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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新旧三民主义的发展变化看孙中山的复兴中国梦-中国法院网 
从新旧三民主义的发展变化看孙中山的复兴中国梦
2014-06-18 09:00:1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赵其明
孙中山所倡导的民主革命,由民族主义(Principles of Nationalism)、民权主义(Principles of Democracy)和民生主义(Principles of People's Livelihood)构成,简称“三民主义”,是中国国民党信奉的基本纲领。三民主义的发展过程分为两个阶段,即旧三民主义和新三民主义。这两个阶段的发展变化和重新解释,成为了中国人民的宝贵精神遗产,是激励中国人民复兴中国梦的伟大力量。

旧三民主义的形成因素:1896年11月,孙中山在伦敦脱险后在英国流亡期间,面对革命活动的一次失败,下决心潜心学习研究外国的先进思想,接触到了在1848年欧洲革命失败后的工人阶级运动领袖和资产阶级革命家等各国革命运动的领导者,如德国的马克思、恩格斯;意大利的玛志尼、加里波;匈牙利的柯树特;法国的雨果;俄国的赫尔岑、奥加辽夫等,他们在一起总结本国革命失败的原因,发表政治主张。这时,马克思的《资本论》一、二、三卷陆续出版,这些总结革命运动的历史文献和各派的政治学说,都是孙中山涉猎的内容,都对他产生了一定影响。其中还有法国卢梭的《民约论》、孟德斯鸠的《法意》、美国亨利.乔治的《进步与贫困》、林肯的《民有民治民享》,以及中国孔子的“大道之行,天下为公”,孟子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思想,太平天国的“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的口号,都是孙中山创立政治学说的参考内容。因此,孙中山从革命民主主义的立场、观点,对这种学说加以取舍,并结合中国的历史特点,制定出了他的以民族、民权、民生为内容的三民主义。也正如他自己所说, “余之谋中国革命,其所持主义,有因袭吾国固有之思想,有规抚欧洲之学说事迹者,有吾所独见而创获者”。“三民主义实在是集合古今中外的学说,顺应世界的潮流,在政治上所得的一个结晶品”。1894年(清光绪二十年),孙中山在檀香山建立兴中会。这个资产阶级革命民主派的最早的组织的入会誓词是:“驱除鞑虏,恢复中国,建立合众政府”。誓词同《兴中会章程》中救亡图存、振兴中华的内容,成为民族主义和民权主义的简要表述。从1905年的〈同盟会宣言〉(即《民报》发刊词)开始,孙中山的三民主义反映了中国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社会基本矛盾,概括了客观历史进程提出的三大斗争任务。

孙中山旧三民主义中的民族主义,就是兴中会和后来的同盟会政治纲领中的“驱除鞑虏,恢复中华”。虽然只有八个字,但却包含着深刻的战斗内容。它是半殖民地的中国国内外民族矛盾激化的产物。它的矛头直接指向造成中国社会灾难的祸根--清政府。这个带有浓厚的大汉族主义色彩的口号在鼓励反清的同路人参加革命上,起了很大的作用,成为辛亥革命前全体反对满清政府的志士的旗帜。关于民权主义,孙中山曾经解释说:“民权主义就是政治革命的根本”,是三民主义的核心。他推翻清朝政府,不只是要把一个卖国政府赶下台,而是要打垮它所代表的两千年的君主专制制度。民权主义就是孙中山要在推翻满清后建立共和政体的政治纲领。关于民生主义,反映在政纲上,只有“平均地权”四个字,这是他实行社会革命的根本方针。孙中山想通过这个方针,来预防资本主义发展起来的以后造成贫富不均“的恶果。孙中山认为:“民生主义就是共产主义,就是社会主义。”他是这样赞扬社会主义制度的:“鄙人对于社会主义,实欢迎其为利国福民之神圣,本社会之真理,集种种生产之物产,归为公有,而收其利。实行社会主义之日,即我民幼有所教,老的所养,分业操作,各得其所。我中华民国之国家,一变为社会主义国家矣。予言至此,极抱乐观。”还说:“社会主义为人类谋幸福,普遍普及,地尽五洲,时历万世,蒸蒸芸芸,莫不被其泽惠。”但是,他的民生主义决不能实现他向往的社会主义,他的这种不经过农民大革命,而只是通过国家收购的改良政策,达到“土地国有”,实行“平均地权”,在封建势力根深蒂固的中国,只能是空想。所以,无论从哪一方面说,列宁称它为“主观社会主义”,是正确的。虽然在孙中山的旧三民主义即兴中会或同盟会的政纲里,没有提出来如何对付中国人民的另一个敌人--帝国主义的政策。他只看到清政府“丧权辱国”的一面,而没有看到帝国主义对华侵略的一面。所以,在辛亥革命后,他推翻了一个赖于帝国主义生存的政治敌人,接着又出现另一个帝国主义勾结的反动势力。此伏彼起,左右掣肘,总使他遭到挫败。但是在三十年后,在苏联和中国共产党的帮助下,在帝国主义不断打击下,孙中山才认识到帝国主义是“完成革命之历史的工作之最大障碍物”,到1924年改组国民党时,才把反对帝国主义的政策,列入三民主义中去,把“驱除鞑虏,恢复中华”的民族主义,解释为“健全之反对帝国主义”的民族主义。在旧的三民主义中,孙中山也没有动员和组织劳动大众参加革命的措施,这是由于他的资产阶级世界观和历史条件限制所决定的。

旧三民主义的演变及新三民主义的重新解释:当中国革命历程进入新民主主义阶段时,孙中山接受了中国共产党和国际无产阶级的帮助,“适乎世界之潮流,合乎人群之需要”,确立了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把旧三民主义发展为新三民主义。在民族主义中突出了反帝的课题:“民族解放之斗争,对于多数之民众,其目标皆不外反帝国主义而已”;民权主义中进一步揭露了封建军阀、官僚的暴戾恣肆,对资产阶级的社会政治制度作了某些批判,称道了“比较代议政体改良得多”的苏维埃国家“人民独裁政体”,重申了“主权在民”的原则;民生主义则强调了“耕者有其田”的观点,阐发了“使私有资本不能操纵国民之生计”的思想。新三民主义是旧三民主义的发展,反映了新的历史特点,表现了资产阶级革命民主派在新的革命阶段的进步性,并成为第一次国共合作的政治思想基础。

“孙中山从西方资产阶级文化中寻找救国真理,结果都是失败。孙中山和他代表的苦难的中国人民,一齐被西方影响所激怒,下决心‘联俄联共’,和帝国主义及其走狗拼命,当然不是偶然的”。他的三大政策即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政策是在遭受无数失败和流血牺牲后,在中国共产党的帮助下确定下来的,是坚定不移的。为了表达联共政策的决心,孙中山在与国民党右派的斗争中,反驳他们说:“你们怕共产党,不赞成改组,可以退出国民党呀!你们不赞成改组,那就解散国民党,我个人可以加入共产党。”1924年1月20日,孙中山在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提出了《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在宣言中指出“国民党主义”,即新三民主义。新三民主义中的民族主义“有两方面之意义:一则中国民族自求解放;二则中国境内各族一律平等”,即对外“反对帝国主义”,对内“诸民族宜可得平等之联合”,“承认中国以内各民族之自决权”,推翻帝国主义及军阀势力,由于旧三民主义中的民族主义包含着大汉族主义色彩,因此在新的形势下已经失去了革命的意义。旧三民主义中的民权主义,就是实现共和政体。“凡为国民皆平等,以有参政权”。但“国民”的概念很笼统,没有政治派别的区分。而新民权主义规定:“盖民国之民权,唯民国之国民乃能享之,必不轻授此权于反对民国之人,使得藉以破国之民国”。旧三民主义的民生主义,反映在同盟会的宣言中内容很简单,只是“核定天下地价”,实行“平均地权”。而新民生主义比较深刻地反映发中国工农劳动大众痛苦的社会处境,也比较明确地提出了改善这种处境的方针,后来孙中山又提出了“耕者有其田”的方针。

重新解释的三民主义,不仅与当时的革命任务相结合,而且具有鲜明的反帝反封建的革命性,把共产主义运动在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政治纲领,基本体现出来了,“成为国共两党和各个革命阶级的统一战线的政治基础”。毛泽东说:“三大政策的三民主义,是革命的三民主义,是新三民主义,真三民主义,是新民主主义的三民主义,是旧民主主义的发展,是孙中山先生的大功劳,是在中国革命作为社会主义世界革命一部分的时代产生的。只有这种三民主义,中国共产党才称之为‘中国今日之必需’,才宣布‘愿为其彻底实现而奋斗。’”毛泽东又说:“在这以前,三民主义是和教育界、学术界、青年界没有多大联系的,因为它没有提出反帝国主义的口号,也没有提出反封建社会制度和反封建文化思想的口号。在这以前,它是旧三民主义,这种三民主义是被人们看成一部分人为了夺取政府权力,即是说为了做官,而临时应用的旗帜,看成为纯粹政治活动的旗帜。在这以后,出现了三大政策的新民主主义。由于国共两党的合作,由于两党革命党员的努力,这种新民主主义便被推广到了全中国,推广到了一部分教育界、学术界和广大青年学生之中。这完全是因为原来的三民主义发展成了反帝反封建的三大政策的新民主主义的三民主义之故;没有这一发展,三民主义思想的传播是不可能的。”“孙中山先生的革命的三民主义,曾经因为孙先生与共产党合作加以坚决执行而取得人民的信仰,成为1924年至1927年的胜利的革命的旗帜。孙中山曾说:“继续并完成1911年所开始的革命,以求中国之复兴,使其摆脱军阀和资本主义之压迫”。“而统一了的,解放了的中国则是亚洲和全世界和平的最好保证。” 孙中山对三民主义重新作了解释,这是共产国际和中国共产党人帮助的结果,也是孙中山与时俱进、发展自己学说的结果。新三民主义成了革命向前发展的保证,标志着孙中山的思想的确达到了一个资产阶级革命家所能达到的最高点。因此,三大政策和重新解释的三民主义,是孙中山在自己的政治丰碑的顶端镶嵌的两颗明珠,必将在历史的长河中熠熠放光,留芳千古。

作者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胥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