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15〕2330号
陕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汉阳陵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东部陪葬墓区保护展示规划设计的请示》(陕文物字〔2014〕6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汉阳陵东部陪葬墓区保护展示规划设计方案。
二、所报方案尚需做以下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一)汉阳陵东部陪葬墓区保护展示应贯彻最小干预原则,以回填保护与标识展示、模拟展示相结合的方式为主,辅以必要的陪葬墓封土意向性展示,并应注意维护墓葬区的周边环境和整体氛围,做到庄严肃穆。
(二)同意对东司马道和陪葬墓园墓道进行地面标识展示,对东司马门和陪葬墓园陵墙遗迹进行模拟展示。应进一步优化标识展示的具体手法和措施,使展示更为清晰准确,通俗易懂。
(三)地面尚有封土遗存的陪葬墓应在做好本体加固的基础上予以现状展示,地面已无封土遗存的陪葬墓应采取绿化标识展示方式,不同意进行封土意向性展示。
(四)游客服务中心,考古体验中心、停车场等新建展示及服务设施应单独编制选址方案和设计方案,明确其选址位置、建筑建设指标、功能需求等,按程序另行报批。
(五)暂不同意在汉阳陵东部陪葬墓区选址建设考古陈列厅。
三、请你局指导方案设计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对所报方案做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制定科学详细的初步设计和施工方案,经你局核准后实施。施工中,请你局加强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安全。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5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