的空中交通控制系统,对飞行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由此可见,法轮功置公众生命财产安危于不顾,使用违法手段,为的就是使自己能够尽快精进、上层次,以满足一己私欲。而在整个案件审理过程中,法轮功组织还企图通过将武、雷二人的身份从“网络公司经营者”篡改为“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员工”这种弄虚作假的手段以及通过媒体施压来影响一国司法公正,可谓丑上加丑,引人耻笑。

七、巫明鑫

巫明鑫,法轮功媒体自曝的又一个“邪悟者”。54岁的巫明鑫是台湾新竹教育大学的一名兼职英文讲师,他极其仇恨“中共”,公开宣称“全宇宙的生命都在尽全力铲除销毁X党邪灵”,而他则要以实际行动为法轮功尽力奉献。他多次给法轮功组织捐款,积极为大纪元撰稿,这充分显示巫明鑫对法轮功可谓尽忠尽责,可称得上是一名“精进”的大法弟子。

但是,就是这样一个“精进”弟子,他还是对法轮功的现实产生了质疑。据法轮功网站报道说,巫明鑫不仅认定“师父”的“新经文”都是网站篡改以后才发表的,而且,“后来出版的《转法轮》也是篡改了的”;还对法轮功目前从事的所谓“讲真相”及“学法”、“证实法”、炼功等组织活动严重不满,称这些活动是“初期的、低层次的”。因此,他采取电话和微博等方式“广泛散布邪恶网站的谬论”,进而“乱法”。因此,巫明鑫被网站定性为“邪恶网站的中毒者”,称其“不仅散布邪恶网站的陈词滥调,还在和世界其它地区的学员联系,起着干扰的作用”,并号召“希望和巫明鑫有联系、听过他邪悟谎言的人,赶快清醒,加强学法”云云。实际上,近年来,诸如巫明鑫这样的“邪悟者”已经不是一个两个了,而这些人正是因为越来越看清了法轮功媒体的真面目,感到那些完全是在按照西方“主子”的要求,通过篡改“师父”的“新经文”,指令弟子们走上了一条与“修佛、修道”之人的初衷根本相脱离的道路,他们不择手段的压制弟子,以达到自己的政治目的和经济目的,却给弟子带来了无尽的伤痛和血腥,如此“修炼”,绝非“圆满”之路,而是自寻绝路。所以,像巫明鑫这样的弟子,即使你再“精进”,都必然会被法轮功管理层带上“邪悟者”,甚至“中共特务”的帽子,予以全力绞杀。

八、刘郑、刘磊

刘郑、刘磊均为新西兰法轮功弟子。2011年4月他们注册成立“法轮大法人学会”,并创办了“法轮大法MINLI网”。7月16日,法轮功网站刊登的李洪志在其《大法弟子必须学法》的新“经文”中讲到了“新西兰名堂”:“不是新西兰出了那么一伙中共特务在背后利用邪悟的学员在搞名堂吗?”8月5日,“人学会”即发表公告,说:“鉴于我们暂时还没有得到世间李洪志先生的认可,”“在正式场合,一概声明我们不是李洪志先生目前认可的法轮大法协会(佛学会)。”强调“人学会”是“在新西兰注册成立的合法慈善组织。”“本网没有什么‘中共特务在背后’一说”。8月12日,法轮功网站刊发《通报》,称新西兰的这个“人学会”“未经新西兰法轮大法佛学会批准,更不为李洪志‘师父’所认可。”并且“对当地的国家安全和法轮功学员的安全都是有威胁的,在此提请各有关部门和人士高度重视并采取适当行动。”随后,新西兰“人学会”、“MINLI网”连发16篇文章向法轮功网站挑衅,提出“督请明慧网立即撤销通报,停止造谣及煽动仇恨,向我道歉”的要求,还在当地最有影响的报刊上登广告,在热闹场所拉横幅,散发资料,组织签名,双方矛盾进一步加剧。

这场内斗,实质上是个别法轮功弟子利用普通弟子的不满,排挤“佛学会”、“明慧网”,以捞取个人利益,而“佛学会”、“明慧编辑部”又岂能善罢甘休?仅就新西兰而言,“随桂英曝内幕”、“刘阳骗取公民权”以及“窦金梅骗钱”等事件已经表明了普通弟子对“佛学会”的强烈不满,包括新西兰在内的各地“佛学会”利用手中职权谋取私利已是屡见不鲜,而“师父”非但没能兑现承诺,对法轮功内部的一团乱象也无能为力,其在弟子心目中的地位以及控制力、影响力已经下降,刘郑等人正是看清了这一点,遂利用普通弟子对法轮功现状的不满,企图撇开“佛学会”,甚至抛开“师父”,自搞一套。所以,出现不经“佛学会批准”、不需要“李洪志认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改变‘师父’的想法”等等乱象就没什么稀奇了。而“佛学会”、“明慧网”除了硬扣“中共特务”的帽子,也没什么高招了。

九、杜洪岩

杜洪岩,男,1963年10月出生,无业,户籍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1998年开始练习法轮功,曾担任铁西区法轮功辅导站辅导员。2002年至2009年期间,杜洪岩以《转法轮》为蓝本,“创编”《转法轮》第十讲,自称为“全法”,以法轮功弟子为对象,发展信徒,组织“法会”,以收取“奉献款”及听课费为名骗取钱财,共计人民币400多万元及钻戒、名表、翡翠手镯等物,供其与妻子张立梅挥霍。这期间,杜洪岩还以精神控制为手段,诱使多名女性与其发生性关系。此案经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杜洪岩犯有诈骗罪、强奸罪,数罪并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杜洪岩提出上诉,2011年3月4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轮功一向标榜自己遵循“真、善、忍”,不但自己“做好人”,还要“救度众生”,而实际上却干着骗人、害人的勾当。杜洪岩下流、卑劣的本性,正是法轮功品性的真实写照,因为拿杜洪岩所犯之罪与他的“师父”李洪志相比,还真是小巫见大巫了。

十、吴凯仑、麦穗英

吴凯仑,美国法轮功弟子、原新唐人电视台新闻主播。其早年患有肝病,因为练了法轮功后,感觉病情有所好转,因此开始迷上法轮功,积极参加法轮功的各种活动。并不听家人、朋友劝阻,患病不治疗只练法轮功。2011年2月26日,病死于纽约家中,终年47岁。 麦穗英,香港法轮功弟子。2009年患上脑血栓,并多次在法轮功活动现场突然昏迷,却一直拒绝到医院接受治疗。2011年9月,在荃湾地铁站出口派发法轮功宣传报刊时再度晕厥,在被路人紧急送往医院途中死亡,终年47岁。 同样是法轮功活动的积极分子,同样是得了病拒绝医治,又同样是中年早逝。本来,生老病死是人生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是一种正常现象。但是对于法轮功弟子来说,却绝对不正常,因为李洪志为他们设立了特定的“疾病观”——“消业论”---修炼的人没有病,身体不舒服不是得病,是“消业”。打针吃药只治表面,只有真正修炼法轮功,才能真正“消去业力”。于是乎,被蒙骗的弟子们一而再,再而三的跌入了李洪志设好的陷阱,最终命丧黄泉。金 戈

本文转自: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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