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电 据台湾媒体报道,陈水扁被控贪污“机密外交款案”,一审获判无罪,台检方不服,提起上诉后,台湾“高等法院”审理,18日仍判陈水扁无罪。
陈水扁遭控从2000年8月至2006年9月间,先后11次利用“外交出访”机会,将涉外部门每次提供给的10万美元零用金扣留3万美元,汇往海外供儿子陈致中留学使用。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去年6月8日判陈水扁无罪。
扁狱中再传身体不适(相关新闻)
17日,嘉义县长张花冠与“立委”陈明文、柯建铭等到台北监狱探视陈水扁。陈明文说,扁的脸色有点发黑,手也微微发抖。他表示,希望狱方能够考虑,让陈水扁有机会保外就医。早前,陈水扁也曾传出身体不适,希望申请保外就医,不过却遭到狱方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