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 ||||||||||||||||||||||||||||||||||||||||||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市人民政府和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全市常住人口为3112559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2081834人相比,十年共增加1030725人,增长49.51%。年平均增长率为4.10%。 二、家庭户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1133835户,家庭户人口为279284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46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87人减少 0.41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610775人,占51.75% ;女性人口为1501784人,占48.25%。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9.98下降为 107.26。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427911人,占13.75% ;15-64岁人口为2435571人,占78.25% ;65岁及以上人口为 249077人,占 8%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 2.87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0.2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15个百分点。 全市人口中,汉族人口2331654人,占总人口的74.91%,各少数民族人口780905人,占总人口的25.09%。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764092人,增长了48.74%;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266633人,增长了51.85%。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768879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628184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893786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572016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全市常住人口的地区分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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