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为适应工农业生产迅速发展急需师资的需要,广东于1958年8月正式成立广州师范学院,隶属广州市委领导。
1961年8月,中共广东省委决定,广州师范学院与广东师范学院合并,归由市委、市人委领导。1961年9月1日前,两校初步完成合并工作,校名仍用广东师范学院,属全日制高等师范学校,省重点高校之一。
1962年7月起,停止招生,规模逐渐缩小。
1964年7月,根据上级指示,调整停办下马。
1978年12月,教育部下文同意广州师范学院复办,1979年2月,市革委会正式发出通知,广州师院归口广州市文化教办公室,按局级单位管理。
1986年8月,广州师院按广州地区省属全日制本科高等院校同等规模和待遇,列为厅级单位。
1993年4月,广州师院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扩大办学规模,由2000名本科生扩大到4000名本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