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处决17名死刑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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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03日09:38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 刘高超 实习生 何 蕾近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省高院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分别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依法对孙治红等一批故意杀人、绑架、抢劫、强奸、贩卖毒品的17名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执行了死刑。 故意杀人犯孙治红因与丈夫石建强发生矛盾,即生杀人恶念。2001年9月30日,孙犯将事先购买的磷化锌灭鼠药两包放入石建强饭碗中,致石吃后出现中毒症状。在医院救治期间,孙犯为加速石的死亡,又购买“敌敌畏”农药加注于石治疗的输液瓶中,将石建强杀死。 绑架犯杨小虎于2001年12月与叶涛已判刑预谋绑架王辰勒索钱财。同月19日晚7时许,二犯窜至西安市华山中学门口,将该校学生王辰骗至灞桥区十里铺街道办事处东小寨村北边荒地内一废弃的墓洞边,用事先准备好的塑料绳套住王的颈部,将王勒死。恐王未死,杨犯又在王的颈部连捅数刀。杀人后,二犯多次向王家打电话,索要26万元“赎金”。21日晚,杨犯在取“赎金”时,被当场抓获。 贩卖毒品犯刘汉伦伙同高红丽已判刑于1999年8月至10月间,多次携带海洛因窜至西安市进行贩卖,共计贩卖毒品463克。同年10月31日,刘汉伦、高红丽携带海洛因203克被当场抓获。这些犯罪分子行为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均被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经省高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分别核准,下达了执行死刑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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