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新集团饲料油事件大逆转 一审被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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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新集团“饲料油”事件出现大逆转。

11月27日,台湾彰化地方法院一审宣判:顶新集团董事长魏应充以及常梅峯、陈茂嘉、杨振益、曾启明、蔡俊勇等6名被告全部无罪。彰化地方法院法官认为,检方无法举证油品来自非健康猪,因而宣判无罪。

从2013年底到2014年,顶新集团三次卷入劣质油品事件。2013年10月,顶新集团旗下的顶新制油公司被查出向大统长基食品公司购买含铜叶绿素的食用油品。2014年9月,顶新集团旗下味全公司因向强冠公司采购劣质地沟油,导致该公司包括味全肉酱、味小宝肉松等12款产品在台湾下架。

这一连串的事件让顶新集团声名扫地,并受到了来自台湾的多方抵制,同时连累了顶新集团旗下康师傅、味全等业务。顶新制油公司前董事长魏应充也被彰化地检署根据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刑法诈欺取财及伪造文书罪起诉,一旦获罪,可能被判30年徒刑,还面临巨额罚款。

但今年7月28日在法庭上呈现的相关检验报告书却显示,十份样本中,代表“油炸用食用油质量”重要指针的总极性化合物含量数据均分布在6.90-8.21%之间,并无彰化地检当初指控总极性数值大于40%的情况,符合食品卫生管理法中厂商自主管理原则不得超过25%的要求。

这些样本数据直接说明,顶新制油从越南进口油品并非回收油或其它劣质油,基本上推翻了彰化地检署对顶新制油进口越南油品的指控。

不过,台湾媒体也对判决提出了质疑。台湾媒体《联合报》就称,台湾彰化检方去年侦办顶新劣油案21天侦结起诉,因未在第一时间前往越南搜证,厘清越南大幸福公司的原料油来源有无非健康猪屠体。到顶新制油屏东厂采验原料油时也仅用不够严谨的“快筛法”,与主管机关所订的“管柱层析法”不同,被告律师要求重验,重验结果为“合格的油”,推翻了彰化检方之前的抽验结果。对于判决结果,彰化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黄智勇强调,一定会上诉。

由“饲料油”引发的官司尚未结束,台湾地方法院还有四起相关案件仍在处理中。

夏清逸 界面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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