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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滇西应用技术大学建设发展的意见--云南省政府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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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3000000108201611255 号: 云政办函〔2016〕231号
源: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开日期: 2016-12-09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滇西应用技术大学建设发展的意见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滇西应用技术大学(以下简称滇西大)是由教育部和省人民政府共同建设,旨在通过办学模式、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为滇西和全省培养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的新型大学。2015年4月28日,教育部正式批复同意筹建滇西大,筹建期为1-2年。为实现滇西大如期“去筹”和高标准办学目标,支持滇西大建设发展,根据《滇西应用技术大学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按照“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逐步实施”的原则,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一)充分认识建设滇西大的重要意义。建设滇西大是教育部支持云南推进精准扶贫的重要举措,是滇西经济社会发展和扶贫开发的迫切需要,也是我省高等教育布局结构调整的内在需要。省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州、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加快推进筹建工作,确保滇西大如期建成,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二)加快推进滇西大建设步伐。省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州、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按照“政府主导、高位推动、部门联动、形成合力”的工作方针,明确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措施,加快推进滇西大建设发展。

二、创新用人机制,加强队伍建设

(三)积极探索更加灵活的用人机制。支持滇西大在国家和我省政策范围内自主确定人员结构比例和教师职称结构比例。总部机构编制根据实际需求,本着精简高效原则,由省级保障落实。特色学院和应用技术研究院机构编制,由所在州、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优先保障。

(四)加快教师队伍建设。支持滇西大调用符合调配条件的在职和聘用退休优秀人才参与学校建设。鼓励试行省属高校、科研院所教师及研究人员在原单位同意和完成原单位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实行在原单位聘用和在滇西大聘用的“双聘制”用人政策。积极向教育部争取,安排部属高校优秀教师对口支援滇西大。建立省属高校与滇西大对口帮扶工作机制,签订和落实帮扶协议。

(五)建立符合滇西大实际的职称评审机制。下放具备条件职称系列的中高级职称评审权,鼓励滇西大制定不低于全省统一标准的中高级职称评审标准。

(六)积极探索符合应用技术类型高校特点的薪酬制度,在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时给予倾斜。

(七)探索高层次人才引进机制。滇西大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在符合现行有关政策的前提下,不受区域、身份、年龄、性别、原工作单位等限制;柔性引进人才不占用学校编制和专业技术岗位数量,岗位数量单列;发放的购房补贴,符合税收政策规定的,依法给予税收优惠。

三、加大经费投入,落实办学条件

(八)加快总部和特色学院基本建设。总部和特色学院所在州、市人民政府要明确责任,兑现土地、资金、人员、编制等承诺,明确1位领导专门负责协调滇西大总部、特色学院建设和办学工作。大理州人民政府要加大工作力度,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加快推进总部建设,确保总部2017年8月底前所有建设工程完工。特色学院所在州、市人民政府和投资方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省人民政府根据办学情况给予奖补。

(九)针对滇西大办学实际,从2016年起,省财政参照其他省属高校标准给予生均经费拨款,并在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引进、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应用技术研究平台建设等方面连续5年给予倾斜支持。

四、完善政策支持,推动改革创新

(十)省科技、教育等部门根据滇西大特色学科、特色研究领域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支持滇西大建设省级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支持滇西大与企业、科研机构联合建设省级公共研究开发平台和科研创新团队;支持滇西大与其他高校联合建立科技创新基地,合作培养高层次人才,共同申报和承担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全省实施的教育重大工程和建设项目根据可能和需要优先支持滇西大,给予资金和政策倾斜。

(十一)支持滇西大在达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制定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基本条件基础上,申报专业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

(十二)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支持滇西大向教育部争取招生计划单列;自主审批设置特色学院和特色专业;允许探索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研究制定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院长任职条件标准,鼓励引进职业教育家和优秀企业管理者担任学院领导,创新特色学院院长聘任制度,院长由滇西大总部任免。

五、落实主体责任,加快学校建设

(十三)滇西大要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特色学院在总部统一领导下相对自主办学。鼓励探索一个总部加若干特色学院、应用技术研究院(1+N+M)办学模式的体制机制,探索公办、民办、中外合作办学、混合所有制等多元办学模式。

(十四)滇西大校级领导班子要发扬敢于担当精神,以创新、创业勇气攻坚克难,推动学校建设发展;校内各级管理干部要提高认识,协同配合,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学校建设、管理、服务工作,确保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广大教职工要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敬业爱校,锐意进取,严谨治学,以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为中心,教书育人,产教深度融合,积极开展应用研究和社会服务。

(十五)滇西大要加快制度建设,形成一套适合应用技术人才培养、科学高效的制度体系。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加快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力求在建立有特色的应用技术人才培养模式、校企合作、应用研究、师资队伍建设等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实现突破。按照精简高效原则,建设好校内组织机构,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

(十六)滇西大要科学制定发展规划,远近结合、统筹兼顾,引领学校发展。按照教育部“去筹”评审工作要求,全面、缜密做好“去筹”准备工作,及早谋划增设特色学院和研究院、扩大规模、提升品质等工作。

六、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目标实现

(十七)滇西大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进一步重视滇西大的建设和发展,定期或不定期研究滇西大建设有关工作,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落实试点方案和责任制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对工作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十八)省教育厅要履行好滇西大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滇西大与有关州、市人民政府和省属高校签订的合作办学协议的督促协调,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十九)滇西大总部要切实履行好管理、协调、服务和创新职责,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督促特色学院、校内工作部门落实责任,确保顺利完成“去筹”任务,实现高起点办学。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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