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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文化艺术

一、 文化机构

1973年3月,成立花县文化局,内设人秘股和业务股,有编制人员8人。同时恢复花县文化馆,有编制人员17人。花都市文化局主管全市文化事业。辖花都市文化馆、图书馆、洪秀全纪念馆(博物馆)、电影公司、新华影剧院、新华书店(1997年3月划归中共花都市委宣传部直管)、文化影都、秀全公园(1994年1月划归市政园林局管理)。2000年,花都市文化局和文化馆编制人数分别增至13人和19人。

二、 文化设施建设

(一)花都市图书馆

1992年8月18日,花都市图书馆奠基兴建,1998年5月28日建成投入使用。该建设项目被列为1992年花都市十大工程项目之一。花都市图书馆位于新华镇宝华路38号,占地面积11332平方米,建筑面积8630平方米,总投资1700万元。该馆分主、副群楼,楼高4层,是花都市标志性文化设施之一。1999年,花都市图书馆在全国县级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中被评为二级图书馆。每年5月,该馆都开展不同主题的图书馆服务宣传周活动。还不定期地为各镇、村文化室培训图书管理人员和为“千村书库”赠送图书。2000年,该馆藏书总量13万册。

(二)花都市文化馆

1997年,以合作方式投资约800万元,建成文化馆综合大楼,首二层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作文化馆文艺培训场地用。1999年,馆办艺术幼儿园成立开始向社会招生。2000年,花都市文化馆经省文化厅评估定为省一级文化馆。

(三)文化站、室

1993年,全市各镇(场)均设有文化站,属下有文化活动中心(室),设图书、棋艺或书画、音乐、健身室等。1996年,各镇(场)文化站参加广东省文化厅评估定级,狮岭、赤坭镇文化站被评为省特级文化站,花东、新华镇文化站被评为一级文化站,炭步、花山镇文化站被评为二级文化站,北兴、芙蓉、梯面镇及华侨农场文化站被评为达标文化站。

1993年,全市有165个村设有文化活动室,占全市自然村总数的91.16%。2000年,村级文化室增加到186个,其中三东村、横潭村等文化室有较完善的设施。

1999~2000年,城区社区文化设施建设兴起,新华镇培英、红珠居委先后成立老年人活动中心,组织社区老年人进行读书看报、音乐曲艺、健身操、交谊舞等文娱活动,深受老年人欢迎。

(四)文化广场建设

1996年,市成人教育中心文化广场建成,面积1656平方米。1998年,市政府拨款在新华镇中学运动场装修舞台,很多大型文化活动都在此举行。1998年,投资5000多万元兴建花都广场。该广场是花都市重点标志工程,占地290320平方米,于1999年1月建成对外开放,成为市民游玩的新景点,是花都市举行大型文娱活动的主要场所。2000年初,投资2000万元,兴建新世纪广场。该广场地处旧城区中心,占地1.57万平方米,是年7月1日建成开放,是花都市商业文化活动和群众文娱活动最活跃的场所。

三、 群众文化活动

(一)群众文化艺术团体

1993~2000年,随着经济的发展,花都市群众文化活动继舞狮等传统文化活动外,向多方面发展,成立有书法学会、美术学会、音乐曲艺学会、摄影家协会、民间文学学会、集邮协会及芙蓉诗社等。群众业余演出队伍有文化馆业余艺术团、新城粤乐社、少儿艺术团、夏日乐队、花都粤剧团(1998年恢复成立)、始韵曲艺社、新华曲艺社等。各镇也有曲艺、醒狮、舞蹈等群众业余表演队伍。至2000年末,全市有业余艺术团(队)28个,经常参加活动的业余文艺爱好者1000多人。

(二)群众文艺演出活动

1993年,花都市举办群众文化演出活动10场次。1995年和1998年,花都市贯彻广东省计委、省文化厅联合颁发的《南粤锦绣工程 广东省文化建设发展规划》和广州市群众文化《金穗工程》,分别制定《1996~2010年花都市文化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和《花都市落实〈广州市群众文化“金穗工程”规划〉的实施细则》,大力发展群众文化事业。1994~2000年,全市共举办各种文化娱乐活动1523场次,其中1994~1996年323场次、1997年171场次、1998年192场次、1999年230多场次、2000年607场次。

花都市每年举办较大型的文艺演出活动有10次左右,其中1994年庆祝花都市建市周年之际,花都市文化局与广州市文化局、广州市演出公司联办“花都市设市一周年志庆暨广州市第四届弘扬民族文化演出周”活动,演出粤剧、民族歌舞、曲艺杂技、木偶戏等节目11场次,观众10万多人。1998年,举办纪念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20周年暨国庆49周年文艺调演,来自各镇(场)、市直机关各党(工)委和部分外驻单位共30个演出队伍、600名文艺爱好者参加了演出。1999年,中共花都市委组织部、宣传部联合举办庆祝中共成立78周年歌咏大赛,全市各镇、各战线党委33个代表队共3300多人参加比赛。同年9月30日,为庆祝建国五十周年,花都市人民政府和广东电台“城市之声”节目组联合在花都广场举行“星光璀璨花都夜 庆祝建国五十周年大型文艺晚会”。广州演艺界人士与香港歌手同台演出。晚会盛况空前,有观众10万多人。2000年,随新世纪广场的建成、广场文化热潮悄然兴起。这年7月起在新世纪广场举行“百场文艺演出”活动,区文化局、市政局、文化馆每周在新世纪广场组织一场群众性自娱自乐文化活动,有卡拉OK大家唱、交谊舞专场、曲艺专场和综合性文艺晚会等,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深受群众欢迎。是年,全市举办广场文化活动43次,观众约35万人次。

四、 文艺创作

1993年后,花都市随着各文艺协会的相继成立,业余文艺创作人数随之增多,加上群众艺术欣赏水平的普遍提高,涌现出一些具有较高艺术水平的作品,特别是摄影爱好者的增多,每年都有大批摄影作品参加广州市级以上作品展或赛事,成绩斐然。

1993~2000年,花都市每年都有100多件文艺作品参加广州市级以上创作比赛或展览。1997年,花都市文联5次举行文艺创作座谈会,邀请广州市专业作家来花都市进行创作辅导和进行作品评析,提高花都市文艺创作者的水平。1999年,有217件文艺作品参加广州市级以上创作比赛,其中有165件作品获奖。2000年,有34幅书画及摄影作品获省级以上奖励,文化馆排演的舞蹈《韵》在全省“群众艺术花会”上获创作、表演三等奖。

1994~2000年花都市文艺作品获省级以上奖励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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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文化市场管理

纳入社会文化市场管理的项目主要有娱乐市场、出版物市场、电影市场和演出市场,包括歌舞厅、夜总会、卡拉OK厅、酒吧、网吧、电子游戏机室、经营性运动场馆、印刷厂、书报刊摊档(店)、录像放映室及音像制品出租、零售店等。1993年初,县文化局协同有关部门对县文化市场进行一次大整顿:一方面开展全面清查,建立档案以加强管理;另一方面组成文化市场稽查队,开展经常性检查。1994年,文化局结合核发由文化部统一印制的“文化经营许可证”工作,对全市文化市场经营项目重新造册登记,建立文化市场经营项目档案。1996年起,建立每年两次以上文化市场经营业主“例会”制度。1997年,成立花都市文化市场稽查队,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管理力度。结合“扫黄打非”等专项行动,出动检查人员,收缴翻版、淫秽音像制品及书刊,查处违规店档。1999年,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重点整顿音像市场和印刷行业。全年检查店档450个,收缴非法音像制品20213张(其中淫秽影碟350张),治安拘留非法经营影碟人员6人,取缔非法经营录像室12间;检查印刷厂50多家,取缔无证印刷厂2家,收缴非法书刊7500本。2000年,全面整治娱乐服务场所,对卡拉OK歌舞厅、夜总会、酒吧、录像放映室、电子游戏机室进行重新审核登记,严格依照有关申办开业条件办理,对违规者严肃查处。这年,全市共减少卡拉OK、歌舞娱乐场所32%(保留67个),减少电子游戏机室80%(保留43个),收缴非法音像制品17878张、书刊23000册。

六、 文物

文本框: 盘古王庙    1994年4月19日,花都市文物管理委员会成立,负责落实各项文物政策及市内文物调查、征集、管理和保护。4月20日,花都市人民政府公布花都市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包括洪秀全故居(含洪氏宗祠、书房阁)、冯云山故居遗址、王氏大宗祠、资政大夫祠清代建筑群(含水仙古庙)和盘古王庙(各处简介可参阅《花县志》文化艺术篇)。翌年4月28日,花都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的布告》,规范文物管理和保护。

重修洪秀全故居(含书房阁)  洪秀全故居于1961年复原。1998年,故居建筑基础下陷,墙体变形成危房。是年11月,由国家文物局和广州市政府各拨款10万元、花都市政府拨款20万元进行重修,并于翌年2月修复重新开放。

文本框: 资政大夫祠整修后正式开放修葺资政大夫祠古建筑群  三华村资政大夫祠建筑群(含水仙石庙),建于清同治二年(1863年),总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新中国成立后该建筑群长期挪作他用,日久失修,原建筑工艺损坏严重。1993年,花都市委、市政府决定修复该建筑群。三华村委会和花都市政府分别筹资500万元和900万元,由广东省岭南古建园林工程公司施工,对建筑群主体建筑的工艺进行全面修复,并对周边园林绿化环境进行整治,使建筑群恢复原貌,于2000年12月29日正式对外开放,成为花都的一个旅游景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