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次全国妇女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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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3月24日,中华全国妇女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平中南海怀仁堂召开(资料照片) |
中国妇女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1949年3月24日-4月3日在北京举行。出席代表500多人。董必武代表中共中央致词。蔡畅致开幕词。邓颖超作了关于《中国妇女运动的方针任务》的报告,李德全作《国民党统治区民主妇女运动的现状及其任务》的报告。大会正式宣布成立中国妇女群众组织的最高领导机构--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选举产生了全国妇联执行委员会。雷洁琼致闭幕词。在全国妇联一届一次执委会上,何香凝被推选为全国妇联名誉主席,选举蔡畅为全国妇联主席,邓颖超、李德全、许广平为全国妇联副主席。
中国妇女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1953年4月15日-23日在北京举行。出席代表900多人。饶漱石代表中共中央致词。许广平致开幕词。邓颖超作《四年来中国妇女运动的基本总结和今后任务》的报告。大会确定妇女运动的中心任务是:大力发动和组织广大妇女群众参加工农业生产和祖国各方面的建设。章蕴作了综合发言。李德全致闭幕词。大会修改通过了《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章程》,选举产生了全国妇联第二届执行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在二届一次执委会上,宋庆龄、何香凝被选举为全国妇联名誉主席。选举蔡畅为全国妇联主席,邓颖超、李德全、许广平、史良、章蕴为全国妇联副主席。
中国妇女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1957年9月9日-20日在北京举行。出席代表1,260多人。朱德代表中共中央致祝词。蔡畅致开幕词。章蕴作《勤俭建国、勤俭持家,为建设社会主义而奋斗》的报告。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联合会章程》,选举了全国妇联第三届执行委员会。邓颖超致闭幕词。在三届一次执委会上,选举宋庆龄、何香凝为全国妇联名誉主席,蔡畅为全国妇联主席,邓颖超、李德全、许广平、史良、章蕴、杨之华、刘清扬、康克清为副主席,罗琼为全国妇联书记处第一书记,田秀涓、李宝光、吴情、吴衡、胡耐秋、曹孟君、曹冠群、曾宪植、杨蕴玉、董边为书记。
中国妇女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1978年9月8日-17日在北京举行。出席代表近2000人。邓颖超致开幕词。康克清作《新时期中国妇女运动的崇高任务》的报告。大会总结二十一年来妇女运动的经验,讨论和制定新时期的妇女运动的新任务,修改并通过《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选举产生第四届全国妇联执行委员会。宋庆龄致闭幕词。在四届一次执委会上,选举康克清为全国妇联主席,史良、罗琼、吴贻芳、曾宪植、雷洁琼、林巧稚、李宝光、郝建秀、黄甘英、林丽蕴、关建、阿沛·才旦卓嘎、玛依努尔为全国妇联副主席。在全国妇联常务委员会首次会议上设立全国妇联书记处,决定罗琼为书记处第一书记,李琴、李宝光、黄甘英、吴全衡、田秀涓、李淑铮、董边为书记处书记。
中国妇女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1983年9月2日-11日在北京举行。出席代表2,011人,其中特邀代表64人。邓颖超代表中共中央致词。雷洁琼致开幕词。康克清作了题为《奋发自强开创妇女运动新局面》的工作报告。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五届执行委员会,通过了《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大会表彰8568名全国“三八”红旗手,1391个全国“三八”红旗集体、9888户全国“五好”家庭。五届一次执委会上选举康克清为全国妇联主席,罗琼等13人为副主席,张帼英为全国妇联书记处第一书记。
全国妇联五届执委会三次会议:1985年11月11日-16日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郝建秀到会讲话。会议通过决议,号召全国妇女奋发图强,改革创新,在实现“七五”计划中充分发挥“半边天”作用。会议同意罗琼、郭力文、黄甘英不再担任全国妇联副主席职务的请求,保留常委、执委的职务。
中国妇女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1988年9月1日-9月6日在北京举行。会议代表共1183人,其中特邀代表114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家主席杨尚昆以《中国妇女是建设和改革的一支伟大力量》为题发表了祝词。第五届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张帼英代表全国妇联五届执委会向大会作题为《自尊、自信、自需、自强,为深化改革,振兴中华建功立业》的工作报告。会议通过了全国妇联第五届执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修改全国妇联章程决议和全国妇联会徽图案的决议。会徽图案为圆形,外围由英文字母``W''组成的花朵形状,会徽的色彩为红色和金色。在1988年9月5日召开的全国妇联六届一次执委会全体会议上,陈幕华当选为全国妇联主席,康克清为全国妇联名誉主席,张帼英等10人为副主席。9月6日,全国妇联六届一次常委会推举张帼英为全国妇联书记处第一书记,黄
启璪等4人为书记处书记。
中国妇女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1993年9月1日─6日在北京举行。江泽民、李鹏、乔石、李瑞环、朱镕基、刘华清、胡锦涛等领导同志出席了大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书记处书记胡锦涛代表党中央向大会致祝词。第六届全国妇联执委会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黄启(王+‘噪’的右半部)受全国妇联第六届执委会的委托向大会作了题为《全国妇女团结起来,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努力奋斗》的报告。大会通过了关于中国妇女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的决议、关于修改《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的决议。大会选举陈慕华为全国妇联执委会主席,黄启璪等13人为全国妇联执委会副主席。推举黄启璪为全国妇联书记处第一书记,赵地等7人为书记处书记。
中国妇女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1998年8月31日至9月5日在北京召开。大会总结了中国妇女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我国妇女运动的经验,部署了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会议动员亿万妇女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21世纪而奋斗。全国妇联副主席顾秀莲作了《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团结动员各族各界妇女为实现我国跨世纪的宏伟目标努力奋斗》的报告。大会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工作报告;修改了《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大会选举陈慕华为名誉主席,彭佩云为主席,顾秀莲、巴 桑(藏族)、沈淑济、孔令仁、谢丽娟、钱易、韦 钰(壮族)、刘海荣、 彭钢、刘雅芝、田淑兰、华福周为副主席。
中国妇女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2003年8月22日至26日在北京召开。这次大会的主要任务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总结中国妇女八大以来妇女工作的新发展和基本经验,确定今后5年中国妇女事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选举产生全国妇联新的领导机构。大会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第八届执行委员会报告;审议通过《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修正案);选举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第九届执行委员会。新一届全国妇联执委会由245名委员组成。全国妇联第九届执委会第一次会议,推举陈慕华、彭佩云为全国妇联名誉主席。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顾秀莲为全国妇联主席,黄晴宜、巴桑、沈淑济、谢丽娟、刘雅芝、汪纪戎、张梅颖、陈秀榕、黄彦蓉、吴启迪、莫文秀、赵少华、刘晓连为副主席。会议还选举产生了31名全国妇联常务委员,推选黄晴宜为书记处第一书记,沈淑济、陈秀榕、莫文秀、赵少华、洪天慧、甄砚、张世平为书记处书记。
中国妇女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2008年10月28日至31日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代表党中央发表了题为《充分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 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贡献智慧和力量》的祝词。大会选举产生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机构,大会还通过了关于《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
中国妇女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2013年10月28日至31日在北京举行。大会选举产生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机构,通过了关于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第十届执行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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