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原始网址 http://military.china.com/history4/62/20140425/18468800_all.html 在 2018-02-15 22:47:31 的快照。

360搜索与该网页作者无关,不对其内容负责。

大秦帝国征服百越之战:五十万大军开辟岭南疆土_军事_中华网
关闭
当前位置:军事 > 史海烟云 > 史海烟云总 > 正文

大秦帝国征服百越之战:五十万大军开辟岭南疆土

2014-04-25 10:59:30  辛德勇    参与评论()人

    据《史记·白起王翦列传》记载,秦将王翦在率领六十万大军伐灭楚国,“虏荆王负刍,竟平荆地为郡县”之后,随即“因南征百越之君”。从动用兵力的规模来看,这次南征百越,应该是一场相当重大的战役,宋人苏轼谓之曰“盖空国而战也”。可是,司马迁在《史记》当中,对此却没有留下其他更为明晰的记载,而仅仅通过这样一句含混的表述,后人实在很难弄得明白,王翦当时究竟是采取了怎样的军事行动,以及这次行动产生了什么样的结果,甚至连这场战役究竟成功与否,都找不到清楚的说明。

    由于记载模糊,后人对此做出有不同的揣测。清人钱大昕以为王翦此役即是征伐五岭以南,并大获全胜,战后在岭南地区设置南海、桂林、象郡三郡。不过钱大昕认为,秦廷当时对岭南只是采取因其君长以自治的形式相羁縻,其具体时间,则是在始皇二十六年划分天下为三十六郡之前;清人谈泰则以为所谓王翦“南征百越之君”,只是指秦军伐取越人会稽之地一事4,后来刘师培等人亦附和谈泰的见解。

    今案王翦攻取会稽地区,事见《史记·秦始皇本纪》,云秦王政二十五年,“王翦遂定荆江南地,降越君,置会稽郡”。盖此即所谓“平荆地为郡县”,显示出会稽郡地当时亦同属楚地,故钱大昕据此反驳谈泰说:“《王翦传》先言'竟平荆地为郡县',而后言'南征百越之君',可验'百越'在会稽郡之外矣。”在这一点上,自以钱大昕所说稍胜一筹,王翦南征百越,与秦王政二十五年平定楚越旧地,终究还不能说是同一件事情。越国在王无强在位时期,因“释齐而伐楚”,反为“楚威王兴兵而伐之,杀王无强,尽取故吴地至浙江”,“而越以此散”,亡国之后的越人部众,则是“诸子争立,或为王,或为君,滨于江南海上,服朝于楚”。故《史记·秦始皇本纪》中王翦所降越君,应当就是浙江以南、会稽周围越国旧都附近一支虽自为君长但亦“服朝于楚”的越人,而所谓“百越”,乃是在“自交趾至会稽七八千里”地界以内错综杂处,“各有种姓”的庞大族群,此会稽一地之“越君”,与所谓“百越之君”,相差尚甚为悬远。

    除谈泰、刘师培这一派人之外,前人论述王翦此役,思路大体上都与钱大昕相似,而他们之所以没有能够得出清晰的认识,则与这些人都是将秦廷征服岭南等地预设为这次战役的必然结果这一点具有直接关系10。然而,在秦汉之际,南方的劲越系与北方的强胡相并称,绝不会轻而易举地就被异族降服,如同后来西汉朝廷累次出兵征讨匈奴而却常常无功而反一样,王翦率领秦军出征百越,并不等于始皇帝国一举征服各地的越人,更不能将其等同于秦廷完全据有百越之地,只有走出这一障蔽,才有可能寻绎出历史的真相。

    王翦统率六十万大军出征百越,是很重大的军事行动,在史籍中不应只留下这么一句不明不白的记述。《淮南子》当中有如下一段记载,涉及到秦廷出兵岭南史事:

    (秦始皇)利越之犀角、象齿、翡翠、珠玑,乃使尉屠睢发卒五十万,为五军:一军塞镡城之领(岭),一军守九疑之塞,一军处番禺之都,一军守南野之界,一军结馀干之水,三年不解甲驰弩。使监禄无以转饷,又以卒凿渠而通粮道。以与越人战,杀西呕君译吁宋,而越人皆入丛薄中,与禽兽处,莫肯为秦虏。相置桀骏以为将,而夜攻秦人,大破之,杀尉屠睢,伏尸流血数十万,乃发谪戍以备之。

    《淮南子》为子书,这里乃是举述秦人备胡利越而招致败亡的事例,用以说明“事或为之,适足以败之;或备之,适足以致之”的道理,不像史书叙事对事件来龙去脉交待的那样清楚,因此,对上述记载,还需要进行分析。

    首先,征发五十万军兵,是十分庞大的规模,而秦太尉、廷尉、中尉等俱不单称作“尉”,单称为“尉”者只是郡尉、县尉等,故所谓“尉屠睢”最高似只能是一位郡尉。《汉书·严助传》载淮南王刘安上汉武帝书,在提及此事时说:“秦之时尝使尉屠睢击越,又使监禄凿渠通道。”唐颜师古注引曹魏张晏语云,“尉”是指“郡都尉”,监是指“监郡御史”。秦每郡分置守、尉、监,以御史监郡。由“监禄”的郡监身份,可以印证“尉屠睢”也应当是郡尉,方才合理3。把数额如此庞大的军队和这样大规模的军事行动,完全交由屠睢来指挥,很不合乎情理。《史记》记载当初王翦统领六十万大军出征的时候,秦始皇亲至咸阳城东南的灞上送行,“王翦行,请美田宅园池甚众。始皇曰:'将军行矣,何忧贫乎?'王翦曰:'为大王将,有功终不得封侯,故及大王之向臣,臣亦及时以请园池为子孙业耳。'始皇大笑。王翦既至关,使使还请善田者五辈。或曰:'将军之乞贷,亦已甚矣。'王翦曰:'不然。夫秦王怚而不信人。今空秦国甲士而专委于我,我不多请田宅为子孙业以自坚,顾令秦王坐而疑我邪?'”观此可知秦廷为这次出征,乃已倾尽举国之兵力,诚如苏轼所云,是一场空国之战,位尊势崇之大将王翦,尚且因受此委任而战战兢兢,惶恐万分,屠睢以区区一郡之尉,恐怕就更没有膺此重任全权指挥五十万大军的道理了。

    分析当时的形势,所谓尉屠睢征越,应当就是王翦南征之役,而这次行动的主帅,当然只能是名将王翦。

    当初王翦率六十万军队,出征荆楚,《淮南子》此云五十万,或是在平楚过程中有所减损所致。虽说是南征,可五十万军队,分成五路,实际上是分别驻守在与越人相接触的边界地带上。《淮南子》所用“塞”、“守”、“处”、“结”诸动词,本是交互为文,同样都是驻守的意思5。蒙文通以为“塞”、“守”等诸字各俱特别涵义,并即此做有解释云:“既以'处'言之,则番禺已为秦军所取,当已无甚战事。'塞镡城之岭'、'守九疑之塞'者,则所向为西瓯。西瓯君死于此役,是当为战争激烈之地。”所说似因未能留意于古书通例以及秦取岭南之整体过程而求之过深。后人阐释《淮南子》上述记载,则类多沿承蒙氏此说复进一步加以发挥,去其真相,似愈加辽远。

    上引《淮南子》文中之“镡城”,应即《汉书·地理志》武陵郡属下的镡成县,位于汉武陵郡亦即当时秦黔中郡的南界。“镡城之领”,应当是指镡城南侧所临南岭。“九疑”即九疑山,位于西汉零陵郡营道县南1,即当时秦黔中郡(含后来的长沙郡)南界之南岭山地的一部分。“南野”则为《汉书·地理志》豫章郡南壄县,位于秦九江郡南界,其南面亦侧临南岭。“馀干”乃是《汉书·地理志》之馀汗县,辖界内有馀水,应当就是所谓“馀干之水”。这一带东隔今武夷山地,与闽越接界。所谓“番禺之都”,此“都”字应为城邑边鄙之义,具体应指番禺北面稍偏西方向的越人北界5,而宽泛地讲,越人北界,也可以认为即是秦朝南界。

    南岭与武夷山山地,正是当时秦朝与南越、东越等越人的地理分界线。五路大军,由西向东一字排开,驻守于界上,与其说是突入越地的征伐,毋宁说是试图以强大武力来清除或剿服边鄙地区的越人,明确划定双方的界限。唐人杜佑在《通典》中曾有记述说,在秦军彻底征服岭南并设置桂林、南海、象郡三郡之前,已先有“秦始皇略定杨越,谪戍五方,南守五岭”;较此更早,在唐初纂修的《晋书》当中,也同样记述说,在秦廷据有岭南之前,即“以谪戍卒五十万人守五岭”,并谓当时“自北徂南,入越之道,必由岭峤,时有五处,故曰五岭”。所谓“谪戍五方”,当即因承《淮南子》所记五处驻军要地,而“南守五岭”云云,则是进一步突出强调在南岭一线的防卫。迄至汉初,庐江郡界内尚有“南海”越人起事反叛;甚至在汉武帝时期,东面的闽越,每欲袭扰汉地,还会西出武夷山地,“必先田馀干界中”,说明在秦朝这次用兵之前,越人集中居住的地域,决不会是完全以南岭和武夷山地为限。《史记》记载吴起在楚悼王时,尝为楚国“南平百越”,清人胡渭释之云吴起此举意味着“楚地始逾岭而濒南海”,这应当是按照经王翦此役之后越人的聚居区域而做出的推论。实际上,审视王翦此番率军南征之前的状况,吴起所平定的“百越”,应当是指南岭以北湘江上游地区的越人,《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在述及此事时,乃谓之曰“吴起相悼王,南并蛮越,遂有洞庭、苍梧”,如下文所述,所谓“洞庭、苍梧”就都在湘江流域。南越王赵佗尝谓迄至汉文帝时期,长沙国尚且“其半蛮夷”,他所说的“蛮夷”就应当包含有许多越人在内。

    《史记·王翦列传》系王翦“南征百越之君”一事于秦军平楚之后,而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王翦平楚,事在秦王政二十五年,说明这次军事行动,在始皇二十六年尽并天下之前,即已展开。不过,秦朝的军事行动,并没有仅仅局限于扫荡边界。在如此强大的军事实力面前,处于秦朝想要划出的边界以内的一少部分外围越人,应该很容易或被驱走,或者彻底服属,《淮南子》云秦朝出兵后“三年不解甲驰弩”,应是在边界靖定之后,仍以重兵固守,以防止越人卷土重来。正因为靖定边界,不会遇到太大阻碍,所以,约略与此同时,秦廷又选择重点地区,尝试展开进攻。这一突破口,选在了黔中郡的南界。

    《淮南子》所说监禄为转饷而凿渠,即著名的史禄开凿灵渠一事。这条渠道,凿通湘江和漓水两支水系,连结南岭两侧的长江和珠江两大流域,而在岭北一侧,湘江正流经黔中郡界内。如果仅仅是靖定或固守南岭这道天然屏障,自然无需费力开凿跨越南岭的运渠,显而易见,秦军在这里已经突入岭南地区,不再仅仅满足于以“九疑之塞”为限。在接近灵渠南端处,建有一“秦城”。《舆地纪胜》引宋鲍同《桂林志》记云,此城乃“秦始皇二十三年筑以限越”1。谭其骧以为文中“二十三年”应为“二十五年”之讹2,当是。这可以进一步证实,在秦始皇二十五年的时候,王翦所率秦军确实已经跨越湘、漓分水岭,进入岭南地区。《淮南子》记述说这次南征,“与越人战”的主要作战对象,是“杀西呕君译吁宋”,此“西呕”又作“西瓯”3,是古越人在今广西境内的一个分支,其属地正北接秦黔中界域4,可见黔中郡正是这次秦军南下岭南的通道和前沿基地。

    秦朝的黔中郡,本来包含有今湖南省大部分地区,但就在王翦率军南征百越的秦始皇二十五年这一年里,秦廷将黔中郡一分为二,《太平寰宇记》引甄烈《湘州记》记述说,当时是“分黔中以南之沙乡为长沙郡,以统湘川”。从黔中郡中分设长沙郡,正是基于当时的政治和军事背景,用以强化原黔中郡南部毗邻岭南区域的管理,保障其更好地发挥对岭南百越作战的桥头堡作用。

    南北分置之后的黔中、长沙两郡,并没有持续太长时间。近年发现的里耶秦牍中提到有洞庭郡7,张家山汉墓竹简的秦朝文书中记有苍梧郡。据目前已经公布的里耶秦牍,前者见于记录的最早时间,为秦始皇二十七年二月;后者也是发生在秦始皇二十七年二月至二十八年两年期间的事情。洞庭和苍梧这两个郡,大致应当是在秦始皇二十七年二月以前,分别由黔中和长沙两郡更名而来。

    秦始皇二十七年更改黔中、长沙两郡郡名,这在很大程度上,应同样与对岭南的战事具有直接关连。周振鹤研究西汉政区地理,于历史地理现象的普遍规律,揭示殊多,对解决相关问题,颇有助益。譬如周氏指出,汉高祖时“凡更名之郡皆因郡境有所变化”9,这就是一条重要的通则,而汉对秦制,多相因承,这一惯行做法,很可能也是由秦朝沿袭而来。

    秦黔中郡的辖境,恰恰发生过很大变化。谭其骧很早即做有考述说,黔中郡在设置之后,曾割除其北部之原楚巫郡地,划给南郡,此为“峡江两岸及清江流域地”。除此之外,谭氏复有考述云:

    (黔中)西北今四川东南隅黔江流域之地,郦元《江水注》以为乃昭襄王时司马错取楚黔中地所经由,疑亦当在界内,汉初始割属巴郡。

    此故巫郡与黔江流域两地的割除时间,史籍中没有明确记载。对于巫郡,谭其骧没有具体叙述;而上面引文对黔江流域归属变易时间的判断,也没有做出说明。从秦郡的总体变化状况来看,黔中郡北部和西北部这两个区域归属的变化,最有可能发生在两个时期:一个是始皇二十六年初定三十六郡之时,另一个便是这次改黔中郡为洞庭郡的时候,但初定三十六郡时一般只是整体调整郡的分合裁设,没有另外小幅度调换辖界的记载,所以,还是在始皇二十七年时重做调整的可能性要更大一些。

    这两处郡界调整的原因,可以根据自然地理条件和当时的政治需求,进行推测。谭氏所说黔江,今通称乌江。调整前黔中郡境内共有四条大的水系,西面为乌江,北面为清江,东面为澧水和沅江。四条大河,流向三个方向,黔中郡的几何中心,差不多处于其分水岭地带,而这里山高谷深,相互间联系,极为困难。所以,根本不可能长期维持这种局面。将乌江流域划归巴郡,清江流域划归南郡,是顺应地理条件所必然要做出的选择。

    但在另一方面,这样做也正符合秦朝政治统治的需要。秦、汉两朝,立国关中,在地缘政治上,都奉行强烈的“关中本位”政策,即以都城所在的关中地区为凭依,来控御国家重心所寄的中原地区2,而所谓“关中”地区的外延,在秦代则南有大巴山、三峡地带以西的巴、蜀、汉中地区,长江三峡两岸的连绵山地,似乎成为此“大关中”区域东侧的自然界限。将乌江流域划归巴郡以后,巴郡与黔中之间,便能够以乌江同澧水、沅江之间的分水岭作为天然的界限和屏障,从而将“关中”区域与东部其它地区,隔绝开来,在地理空间上形成完整的封闭体系。至于楚故巫郡,则地跨三峡两岸,界内有扜关,是控制巴蜀东出的重要门户,在这一门户的东面即为南郡。这一区域假若隶属于黔中,郡内联系很不方便,而要是将其归入南郡,则有长江一水相连,极其便利,有利于加强对这一要道的统一控制。

    秦廷这次对黔中郡辖界所做的调整,并非只损不益,其郡名改称洞庭,就与新增益的辖界有关。如前面注文所提及,按照《水经·沅水注》的记载,西汉武陵郡的设立,乃是“割黔中故治”,也就是由长沙郡中割取原来与其并立之黔中郡所辖地域而设立。

    按照《汉书·地理志》的记载,洞庭湖附近的益阳、罗县和湘山等,都不在武陵郡界内,而是隶属于长沙国。前文引甄烈《湘州记》记云秦设置长沙郡,乃是用它来统管“湘川”沿岸地区,亦即湘水流域,自然也要包括洞庭湖区的湘水下游。这也就意味着分置为长沙、黔中两郡以后的秦黔中郡辖界,并不包括洞庭湖周边区域在内。可是,在秦始皇二十七年的时候,黔中郡的郡名,却改成了洞庭。按照常理,此时一定是将洞庭湖附近区域,由长沙郡划归黔中管辖。不然,不会取用这样的郡名。做出这一调整的原因,应是在割除巫郡与黔江(乌江)流域这两大区域之后,黔中与长沙相比,土地荒凉且面积又颇显狭小,故稍损长沙比较肥沃的洞庭湖区以事弥补。

    谈到洞庭郡得名的缘由,需要辨析有些相关的看法。《史记·苏秦列传》载苏秦说楚威王,云楚“南有洞庭、苍梧”;又《战国策·秦策》复有云:“秦与荆人战,大破荆,袭郢,取洞庭、五都、江南。”周宏伟以为此所云洞庭俱应为楚国郡名,而当时“烟波浩淼的洞庭湖并不存在”。今案若谓这两个例证中的洞庭为一区域名称,自然无误,唯洞庭在当时是否置郡,仅仅依据上述记载,目前恐怕还无法论定,而洞庭作为一个区域名称,还是应当源自于其位于洞庭湖周围。

    洞庭湖的水域,当时虽远不及后世辽阔,但这并不等于湖面尚未存在。屈原《离骚》有句云:“将运舟而下浮兮,上洞庭而下江。”这自然是在洞庭湖上行舟;又云:“洞庭波兮木叶下。”此亦明言洞庭为水波荡漾之湖面。此外,《山海经》还记载沅水“合洞庭中”,这也只能是指水流汇聚于湖泊之中。这些记载,都可以明确无误地证实洞庭湖的存在。因此,所谓洞庭郡,一定要包括洞庭湖区在内。

    长沙郡名的更改,除了北部洞庭湖区被割取出去这一原因之外,还应当与其南方增加了一部分新拓展的疆域有关。谭其骧依据马王堆出土的西汉地图,复原秦至汉初长沙郡国南界,发现长沙有一部分疆土伸展到南岭以南的连江上游地区。谭氏以为,这是平定南越以后,秦始皇有意设置的“犬牙互入”措施,用以防止岭南割据。案谭其骧对于长沙南界的复原,似乎还可以略加补充。这就是马王堆出土《地形图》上,在岭南连江与绥江两江的上游河道之间,标有“封中”二字,应是表示当地居于长沙国封界之内。这一带原来都应该是西瓯的属地,秦军这次南征,最终虽告败退,但在岭南应当还是控制了一部分领土,这就是长沙国南部这一部分辖界伸入五岭以南的历史原因,而不一定如谭氏所云,完全都是出自秦始皇刻意规划的“犬牙互入”措施。不然,灵渠是去往岭南的第一重要通道,而按照谭氏的复原,其南端乃是悬置于长沙国封域之外,这就难以符合所谓“犬牙互入”的安排了。南征秦军势头最盛的时候,应当在岭南拓展有更大范围的疆域,迨至尉屠睢被杀,复又被迫放弃,这些只是秦军撤退后仍然剩存的新开疆土。后来西汉在岭南设置苍梧郡,辖境就在岭南西瓯故地,其郡名的选取,恐怕即与此地在秦时曾一度隶属于苍梧郡管辖具有直接关系。

    战国时楚国是否曾设有洞庭郡,虽然目前还无法判定,但是,如同前引《史记·苏秦列传》所示,洞庭和苍梧分别是楚国境内的两个大区域名称,这一点应当可以得到确认。《史记·苏秦列传》楚“南有洞庭、苍梧”的记载,乃是本自《战国策》;而如上文所引述,《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即有记载云:“及吴起相悼王,南并蛮越,遂有洞庭、苍梧。”这一史事,愈加可以证实上述两大区域的存在。《史记·秦本纪》记载秦昭襄王三十年,“蜀守若伐楚,取巫郡及江南为黔中郡”,如周振鹤所指出的那样,当时所谓“江南”,是指今湖北南部和湖南全部区域,故秦人所置黔中郡,最初应包括洞庭和苍梧这两大区域在内,长沙郡也应当是分割黔中郡所置。所以,黔中、长沙两郡后来分别更名为洞庭和苍梧,所取用的郡名,本有历史因缘。

    长沙及其所更名之苍梧郡,是这次进攻岭南的前沿基地。所以,当地的军事首领,有资格担当指挥主攻部队的职责。张家山出土秦《奏谳书》记始皇二十七八年时,苍梧郡尉名徒唯,且涉及大量征发“新黔首”以击“反盗”之事。所谓“反盗”,与《淮南子》所记越人散处山林以反击秦军事相合,故颇疑此“徒唯”即《淮南子》所记“屠睢”。盖“徒”、“屠”同音,古时常常相互通假。如古有申徒氏,西汉文、景间其族裔名“嘉”者尝位至丞相,《史记》同一书中即或记作“申徒嘉”,或记作“申屠嘉”。若“唯”、“睢”二字,则形似音近,也很容易混淆致讹。如清人王念孙在《读书杂志》中即专门论述过“唯”与“虽”古时经常假借通用的情况,而伪《古文尚书·五子之歌》篇末有句云“弗慎厥德,虽悔可追”,唐陆德明《经典释文》记述此“虽”字有别本系书作“睢”,可见“唯”、“睢”二字音义俱通,明显存在着混用的可能。此外,《史记》还另有记载提到,汉武帝时主父偃云屠睢将兵攻越,“旷日持久,粮食乏绝”之后,遭越人击之,方始大败。依此,尉屠睢被杀,应在攻越很久以后,从时间上来看,他也有可能就是秦《奏谳书》中的徒唯。

    如果这一推测能够成立,那么屠睢被杀,也就标注着这次征伐的正式结束,其具体时间应当是在秦始皇二十八年以后。《淮南子》说驻扎在南岭与武夷山地上的秦南征军,持续“三年不解甲驰弩”,直至越人“杀尉屠睢”之后,始“发适戍以备之”,即用在全国各地因罪谪发的边卒,来取代这些自始皇二十五年征楚以来所征发的普通秦民,戍守防范越人的边防线。《史记·张耳陈馀列传》载秦末时武臣谓“秦为乱政虐刑以残贼天下,数十年矣。北有长城之役,南有五岭之戍”,所谓“五岭之戍”,就是指这些驻防南岭等越地的戍卒。从始皇二十五年兴师南征时起,到始皇二十八年,刚好满三年,徒唯任职苍梧郡尉的时间,也正与此相合。

    这次越岭作战,虽然是以失败告终,但考虑到秦五十万大军分为五路驻守南岭和武夷山地防线的情况,即可知当时在总体攻防形势上,秦人尚处于划疆自守的状态,并没有馀力展开全面进攻,尉屠睢进击西瓯,只是一次试探。这是因为综观所谓“百越”的历史可知,西瓯远不及东越(包括东瓯和闽越)、南越强盛,所以,当时秦廷才选择这一软腹部作为其征伐百越的突破口。

    法国学者鄂卢梭(L.Aurouseau)在分析《淮南子》所记尉屠睢率军征越并分为五路戍守南岭及武夷山一事时,由于未能看出此番战事实即王翦南征百越之役,从而将其出兵时间推定为秦始皇二十六年,并谓进击武夷山东“东越”一支秦朝军队,所用“时间极短”,“同年就告成功”,秦廷随之在这一年里“便将征服的地方设了一个闽中郡”。今案《史记·东越列传》记载闽中郡设置缘起云:“秦已并天下,(闽越王与东海王等)皆废为君长,以其地为闽中郡。”但依据这一记载,只能知晓闽中郡是设立于秦始皇二十六年统一天下之后,具体何时置郡,在秦汉史籍中却并没有直接线索。结合前述《淮南子》等书所记相关史实,可以推断,它应当是与岭南三郡同时新开拓的边郡。《晋书·地理志》记云秦始皇在划定三十六郡之后,“于是兴师,逾江,平取百越,又置闽中、南海、桂林、象郡”,乃谓闽中与岭南三郡,系平定百越后同时设置,所说符合当时形势,或应有所依据。目前只能根据岭南的平定时间,推测居处于闽中的东越,在失去与其互为犄角的岭南南越的援依之后,随即便为秦朝攻取。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在论及这一问题的现代学者当中,另有吕思勉干脆否认《淮南子》所记秦人南征百越一事的真实性,对此提出质疑说:

    案此事亦见淮南王《谏伐闽越书》(《汉书·严助传》),而无发卒五十万之语。《汉书·严安传》载安上书,则谓秦使尉屠睢将楼船之士,南攻百越,既败,乃使尉佗将卒以戍越地,《史记·淮南王传》伍被谏王之辞,又谓秦“使尉佗逾五岭攻百越,尉佗知中国劳极,止王不来”。今案尉佗本传,佗在秦时仅为龙川令,及任嚣病且死,召佗,被佗书,行南海尉事,佗乃因以自王,安有将兵征戍之事?更安得当秦始皇时,即止王不来乎?发卒与谪发大异;且略地遣戍,同在一年,即谪戍亦在其明年,安有所谓三年不解甲弛弩者?古载籍少,史记又非民间所有,称说行事,率多传闻不审之辞。淮南谏书,自言闻诸长老,明非信史。严安、伍被之辞,盖亦其类。

    吕氏上述论证,看似很有道理,实际却存在着严重问题。其最主要的问题,是没有能够清楚区分开辅助王翦率军南征的尉屠睢与这支南征秦军撤回后始领兵戍卫越地并在后来建立南越国的尉佗(唐朝以来传本《史记》之《平津侯主父偃列传》所载汉武帝时严安言世务上书,在述及相关史事时,虽然有“使尉佗屠睢将楼船之士南攻百越”云云的记述,但对比《汉书·严助传》可知这里的“佗”字是明显的衍文,今中华书局点校本已经依从清人张文虎的校勘删除这一“佗”字)。

    秦始皇二十五年附从王翦将兵南征百越者系尉屠睢,这支南征军持续三年“不解甲驰弩”,驻守南岭等地,与越军对峙。后来屠睢战败被杀,秦廷始“发谪戍以备之”,尉佗便是在这个时候才来到南岭驻防。后来在秦始皇三十三年,尉佗复随秦军出击并讨平岭南各地,继之便被留任为龙川令,至秦末趁中原群雄逐鹿之机,又在岭南拥兵自立,此公亦即南越国开国皇帝赵佗。综观上述诸书记载,其前后脉络本来大体清晰可寻,而且各种不同的记载,正可相互印证,并不混乱。尽管由岭南平定后尉佗仅仅出任龙川令的情况来分析,赵佗其人既不可能是谪戍岭南秦军的最高首长,更不可能是南下秦军的统帅,但这如同《淮南子》记尉屠睢为五十万秦军主帅一样,只是具体职务不够准确,并不能因此而否定其参与防越、征越的事情。由于赵佗后来在岭南称帝,名声显赫,后人在叙述相关史事时有意无意地突出彰显他的作用,也合乎一般的情理。又伍被论赵佗事将其在岭南“止王不来”直接连缀于“逾五岭攻百越”事下,不过是一种简捷的叙述方式,似乎不宜拘泥文辞而求之过深。

    屠睢南伐失败之后,及至始皇三十三年,秦廷终于攻取岭南和武夷山以东的今福建地区,并在岭南设置“桂林、象郡、南海”三郡,同时在武夷山以东之今福建地区设置闽中郡,从而完成了对百越地区的征伐与控制。

(责任编辑:CM019)
 
分享到: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