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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文物保护单位

第二节  文物保护单位

一、文物保护单位的公布

江苏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在广泛调查的基础上,于1956年4月拟订《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第一批目录》初稿(计216处),当年10月18日由江苏省人民委员会公布,计152处。紧接着第二批目录于当年12月完成初稿,于1957年8月30日由江苏省人民委员会公布,计190处。1982年在进一步调查的基础上,又整理出第三批目录,计263处,并从这三批中选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目录申报中央。

1962年3月由国务院正式公布的180处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中,有江苏省8处,1982年2月国务院公布62处第二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中江苏省有3处,1988年1月国务院公布258处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江苏省有18处。现在江苏省共有全国重点文物单位29处。1978年第三季度省文管会先后组织两批人员对全省文物保护单位的现状及拟增补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普查,拍摄了部分文物保护单位现状照片,捶制了部分石碑拓片,对省内革命遗迹、遗址和纪念建筑进行了全面普查。在此基础上,对已公布的第一、二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42处进行调整,取消169处,保留128处,又从原待公布的第三批名单中选出135处正式作为第三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以上三批总共263处,于1982年3月25日由省人民政府正式公布(其中含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1处)。关于这两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工作,目前已做到全部有保护标志,绝大部分划定了保护范围,大部分保护组织比较落实,文物档案工作由于财力和人力及业务水平的原因,还有大部分尚未建立,已建立者也有待完善和提高质量。目前全省各市县已公布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有1438处,尚待公布的近600处。全省文物分布特点是沿大运河和长江作带状分布,并集中在沿线历史悠久的城市周围,成聚落状布局,如古城南京市和苏州市就集中了全省29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的19处,26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中的120处。1958年,为了支援大炼钢铁,在江宁县牛首山矿区拆除了北宋皇佑二年(1050)建的辟支佛塔,造成了无法弥补的损失。省文管会于1963年、1964年组织南京工学院建筑系学生对省内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四处南京六朝石刻、栖霞山舍利塔、灵谷寺无梁殿、梅园新村中共代表团办事处、太平天国忠王府大殿进行测绘,为全面建立文物保护单位档案资料做了准备。

“文化大革命期”间,省文管会工作陷于停顿状态,34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有51处彻底毁掉,如昆山的宋代妙峰塔、吴县明代敌楼和明代圣恩寺梵天阁等,均被拆除;常熟虞山汉至清代墓群90%被挖掉,其余的文物保护单位也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

历年来省政府及下属省文化厅、省文管会都及时转发中央的有关文物的法规和通知,还多次印发文物政策法令选编,直接发给文物工作者,其中1986年6月印发的《文物政策法令选编》就收印了中央的文物法规和通知60余件。此外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还多次颁布各时期有关文物保护的法规和通知,其中重要的有:新四军苏浙军区政治部通告(1945年);江苏省人民政府通知《为通知在基本建设工程中做好保护文物工作》(1954年5月8日);江苏省人民委员会通知《为通知制止乱掘古代墓葬》(1955年10月24日);江苏省供销社、文化局联合通知《为通知在杂铜收购工作中应加强古代铜器的拣剔与保管工作》(1955年7月9日);江苏省博物馆筹备处征集革命文物启事(1955年9月5日);江苏省人民委员会关于制发《江苏省保护文物暂行奖惩办法》的通知(1957年10月21日)。

附表:江苏省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统计表

地区 国家级 省级 县市级
南京 南京市 8 52 53
江宁县 1 50 20
高淳县 4
六合县 2
江浦县 1
溧水县
镇江 镇江市 1 7 47
丹徒市 3 9
镇江 丹阳市 1 2 17
句容县 2
扬中县 7
无锡 无锡市 1 4 50
无锡县 2 26
江阴市 3 38
宜兴市 5 30
苏州市 苏州市 9 20 80
常熟市 11 87
张家港 11
太仓市 1 35
昆山市 2 18
吴县 1 18 83
吴江市 5 37
扬州 扬州市 2 9 113
泰州市 3 66
兴化市 2 26
高邮市 2 57
宝应县 1 14
泰兴县 2 18
江都县 2 31
泰县 1 20
仪征市 10
靖江县 9
邗江县 17
常州 常州市 10 41
武进县 1 14
金坛县 1 27
溧阳县 2 9
南通 南通市 1 6 22
南通县 31
海安县 3 7
如东县 1
如皋县 1 3
海门县 9
连云港 启东市
连云港 2 3 30
赣榆县 1 3
东海县
灌云县 9
盐城 盐城市 1 7
响水县 2
滨海县 2
阜宁县 1 4
射阳县 1
东台市 2
淮阴 淮阴市 1 11
淮阴县 1 9
灌南县 6
沭阳县 1
宿迁市 1 20
涟水县 1 4
泗洪县 2 1
泗阳县 10
淮安市 1 4 38
洪泽县 2 5
盱眙县 3
金湖县 5
徐州 徐州市 2 50
丰县 7
沛县 1 13
铜山县 2 17
睢宁县 1
邳县 4 9
新沂县 1 1

附录  现存26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分类:

江苏省第一、二批文物保护单位调整名单共128处,其中古建筑及历史纪念建筑物共34处,石刻及其他共42处,古墓葬共32处,古遗址5处。

江苏省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共135处,其中近现代历史建筑物共47处,古建筑及历史纪念建筑物共59处,石刻及其他共17处,古墓葬8处,古遗址共4处。

上述263处中含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9处,其中国务院第一批(1961)公布的有8处:明孝陵(南京)、中山陵(南京)、云岩寺塔(苏州)、保圣寺罗汉塑像(吴县)、宋代石刻(苏州)、拙政园(苏州)、忠王府遗址(苏州)、留园(苏州)。国务院第二批公布(1982)的有3处:天王府遗址(南京)、玄妙观三清殿(苏州)、网师园(苏州)。

国务院第三批公布(1988年1月13日)的有18处:堂子街太平天国壁画(南京)、周恩来故居(淮安)、雨花台烈士陵园(南京)、孔望山摩崖造像(连云港)、南京城墙(南京)、寄畅园(无锡)、何园(扬州)、个园(扬州)、南京南朝陵墓石刻(分布在17个地点)、丹阳南朝陵墓石刻(分布在10个地点)、焦山碑林(镇江)、淹城遗址(武进)、南唐二陵(江宁)、环秀山庄(苏州)、南通博物苑、将军崖岩画(连云港)、瑞光塔(苏州)、舍利塔(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