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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最高法死刑复核 枪杀缉毒英雄柯占军凶手被执行死刑_法治中国_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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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最高法死刑复核 枪杀缉毒英雄柯占军凶手被执行死刑

发布时间: 2016-02-28 17:13:49  |  来源: 云南网  |  作者: 周婷婷  |  责任编辑: 高绪朝

缉毒英雄柯占军已牺牲4年,枪杀他的凶手已伏法 资料图片

侦破一起涉毒案件时,当一名毒贩被制服后,躲在暗处的一名毒贩同伙却突然开枪,冲在最前面与毒贩搏斗的柯占军不幸中弹,最终献出31岁宝贵的生命。

在柯占军牺牲4年之际,经最高法死刑复核后,26日上午10时,西双版纳州法院对枪杀柯占军的罪犯潘文执行死刑。

毒贩拒捕开枪 冲在前面的柯占军牺牲

时间追溯到2012年1月。湖北籍嫌犯潘文与邓双军合谋筹集资金,打算从云南省购买毒品与枪支运往湖北省贩卖。潘文纠集伍刚、李书岗(同案被告人,已判刑)等人参与出资贩卖毒品。邓双军与被告人晓打、廖发能商定,由晓打与境外毒贩联系购买毒品与枪支,再由廖发能送与邓双军和潘文。2月20日,廖发能将毒品、手枪及子弹运往景洪市某小区出租房交与邓双军。

接到线索后,同年2月23日18时许,西双版纳州公安局禁毒支队民警,对正在景洪市某小区出租房进行毒品交易的邓双军、潘文等人实施抓捕。

抓捕组在小区六楼与毒贩遭遇,面对穷凶极恶的贩毒分子,冲在最前面的柯占军临危不惧,奋不顾身扑上去展开殊死搏斗,迅速控制住了一名毒贩。

此时,另一名躲藏在暗处的毒贩,突然窜出从他身后偷袭,开枪击中他的右下胸部。倒在地上的柯占军依然没有放弃,突然用双手抱住毒贩的腿,无法挣脱的毒贩气急败坏,用枪托猛打他的头部和背部。他用尽全力仍然死死抱住不松手,丧心病狂的毒贩对着他头部又开一枪,经医院抢救无效壮烈牺牲。

两名毒贩中一名被追捕民警击毙、一名被抓获。本案共查获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43.215千克。

构成故意杀人罪 犯罪情节特别恶劣

抓获归案后, 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贩卖、运输毒品罪,对被告人潘文进行起诉。经过西双版纳州中院、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判处潘文死刑。

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被告人潘文无视国法,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潘文与被告人晓打、廖发能、伍刚非法买卖、运输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其行为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本案贩卖、运输毒品的数量巨大,且在进行毒品犯罪中公然开枪拒捕,射杀公安民警,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极大,后果极其严重,应依法严惩。

昨天上午,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依法将潘文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新闻延展

柯占军被追授一级英模、革命烈士

柯占军,1981年7月1日生于云南省西双版纳景洪市,哈尼族,生前任西双版纳州公安局禁毒支队情报调研大队副大队长,一级警司警衔。

2012年2月23日,时任西双版纳州公安局禁毒支队情报调研大队副大队长的柯占军在境外执行“10·05”湄公河案件侦查任务后刚回到景洪,就主动请缨加入到对一起特大武装贩毒案毒贩的抓捕战斗中。专案组进入出租房后,毒贩潘文、邓双军持枪向柯占军开枪射击,导致他肝破裂并颅脑损伤而牺牲。

2012年8月6日,柯占军被民政部批准为革命烈士。2012年12月被人社部、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都市时报记者 周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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