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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温家宝3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草案)》。这一条例的通过,对我们直销行业而言,具有重要的意义。不仅仅因为在该条例内部有关于直销的条文,更在于特许经营这个特殊行业在国内的发展给我们带来的启示。
历经三年 特许经营步入理性发展
2001年中国入关时三年内全面开放特许经营市场承诺后,中国特许经营迎来了快速普及推广的高速发展,中国开展特许经营企业的数量,从当时的凤毛麟角发展到现在全球第一,达2000多家,近万亿销售额,速度增长之快出乎意料。但是,没有限制规范的发展,也导致了行业发展鱼龙混杂,成活率不高,行业管理缺乏规范,加盟陷阱时有发生。行业的快速发展,要求建立起规范行业发展的法律制度。几年来,特许经营界对条例的颁布寄予了极大的期盼。
2004年年底,商务部正式颁布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一方面,这是为了履行我国加入WTO的承诺,规范外商投资企业进入中国特许经营市场;另一方面,这是为了规范国内商业特许经营行为,促进商业特许经营健康有序发展。当然,立法的根本原因不是如直销立法主要是为了偿还入关时我们的承诺负债,而是政府确实内在需求推动特许经营事业良性发展,更重要的是特许经营行业本身在我国的快速发展,确实需要有一部相对完善、规范的法规来加以规范与管理,以保证特许经营行业健康快速稳建发展。这种内需力不仅是行业的需要,也是现任政府主管者的需要。所以同时是在入关时的相同承诺,特许经营立法比直销立法快出台和更顺利出台也就成了事实。
从2005年2月1日《办法》正式执行为标志,中国特许经营将开始步入法制化、国际化时代。毫无疑问,中国特许经营市场将成为对外资全面开放的国际化市场,中外特许经营品牌将同台竞技,推动中国特许经营的发展;同时,国际化的中国特许经营市场,也将迅速提升国内特许经营企业的管理水平,促进国内特许经营品牌走出国门,实现中国特许经营真正意义上的国际化。
2007年1月31日《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草案)》原则上通过,更是对特许经营行业的进一步规范,该法规的效力也由部门规章上升到了国务院的政策性规章,法律效力上整整提升了一个级别。而其中修正的部分,正是对这几年市场进行考察后提出的有效的管理方式。
特许经营与直销的特殊关联
特许经营法的准时出台摧生了直销法的尽快出台。特许经营与直销经营都是中国政府在2001年加入WTO时所做出的国际承诺--三年开放并立法。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因此遵守入关承诺,本身就是中国市场经济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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