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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狱挖地道 挖到居民家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7月28日 18:44 羊城晚报

长春消息:这是一起全国罕见的组织越狱案,4名罪犯用近两个月的时间在监狱内挖通了一条长17.4米的地道准 备越狱,谁知出口挖到了一个居民家中,越狱失败。

金峰、赵广财、黄有才、王宏亮4名罪犯均在长春铁北监狱服刑。1998年7月,金峰在劳动中发现监狱地下有一 座废弃的油库,遂产生挖洞逃跑的念头。他多次和赵广财、黄有才一起预谋越狱方案,并分别准备了铁、钎子等作案工具。今 年5月,金峰、赵广财在工作间西北角地面挖了一个洞,直通地下废弃油库内,并在地道内接上电灯,二人轮流挖掘。6月1 0日,赵广财又勾结王宏亮参与越狱挖洞。6月22日10时许,洞挖到17.4米长时碰到砖面,几人以为逃脱在望,谁知 凿开一看,竟是监狱墙外居民郭某家的地面。三人匆忙返回。郭某发觉后,立即向监狱报案。金峰害怕事发,投案自首。

长春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7月26日,长春市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金峰、赵广财、 黄有才、王宏亮犯组织越狱罪,判处金峰加刑13年,与残刑合并,执行有期徒刑28年两个月零两天;赵广财加刑12年, 与残刑合并,执行有期徒刑22年6个月14天;王宏亮加刑5年,与残刑合并,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黄有才 加刑3年,与残刑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9年9个月7天。(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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