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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宣传活动方案
灵寿县教育局
灵寿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第十五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
宣传活动方案
2012年9月14日至20日是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本届推普周的主题是“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了搞好我县第十五届推普周活动和河北省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宣传月(以下简称“双推月”)活动,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开展第十五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作如下安排:
一、成立灵寿县第十五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印发有关文件。
二、搞好第十五届推普周宣传活动:活动分为社会宣传和学校宣传。
(一)社会宣传活动安排
1.各语委成员单位在9月14-20日开展一次推普宣传活动。要求做到:
(1)有标语:内容为:(某单位)第十五届推普周宣传站。宣传站周围张贴标语。(标语内容详见附件2)
(2)有横标:标语为:“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3)设置宣传展牌,规格为1.8m×1m,,展牌内容:国家推广普通话的有关知识摘要(详见附件1),本单位的简介,宣传画。
(4)自行印制并发放宣传材料(材料内容详见附件1)。
2.广电部门在14日至20日每晚必须播出一条推普宣传标语,每次时间不低于5秒(标语内容详见附件2)。
3.工商局和城管局在宣传周期间联合对街头广告、牌匾、店名以及招牌用字进行检查,对繁体字、已经废除的简化字、异体字督促整改。
(二)学校宣传
1.组织广大师生学习关于教师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制度的文件。
2.组织学习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示范校的评估标准等。
3.在校园内明显位置设置大型固定长期的推普标语至少一条。
4.在教学楼、办公楼明显位置以及每个教室、语音室、实验室等张贴警示语牌、宣传画。
5.组织文艺节目汇演;开展“推广普通话”演讲比赛和师生“规范汉字”比赛等活动。
6.开展“四个一活动”。即:一次中华诵·2012经典诵读大赛;一次学生普通话讲故事比赛;一次向家庭推广普通话活动;一次推广普通话社会实践活动。
7.学校门口悬挂横幅标语或张贴大幅标语至少一周。内容:普通话是校园语言。
三、活动期间,各单位注意手机宣传资料,以便存档。
四、活动结束后,各单位于9月28日前将活动总结、照片等资电子版料报县语委办,邮箱:lsxywb123@163.com。(总结报表见附件3)。
附件:
灵寿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