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院上午召开公判大会 一批严重刑事犯伏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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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28日16:49 今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吴阿娟 通讯员李炳霞 王海鹰)今天上午,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公判大会,依法对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会后,根据市高级人民法院下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将上述罪犯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今天接受死刑宣判的有故意杀人犯刘洪利、马俊全、李进等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杀人越货的罪犯们今天被绳之以法,正义得以彰显。 疑心报复 连杀三口 39岁的本市静海县农民刘洪利,因怀疑同村村民刘某散布其谣言而怀恨在心,意欲报复。2002年9月23日晚10时许,刘洪利酗酒后窜至刘某家,将刘某叫出屋外后,便持砖块朝刘某的头部猛砸数下,将刘某砸倒在地。刘某之子闻讯出屋,刘洪利又持砖块猛砸刘某之子头部数下,致其倒地。而后,刘洪利又持砖块猛砸随后赶来的刘某的丈夫头部数下。刘洪利行凶后,惟恐三人不死,遂将三被害人拖至屋内,放火焚尸,致三被害人当场死亡。 恋爱不成 刀杀女友 年仅23岁的故意杀人犯马俊全是本市北辰区农民。2002年8月至9月间,经人介绍认识的女朋友冯某因故提出终止恋爱关系。为此,心有不甘的马俊全曾多次对冯某进行纠缠,并以杀死冯某及其家人相威胁。同年10月14日13时许,马俊全携带一把尖刀到本市红桥区某饭店找到了冯某,后二人来到一楼群内的花坛旁边,马俊全要求与冯某继续保持恋爱关系,遭到冯某拒绝。马俊全遂掏出尖刀朝冯的面部、颈部、胸部等处猛捅数十刀,致被害人冯某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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