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原始网址 http://pub.jian.gov.cn/bmgkxx/tjj/gzdt/tjsj/201106/t20110628_505564.htm 在 2019-01-23 17:01:53 的快照。

360搜索与该网页作者无关,不对其内容负责。

吉安市政府信息公开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部门公开信息 >> 市统计局 >> 工作动态 >> 统计数据
2010年吉安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信息分类: 统计数据 文件编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11/06/28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D00320-0404-2011-0056 责任部门: 综合科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于201011月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配合下,经过3万多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和复查任务。目前,主要数据的快速汇总工作已经结束,现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总数

2010111零时,全市常住人口总数为4810340人(不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居住在市内的港澳台居民以及外籍人员),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471211人相比,十年共增加了339129人,增长7.58%,平均每年增加33913人,年平均增长率为0.73%

二、家庭户人口

2010111零时,全市共有家庭户1250940户,家庭户人口为4608356人,占总人口的95.80%,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68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77人减少了0.09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为2507120人,占总人口的52.12%;女性为2303220人,占总人口的47.88%。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8上升为108.85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1010143人,占总人口的21.00%;15-64岁的人口为3427040人,占总人口的71.24%;65岁及以上人口为373157人,占总人口的7.76%。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4.06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了2.4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61 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4785326人,占总人口的99.48%;各少数民族人口为25014人,占总人口的0.52%。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328870人,增长了7.38%,占总人口比重减少了0.19个百分点;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10259人,增长了69.53%,占总人口比重增加了0.19个百分点。

六、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受教育程度的241628人;具有高中(含中专)受教育程度的543883人;具有初中受教育程度的1899938人;具有小学受教育程度的1497084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受教育程度的由1856人上升为5023人;具有高中受教育程度的由8797人上升为11307人;具有初中受教育程度的由35285人上升为39497人;具有小学受教育程度的由40112人下降为31122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122733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75767人,文盲率由4.55%下降为2.55%,下降了2个百分点。

七、城乡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1808169人,占总人口的37.5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3002171人,占总人口62.41%。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5.65个百分点。

八、分县(市、区)常住人口 

全市13个县(市、区)常住人口如下表:

地区别

人口数(人)

吉州区

338524

青原区

200176

吉安县

464295

吉水县

501337

峡江县

184483

新干县

329830

永丰县

428276

泰和县

512225

遂川县

535974

万安县

301699

安福县

385631

永新县

475580

井冈山市

152310

备注: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 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境内”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内,“境外”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外。

3.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境外”是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外。

4.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家庭户人口不包括现役军人,也不包括相互之间没有家庭成员关系、集体居住的人。

5. 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2008年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Top】【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