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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民族语言文字

发布时间: 2004-07-08  浏览次数: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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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傣语言文字概况

云南是一个多民族、多语种、多文字的边疆省份,全省25个少数民族中,除回、水、满3个民族使用汉语文外,其他22个少数民族使用26种语言,14个民族使用22种文字。云南省傣族人口约106万(1994年),主要聚居在西双版纳、德宏两个自治州以及耿马、孟连、元江、新平等自治县。傣语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壮傣语支,分为西双版纳、德宏、金平三个方言,使用较多的是西双版纳方言和德宏方言。傣族共有四种不同形式的文字:西双版纳傣文、德宏傣文、傣绷文和金平傣文。这四种文字都从印度字母脱化而来,经过不同的发展演变过程,逐渐形成不同风格的文字。其中西双版纳傣文约有700多年历史,通行于西双版纳、思茅傣族地区;德宏傣文约有500年历史,通行于德宏、保山、临沧傣族地区;傣绷文除在国外使用外,瑞丽、陇川、耿马边境一线的傣族也使用;金平傣文通行于金平县的傣族地区。四种文字中,当前使用范围较广影响较大的是西双版纳傣文和德宏傣文。新中国成立后,对西双版纳傣文和德宏傣文在原有文字基础上做了一些改进,改进后的傣文称为新傣文,原有的文字称为老傣文。改进后的西双版纳傣文,在保留原来字母形式和表音特点的基础上,根据实际语音增删了若干字母,改变了声调符号,并对字母读音、附加符号的使用和书写规则作了规范。改进后的德宏傣文,克服了老傣文一字多音多义以及没有配套声调符号等缺点,使之更规范、更科学。

1955年6月经政务院批准,西双版纳州开始使用新傣文。1986年5月版纳州6届人代会通过关于使用老傣文的决议,恢复使用老傣文,但由于出版印刷界和广大妇女的强烈反对,1997年后报纸又恢复使用新傣文,并进入激光照排阶段。现在版纳州关于新旧傣文的的争论仍然十分激烈。德宏新旧傣文之争没有版纳激烈,50年代以来,德宏傣文共进行过3次改动,现在是德宏州政府大力推行的主要文字之一,也是德宏州傣族群众普遍使用的文字。

(2)云南省民族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研制发布及信息处理情况

云南省民语委成立以来,为保障各民族使用和发展语言文字、增强民族团结、维护边疆稳定、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他们首先对世居云南的25个民族的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进行了系统的调查研究,并在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的指导下,先后帮助哈尼(2种)、傈僳、纳西、景颇(载瓦)、苗(2种)、壮、白、瑶、独龙等10个民族新创12种民族文字或拼音方案;帮助彝、傣、拉祜、苗、景颇等5个民族改进、规范了7种民族文字,并有步骤有计划地报批文字方案。现德宏傣文、景颇文、载瓦文、哈尼文、拉祜文、川黔滇苗文、佤文7种民族文字方案,已由云南省人民政府上报国务院审批成为正式文字。由云南省民语委承担的国家"七五"重点项目《云南省志·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志》现已公开出版发行。协助有关专家编辑出版了傣文、景颇文、载瓦文、傈僳文、彝文、佤文、哈尼文、苗文等词典

进入90年代以来,云南省有关单位从信息处理的角度对云南省少数民族文字进行开发利用和研究,现在,拉丁字母系统的少数民族文字基本上都能用计算机处理,非拉丁字母系统的少数民族文字如藏文、新傣仂文、新老傣那文、老傈僳文、规范彝文、滇东北规范老苗文等,也基本上能够进行计算机处理,但是处理功能还不高,仅限于进行简单的排版和桌面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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