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平江,男,苗族,1966年1月出生,湖北咸丰人,研究生学历,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该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先后任咸丰县土管局办公室主任、土地详查办公室副主任,咸丰县政府办公室秘书科科长、办公室副主任,咸丰县忠堡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咸丰县清坪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咸丰县计划局党组书记、投资管理服务中心主任,来凤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来凤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恩施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恩施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州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州综治办主任;
2014年11月任鹤峰县委副书记、代理县长;
2015年1月当选鹤峰县人民政府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