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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律师协会原会长于宁去世 他被视为律师界的“兄长” _社会_新闻_奥一网

全国律师协会原会长于宁去世 他被视为律师界的兄长

享年62岁,6月7日遗体告别仪式在北京举行

2016-06-11 08:44 作者:彭彬 来源:南方都市报 编辑:黄恺
6月1日19时,因突发心脏病抢救无效,全国律师协会原会长、国浩律师事务所主席于宁在北京逝世,享年62岁。

   于宁。 于宁家人供图

6月1日19时,因突发心脏病抢救无效,全国律师协会原会长、国浩律师事务所主席于宁在北京逝世,享年62岁。

北大79级群、北大教师群、各个律师群……于宁去世的消息瞬间刷爆微博和朋友圈,许多人称不相信,不敢相信,不能相信……

6月7日,于宁遗体告别仪式在北京举行。现场的一些法律界人士祈愿这位“兄长”一路走好。

救灾唐山大地震荣立三等功

于宁1954年生人,出生地在江苏南通,在家中排行第四。

1969年,年仅16岁的于宁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成为著名的“万岁军”38集团军一员。1976年7月28日发生唐山大地震,由于38军驻防河北,于宁所在部队成为首批进入地震灾区的救援队伍之一。

于宁的大学同学徐家力回忆,于宁曾经跟他说起过救灾的经历,作为卫生兵冲在第一线,连续不休息,没日没夜救助伤员。卫生条件很差,救援也没有人工呼吸机。在这种情况下,于宁经常要给伤者做人工呼吸。

“先是做胸压,然后一只脚跪地,深吸一口气,对准伤者的嘴将气吹入。”于宁曾给徐家力示范过,让他记忆特别深刻。经常口对口呼气抢救半天,于宁才发现抢救对象已死亡多时。当时正值七八月份高温天气,灾区传染病盛行,于宁的抢救都是在鬼门关打转。

不过,对于救灾经历,于宁很少提及。于宁的儿子于颢表示:“从来没听到他提到过。”

1976年8月,因在唐山大地震救灾前线表现出色,于宁火线入党,并荣立个人三等功。

已是中纪委干部下海做律师

1978年5月,于宁转业进入镇江市卫生局。此时,高考已于1977年恢复,于宁积极准备高考。1979年9月,于宁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

在北大,于宁给同学留下的印象是见多识广,为人和善。“在我眼里他是与我们老师水平差不多的同学,而他在班里也是老大哥级人物。”徐家力说。

于宁在北大期间表现出色,大二就当上了北大校学生会主席。在于宁的举荐下,酷爱体育的徐家力当上体育部副部长。徐家力说,自己在学生会里,直接受于宁领导,感觉他办事能力很强。于宁担任校学生会副主席期间,北大组织50人骑自行车山东行,报名的学生有几百人,于宁先是确定了以拉练方式进行筛选。“在带队骑行山东的过程中,每天都会遇到各种意外情况,于宁总是很果断地进行处置。”徐家力说,他当时跟着一起骑行山东,感受颇深。

1983年,于宁从北京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中纪委,先后在第四、第七纪检监察室工作,参与查办了一批违法乱纪案件。

1992年,邓小平发表南方谈话,改革开放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当时掀起了一批党政干部辞职下海的热潮。此后,我国律师制度改革逐渐加快。律师事务所逐渐由“国办所”向“合作所”和“个体所”改变,律师“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也开始打破。

于宁一直密切关注律师制度改革,1988年还首批考取了律师资格。才良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才亮向南都记者表示,他就是从于宁口中了解到1993年开始的律师制度改革的许多背景,并在他的鼓励下从国办所辞职,下海并进京执业。

1994年,已是中纪委四室一处处长的于宁有了辞职当律师的想法。当时徐家力从最高检察院出来当律师两年,于宁数次向徐家力询问当律师的具体情况。1994年5月,于宁辞去公职,创办北京时代律师事务所,并被推举为主任。科班出身的他有较强的业务能力,经手的案子多数都取得令当事人满意的结果,赢得很高的评价。

对于其辞去公职,于宁的妻子并无表示反对。于颢向南都记者转述称:“妈妈当时主要考虑到爸爸学法律专业出身,还是希望他能够立足自己的专业。”

推动对日民间索赔

当律师后,于宁平等对待同行,对其他律师非常热情,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困难,这为他赢得了巨大的尊重。

在大成律师事务所吕良彪律师眼里,于宁并非一个特别能赚钱的律师,也没有创办一个足够“大”的律师事务所,但却得到全国律师界高度的尊重,是因为他身上的家国情怀与男人担当。

1999年,于宁在第四届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上当选为全国律协副会长。彼时,中国民间正在发起对日索赔。轰动一时的郭喜翠等“慰安妇”对日索赔案中就发生在他任职副会长期间。

1942年,驻扎在山西盂县的日本侵略军,将当时13岁、15岁的郭喜翠、侯巧莲两位妇女掳到日军驻地长期监禁、轮奸。上世纪90年代末,郭喜翠等6人诉日本政府。2001年6月,全国律协联合3家机构发表声明,对日本侵华战争中中国受害妇女在日本的索赔诉讼被驳回表示强烈愤慨。

为做好对日索赔工作,于宁还推动成立了全国律协民间对日索赔领导小组,并出任组长。时任全国律协对日索赔领导小组副组长的李大进告诉记者,对日索赔领导小组成立后将松散的民间对日索赔整合,并有了统一的领导和支持,极大推动了民间对日索赔工作。“当时于宁担任组长,他在其中做了很多推动工作。”

在“夏淑琴案”中,于宁也发挥了很大作用。1937年12月13日,南京夏淑琴全家祖孙9口人中7人惨遭日军杀害,时年8岁的夏淑琴在身中3刀后,因昏死过去而与4岁的妹妹幸免于难。夏家的悲惨经历被当时南京红十字会国际委员会主席约翰·马吉用摄影机记录下来,并载入有关文献。1998年日本亚细亚大学教授东中野修道和日本自由史观会成员松村俊夫,分别通过日本展转社出版了《南京大屠杀的彻底检证》和《南京大屠杀的大疑问》两本书。在书中,夏淑琴等人被描述成“假证人”。

时年71岁的夏淑琴在南京以侵害名誉权为由,起诉日本人松村俊夫、东中野修道及日本展转社。从2000年11月份开始,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荣誉主任谈臻和吴明秀等5名律师组成律师援助团,代理夏淑琴老人分别在南京市玄武区法院和东京地方裁判所起诉、反诉两名日本右翼作者东中野修道、松村俊夫以及两本书的共同发行人日本展转社。

谈臻告诉记者,在夏淑琴之前,中国民间对日诉讼都是在日本起诉,作为首起在国内起诉的案件,面临的第一个困难是受理难。谈臻说,起诉期间得到了时任全国律协对日索赔领导小组组长于宁的大力帮助,全国律协还成立了专门的援助团,于宁数次和司法部等部门沟通,推进此案立案。

在于宁以及各方推动下,经过最高法批准,2003年南京法院确定了夏淑琴案件的开庭时间,并通过外交途径将起诉书送达被告,此时已经距离立案过去了14个月。2006年8月23日,南京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夏淑琴胜诉。

不过,日本两名被告在日本提出诉讼。经过和全国律协商议,谈臻等律师决定带着夏淑琴赴日应诉。在此期间,于宁又做了大量工作。谈臻记忆最深刻的是,于宁给帮助夏淑琴案件的日方律师团写了感谢信,日方律师团收到感谢信后表示全力帮助打好官司。在各方努力下,日本法院终审判决夏淑琴胜诉。舆论普遍认为,“夏淑琴案”首次通过中日两国的司法审判确认了南京大屠杀历史史实,维护了大屠杀幸存者的尊严和权益,此案在国内外产生广泛影响。

首位全国律协专职会长

2005年,在第六届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上,于宁当选全国律协会长,成为首个担任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的执业律师。为了更好地专注于会长工作,于宁放弃了在律师事务所执业。截至目前,于宁是唯一一位律协专职会长。

从2005年6月到2011年底,于宁任全职会长一共是6年半的时间。当会长之后,于宁非常忙碌,对于一些来访律师,他都坚持亲自接待。对于律师的问题,他都尽力帮忙协调解决。于颢回忆,父亲当会长期间非常忙,有时甚至征用妈妈和他做私人助理。家人一起游玩,在很多年中都是奢侈的事。

“于宁做出的牺牲太大了,当会长时收入和在律所的收入根本不能比。”徐家力称。虽然收入变少了,但于宁第一年还是从第一年的津贴中拿出10万元捐助西部律师发展事业。

在于宁任上,他相继主持制定了全国律协行业规则制定规程,修订了全国律协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编撰了《全国律师协会规则汇编》;倡导成立教育委员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发起设立“青年律师论坛”;组织创建了“援助西部律师业发展基金”;积极推进我国律师的国际合作交流,推动中国律师事务所走向国际,设立了“民间对日索赔法律援助专项基金”,加强内地与港澳台律师界的交流合作……

2011年底,于宁从会长任上退下后,回归到律师本业,从2012年4月起担任国浩律师事务所主席。

于宁去世的消息传出后,无数律师自发撰文回忆与于宁的点点滴滴。许多律师都说,于宁是律师界“兄长”。

北京泽博律师事务所周泽律师借用臧克家的名篇悼念于宁:“有的律师协会会长死了,他还活着。”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评价:“于宁同志的一生,是光明磊落的一生,是开拓奋进的一生,是践行法治理想的一生。他的逝世,是中国律师事业的一大损失……”

于宁同志的一生,是光明磊落的一生,是开拓奋进的一生,是践行法治理想的一生。他的逝世,是中国律师事业的一大损失……

---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如是评价

采写:见习记者 彭彬 实习生卜羽勤 发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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