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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法大--法官、检察官的摇篮
50年法大--法官检察官的摇篮  

    1949年北平解放,百废待举,建立崭新的社会秩序以便在共和国成立后迅速开展经济建设迫在眉睫,为此,尽快培养新中国所需要的政法人才被列入党中央的议事日程。

    1949年5月22日,北平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文教部部长张宗麟受命接管了座落在北平东城海运仓的国民党时期的朝阳学院--这是解放前旧中国著名的法学院。党中央对筹建新兴的政法最高学府十分重视,是年春,中央提出了设立北平政府政法学院的动议。由于解放区政法人才的培养已有相当的基础,更因为尽快培养新中国急需的第一批政法人才的紧迫性和重要性,1949年6月20日,在北平军事管制委员会领导下拟组建北平政法学院的筹备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之后不久的8月5日,中央决定改为建立中国政法大学,这一决定由当时的北平市行政所属的华北人民政府正式通知宣布,同时中央任命在革命战争年代长期从事政法工作的无产阶级革命家谢觉哉为校长,我党早期的马克思主义者李达任副校长。

    1949年11月6日,中国政法大学举行开学典礼,毛泽东同志亲笔题写了校名。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教育事业迅速发展。1950年中国人民大学建立,拟意设立法律系,为了集中领导和教学力量,壮大人民大学阵容,中国政法大学在其学制为4个月的第一部学员毕业后,于3月1日正式合并到中国人民大学。

    1950年2月13日,由谢觉哉校长主持举行的最后一次全校大会上,他充满激情地欢送第二部、第三部包括我校博士生导师张晋藩,婚姻法专家、全国政协委员巫昌祯教授在内的一批本科生近1,000名政法学生到中国人民大学完成未竟的学业,这是新中国培养的首批法学本科生。

    现在的中国政法大学的前身是北京政法学院,即1952年在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过程中,由北京大学的法律系、政治系,清华大学政治系,燕京大学政治系和辅仁大学社会学系合并后诞生的北京政法学院。早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并获美国哈佛大学哲学博士学位,历任清华大学、中央大学、西南联大和北京大学、哈佛大学教授的钱端升先生担任首任院长,刘昂同志任教务长,著名法学家、社会活动家、曾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的雷洁琼教授和费青教授任副教务长。

    1952年11月23日,毛泽东同志亲笔题写了北京政法学院的校名。11月24日,北京政法学院成立典礼在北京大学礼堂举行,校址设在东城区沙滩北京大学旧址。学院初期,学校只招收两年制专修生和培训在职政法干部,当时共有各类学生693人,教职员工192人(其中专职教师仅25人)。

    1953年12月,地处北京西郊的学院路41号院(即现今的西土城路25号)建成,师生员工陆续由沙滩迁往学院路“新校”。最初的校园只有几栋红砖房,几近工厂,入夜偶尔还能听到几声狼嚎。就是在当时如此艰苦的条件下,师生们本着“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坚持一边工作学习、一边劳动建校。经过数年的努力,校园建设有了长足进展,建成了小滇池、假山和果树林等景观,并以其合理的布局、幽雅的环境在当时的高校中享誉一时。

    1954年,学院由成立时的受高教部和华北行政委员会的双重领导改为由司法部领导。这一年,学院停招两年制专修生,开始招收四年制本科生,并于1955年开办了为期两年的刑诉、民法等专业的研究生班。1956年秋,在校学生猛增(由705人增至1250人),出现了学院历史上首次用房紧张的状况,在校舍未扩建的情况下,校领导和干部带头腾房子,为此,《人民日报》在显要位置以《北京政法学院用房问题解决得好》为题进行了报道,并配发了题为《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的社论。

    1956年年底,周恩来总理在紫光阁召集北京高校负责人会议,北京政法学院钱端升、雷洁琼和李进宝参加了此次会议。院长钱端升在会上提了学校校舍的问题,周总理当即答应责成有关方面抓紧解决。现座落在西土城路25号的教学主楼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提前兴建的.当时,尽管办学条件非常艰苦,但干群关系很好,师生员工提出了继承和发展党的优良传统、勤俭办学、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一边建设,一边教学,很快建立了正常的教学秩序。

    1957年,整风运动开始,之后反右斗争也随之而来。1958年,在“大跃进”的形势下,学校展开教育革命,政治课增加,业务课被精简,广大师生投身到土法炼钢等活动中,当时的劳动课占到了1/3。1954年的全国政法教育会议确定的“忠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热爱祖国、体格健壮,具有坚定的工人阶级立场和社会主义政法观点,掌握先进的政法科学、熟悉政法业务的政法干部和法学家”的培养目标受到冲击,但是师生员工坚信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不懈努力,学校在曲折的道路上继续前进。在此期间,我校于1955年聘请了两名前苏联专家在我校教授法学专业课,1957年全部撤走。

    1960年,北京政法学院被列为全国重点院校,学校改为由公安部和高教部领导。1962年,中央提出“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并颁布了“高教60条”,北京政法学院的教学和各项工作有了较快的恢复和发展。当时在校生近2,000人,全校教职员工共538人(其中教师236人),图书馆藏书290,000册。

    1964年10月至1966年6月,学院的1,500多名师生由刘镜西、徐敬之、李进宝等三位领导同志带队,奔赴广西桂林、四川温江、河北香河等地参加“四清”运动。

    1965年,学院改由最高人民法院领导。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

    1969年秋,在校各届学生先后离校。

    1972年4月,中央宣布撤销北京政法学院。

    1978年8月5日,国务院正式宣布复办北京政法学院。

    1979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任命曹海波同志为学院党委书记兼院长。同年秋,北京政法学院恢复招生。

    1980年,彭真同志提出要办中国政法大学,胡乔木同志也对办政法教育非常支持和关心。

    1982年2月,国务院批准了大学的筹备工作计划。11月由刘复之、邹瑜、张百发、陈卓、叶子龙、云光组成了筹备领导小组。

    1983年2月,中央任命了大学的领导班子。司法部部长刘复之兼任大学校长,司法部党组成员陈卓任党委书记,云光任党委副书记兼第一副校长,余叔通任副校长。4月,国务院批准了教育部关于成立以北京政法学院为基础的中国政法大学。

    1983年5月7日上午,天气晴朗,风和日丽,中国政法大学成立大会在公安部礼堂隆重举行,1000多名师生员工参加了大会。当时任中央书记处书记的陈丕显、胡启立等中央领导同志出席了典礼并发表了讲话。下午2点30分,在锣鼓和鞭炮声、乐曲声交织的欢快气氛中,由毛泽东同志于1949年题写的中国政法大学校牌披着鲜亮无比的绸带穿过情绪高涨的人群挂在了学院路41号院的东门口。北京政法学院成了历史。中国政法大学将每年的5月5日定为校庆日。按中央的要求:“既要把中国政法大学建成我国政法教育的最高学府,又要使它成为我国政法教育研究和政法图书情报资料中心。”政法大学在成立初期,下设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和干部进修学院。

    1985年,干部进修学院更名为中央政法干部管理学院隶属司法部领导(1997年1月26日,经司法部党组决定,中央政法干部管理学院及“两高”中心与中国政法大学合并,对外通称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成立后,为适应国家进步和社会发展之需,办学规模日益扩大,学院路41号院已难于适应办学需要。为适应中国政法大学发展的需要,中央决定大学选址建设新校。经过比较,校址定在卫星城昌平,这里背依巍巍军都山,距十三陵水库仅数箭之遥。1985年冬,新校正式破土动工。

    1986年6月7日,新校奠基仪式隆重举行。当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书记、国务院副总理乔石和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雷洁琼参加了奠基仪式。邓小平同志挥笔题写了校名。昌平校区被列为“七五”国家重点工程,占地500亩,建筑面积150,000平方米。

    1987年9月22日,新校举行了首届开学典礼,当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陈丕显同志、彭冲同志及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刘复之等参加了开学典礼并发表了重要讲话,800名本科生和700名大专生成为新校的首批学员。从此,中国政法大学一校两址、两地办学的格局就此形成。

    1991年夏,投资1.2亿经过5年艰苦施工的昌平新校终告竣工。同年秋,政法大学的办学主体及工作重点从学院路校区转到昌平校区。漫漫征途迢迢路,历尽坎坷又一春。一滴水可以见世界。从中国政法大学的历史中,我们看到的不仅仅是一个学校的兴衰与发展,还映射出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历史进程。新的机遇,新的挑战,迈入新世纪的中国政法大学正为我校建设成为国际知名、国内一流大学,实现“全国政法教育中心、法学研究中心和法学图书资料信息中心”的目标而努力,未来的中国政法大学必将超越已有,再创辉煌!

    《中国政法大学》校报 2002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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