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总面积24060.26平方公里,以山地为主,平均海拔高度1000米,海拔1200米以上的地区占总面积的29.4%,海拔800—1200米的地区占总面积的43.6%,海拔800米以下的地区占总面积的27%。州域东西最宽220公里,南北最长260公里。
全州国土总面积约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3%,在省内市、州中仅次于荆州,襄樊居第三位,居全国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第16位。按全国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分为8个一级类,38个二级类。全州共有农用地218万公顷,建设用地8.83万公顷,未利用地13.77万公顷。在农用地中耕地为45.26万公顷,占20.76%,园地5.51万公顷,占2.53%,林地为165.88万公顷,占76.09%,牧草地0.16万公顷,占0.07%,其他农地6.45万公顷,占2.96%,全州的林地面积是耕地面积的三倍多。西部开发土地调查评价结果表明,全州可供开发复垦耕地的后备资源有25.83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