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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西族的族源,学者多认为源于远古时期居住在我国西北河(黄河)湟(湟河)地带的古羌人,以后向南迁徙至岷江上游,又向西南方向迁徙至雅砻江流域,再西迁至金沙江上游东西地带。随着纳西族分布地区考古实物的不断发现,一些学者提出了纳西族是南迁的古羌人与现居住地土著融合而形成的观点。考古工作者首先在丽江坝东南的木家桥,先后发现了古生物化石和人类股骨化石、头盖骨化石和旧石器,经科学鉴定,木家桥所发现的古人类化石距今10万年左右,考古学上称之为“丽江人”。继而在永宁、盐源泸沽湖地区发现了新石器遗址和细绳纹陶器、铁器、铜器等。在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的康定、雅江、新龙、巴塘县,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藏族自治县、攀枝花市盐边县、西藏自治区贡觉、芒康县、云南省德钦、丽江、永胜县相继发现了石棺葬文化。这些地区基本上都属于历史上纳西族的活动范围。有的学者认为川西南及滇西北的石棺葬文化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包括纳西族在内的部分古代氐羌部族的文化习俗。

纳西族的“送魂”习俗和东巴经所记载的送魂路线,各地纳西族有关迁徙路线的传说,也是追溯纳西族迁徙历史的重要资料。因为这一条送魂的路线,实际上即纳西族先民的迁徙路线,送魂路线的很多路站名都有与川滇藏纳西族活动地区的古今地名相对应。很多地方的纳西族都说他们是从北方一座叫居那什罗的神山上迁徙下来的,至今纳西人仍以传统母房中的中柱象征此山。从各地纳西族迁徙路线的记载看,纳西族先民从甘青高原迁徙至现在分布地区有多条路线。

秦汉至唐宋时期,纳西族先民分布在今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南部、攀枝花市盐边县、雅安地区和甘孜藏族自治州南部,以及云南省西北部地区。根据《后汉书》、《三国志》、《华阳国志》等史书记载,汉代时居住于越巂郡的纳西人称为牦牛种;蜀汉时居住于汉嘉郡的纳西人称为旄牛夷;晋代居住于定笮(今四川盐源)的纳西人称为“摩沙夷”。至东汉时,纳西先民与东汉王朝直接建立了政治关系。永平十七年(74年),川西南白狼夷向东汉王朝奉贡、献诗三章,称为《白狼王歌》,共44句176个字, 其中有90多个字与现代纳西语相同或相近,说明白狼夷可能是纳西先民,清末民初汉文史籍和民间传说中多说古白狼国即在今四川巴塘。

汉晋时期,金沙江和雅砻江流域的纳西族的政治、经济有了较大的发展。定笮一带“摩沙夷”之地盛产盐、铁和漆,曾引发东汉朝廷派官兵争夺定笮盐铁之利的战争。明代丽江木氏土司所修的《木氏宦谱》中对东汉及蜀汉时摩沙夷在盐源的活动已有简略记载。据《元一统志》记载,约在公元3世纪初期,“么些蛮”酋长蒙醋醋,侵夺“濮卢二蛮”所居的巨津州(今丽江市玉龙县巨甸)地区而“世袭居之”,传至元初时已历“三十九世”,发展成为“么些大酋”。公元5世纪后期(南朝齐、梁之际),么些酋长泥月乌率众驱走原来定居于今宁蒗永宁的吐蕃势力,而世代生息繁衍于此。公元6世纪的梁、陈各朝,另一支纳西先民经木里无量河流域,南迁至金沙江上游今香格里拉县东南部的三坝地带。

到唐代,《蛮书》等史书多称纳西为“么些”。此时各地纳西族有了较大的发展,根据《蛮书》所载,东至今四川省西川地区,南至大理州宾川,西至澜沧江边的维西一带,北至铁桥上下的德钦、中甸一带,都有纳西人分布。7 世纪中期(唐高宗时),纳西族部落集团首领叶古年,夺取 “濮獬蛮”所居住的“三赕”(或称“样渠头”,元初设“通安州”,即今丽江坝)7世纪末到8世纪初(唐麟德元年前后到开元年间),早就从盐源地区南渡金沙江到洱海以东的纳西族形成大的部落,在今云南宾川县建立了“越析诏”(又称么些诏),为“六诏”之一。后其领地被得到唐王朝支持的南诏所吞并。“越析诏”的兴亡前后约70年。在唐代,纳西族所分布的地区处在唐、南诏、吐蕃三个政权之间,有铁桥之险和盐、铁之利,成为这三大力量的逐鹿中心。么些部落在动荡多变的政治环境中,其依附关系因这三大力量在这一地区军事力量的此消彼长而变更,与各方都有较多的经济文化交流和矛盾纷争。纳西酋长还与南诏联姻;唐代诗人白居易的《蛮子朝》一诗中曾提到:南诏王子到京城长安朝拜唐朝皇帝时,其向导是“摩沙”(纳西)人。794年(唐贞元十年),南诏与唐王朝联合,向吐蕃发动铁桥战役,吐蕃势力向北败退,南诏占领铁桥上下么些区域,并将数万户么些迁徙到滇池周围地区居住,么些人口和势力受到削弱。唐时,纳西族的畜牧业仍很发达,在铁桥一带进行大批的牛羊贸易。农业经济也有发展。冶炼技术也达到较高水平,纳西人所制造的兵器“铎销”名震六诏,南诏《德化碑》中将其称为“宝物”。

宋代,纳西族地区属大理国管辖,但不少地区的纳西族土酋各占一方发展势力,大理国不能有效地控制纳西族地区,北边的吐蕃则长期内乱频繁,无力南下。纳西族地区处于相对安定的局面,人口、经济和文化都得以发展。史载当时的纳西土酋牟保阿琮(麦宗)创制“本方文字”(有的学者认为可能是象形文字,有的认为可能是音节文字“哥巴文”)。

13世纪中叶的南宋宝佑元年(1253年),蒙古军在忽必烈的率领下兵分三路南征大理国,经木里到永宁日月和。忽必烈进入纳西族地区后,对当地部落首领先后授以“茶罕章管民官”、“茶罕章宣慰司”等官职,此是土司土官制度的雏形。1274年,元政权设置“丽江路军民总管府”,“丽江”之名从此始。1285年改置“丽江军民宣抚司”,宣抚司皆由麦良子孙承袭。从此,基本统一了“酋寨星列”的纳西地区各部落,并正式纳入了云南行省的行政区辖,加强了同内地的联系。

从1253年忽必烈灭大理国到清朝雍正元年(1723年)实施“改土归流”的470年间,元、明、清朝直接在纳西族地区推行中央王朝管辖下的世袭土司制度。

明代是纳西族历史上一个重要的发展时期。深得明王朝信任和倚重的丽江木氏土司采取较为开明的政策,不闭关自守,积极地引进中原汉族地区的生产技术和文化教育,广揽人才,将一些医生、教师、画师、佛、道教人士和开矿、冶炼、建筑、铜业、银业等方面的技术人才引进纳西族地区。这些汉族同胞后来都多与纳西族融合。木氏土司的开明政策促进了丽江纳西族地区各方面的发展繁荣,在经济生产方面,特别兴盛的是开矿业,木氏在丽江、木里、中甸、兰坪、维西等地大办银矿、铜矿、金矿、铁矿及盐井等,木氏因此成为云南省内最富有的一家大土司,《明史•土司传》中写到木氏时说:“产矿独盛,富冠诸郡”。木氏土司还重视兴修水利,促进了农业的发展;畜牧业也比较发达,出产名马,常作贡品。此外,木氏土司还很重视本家族内的汉文化教育,出现了以木公、木增为代表的木氏汉文学作家群。汉传佛教、藏传佛教、道教先后在纳西族地区得到传播和发展,产生了著名的融多种宗教文化于一体的艺术杰作“白沙壁画”等。

明代木氏土司还有较强的军事力量,不断地为明王朝征战效力,多次得到皇帝亲赐的“辑宁边境”、“诚心报国”、“西北藩篱”等嘉号。木氏也借机向北扩张势力,自天顺六年(1462年)开始向藏区用兵,到明末,其势力范围达木里、巴塘、理塘、康定及西藏昌都以南地区。木氏并迁移大批纳西人民到上述地区戎守,此后这些纳西人大都融合于藏族中。木氏所发动的频繁战争曾给藏、纳西等族民众带来灾难,但在这期间,两族的经济、文化交流也得到了长足发展,通过“茶马古道”所进行的贸易日益繁荣。木氏土司在川、滇地区推动和弘扬藏传佛教,特别是在促进噶玛噶举教派的繁荣方面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在当地藏族民众中赢得较高声望。

清朝雍正元年(1723年),丽江实行“改土归流”,朝廷委派流官任知府,降木氏土知府为通判。“改土归流”后,免除了土司的各种苛派,废除庄奴500 多户,2000多人,建立了封建地主经济。流官知府鼓励人民开垦荒地,兴修水利,使耕地面积大大增加。农业、手工业和商业都得到较快的发展。“改土归流”打破了木氏贵族垄断汉文化教育的局面,大力鼓励和支持民众学习汉文化,在城乡形成浓郁的学习汉文化的风气,使纳西族中产生了一批又一批能诗善文,熟悉汉文化的知识分子。另一方面,清廷以当时满汉的生活方式和儒家文化的伦理道德观衡量纳西族的社会生活和风土民情,强制性地在纳西族地区实行移风易俗,如废火葬,改革服装,强化封建家长制、包办婚姻制等,导致纳西族地区发生了重大的社会矛盾和文化变迁,加剧了传统文化的衰落。                                 

清末至民国初年之后,随着地主经济的发展,丽江纳西族地区产生了资本主义工商业。

在地主经济不断发展的前提下,商业资本也开始得到相应的发展。特别在抗日战争期间,东南沿海对外贸易中断,中缅交通被日本封锁,中印贸易空前活跃,丽江遂成为印、藏与内地贸易的枢纽。丽江城出现了拥有上百万元资金的纳西族商业资本家。在纳西族居住的地主经济区的手工业,特别是大研镇(今属古城区)的手工业比较发达,有铜、铁、木匠、皮匠、纺织、染业、泥瓦等十多种行业。1949年以前,丽江古城80%以上的人口,主要依靠手工业和商业谋生,在20世纪40年代曾有过独立的手工业者2500多人。

纳西族素有爱国内聚的优良传统。元代,纳西酋长麦良迎南征大理国的忽必烈军队于金沙江口,诚心内附,为使云南正式成为中央政府管辖下的一个行省作出了重要贡献。明太祖洪武年间,明大军进军云南后,纳西首领阿得“率众首先归附”,明王朝特赐其“木”姓,以示丽江木氏为天子的骨肉臣民,世守边陲,以为王朝之根基。近代以后,随着列强的不断侵略,内忧外患,民族危在旦夕,无数纳西儿女身处边陲,心思报国,纷纷奔赴前线,奋勇杀敌,为国家前赴后继,在1883年至1885年的中法战争中,数百名纳西官兵为国捐躯。

1915年12月25日,“反袁护国战争”在云南首先打响,在蔡锷、唐继尧等将领的倡议号召下,丽江纳西族人民为大义所昭,积极参加护国运动,向护国军输送了多达3420名青年,为反对复辟帝制奋战疆场,很多纳西战士血染沙场。1937年7月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成百上千的纳西健儿随滇军战斗在抗战最前线,纳西族子弟随滇军奔赴抗日前线,参加了台儿庄、中条山等重大战役,奋勇杀敌,视死如归。仅在台儿庄战役中,就有280多名纳西族官兵壮烈殉国。

1941年,为了支持长久抗战,丽江纳西族人民没有任何现代工程机械的条件下,用人力修成了丽江附近的白沙飞机场。1943年,为了中印“驼峰航线”的顺利通行,美军“飞虎队”在丽江设立“航空指挥站”,纳西族人民或修建电台、或修建房屋和其他军事工程,用实际行动支持了盟军的抗日斗争。

1936年4月,由任弼时、贺龙率领的中国工农红军第二方面军的一支部队北上抗日,到达丽江,受到纳西民众的热烈欢迎。1948年,在中共云南地下党组织领导下,纳西族人民在农村建立了“农民抗敌协会”等组织。1949年4月,由中共云南地下党领导的武装力量,解放了丽江邻县剑川,建立了滇西北第一个革命根据地。1949年7月1日,丽江宣告和平解放。人民自卫队经过整训,奉命改编为“滇西北人民自卫军第三支队”,其中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指战员都是纳西族。这支人民自卫军支队在党的领导下,英勇作战,为配合人民解放军主力部队解放云南作出了积极贡献。1950年春,人民解放军进驻丽江县。

1950-1951年,人民解放军四十二师由丽江进军西藏。丽江县成立援藏委员会,抽调民兵4889人,骡马500匹,组成运粮总队,从丽江或人背或马驮运大米180 710包到德钦。在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云南永胜、华坪、四川西昌等的战役中,很多纳西儿女参军参战,为新中国的解放事业做出了贡献。

家族组织普遍存在于纳西族中。家族由几户至若干户共尊一个始祖的血缘亲属组成。在丽江、维西、中甸等实行一夫一妻制的纳西族地区,家族依照父系血统而组成。丽江纳西族的家族关系有这样一些称呼:“丁吉”、“丁支”、“丁化”和“崇窝”。纳西人把父系亲族视为“骨”,母系亲族视为“肉”。“崇窝”之“窝”即来自父系亲族“窝阔”之“窝”,即父系亲族的根骨,“崇窝”即由一个男性远祖后裔组成的有血缘亲属关系的家族组织。在当代,由于社区的变迁发展和人口迁徙等原因,“崇窝”这一社会组织结构已变得松弛分散,一个“崇窝”一般分布在不同地区的村落中,已看不到一个“崇窝”的所有后裔集中在一个村的情况。由于“崇窝”繁衍发展后居住分散,很多成为远亲,相互间的关系纽带并不是那么紧密,因此现在很少有整个“崇窝”的共同活动。

现在纳西族家族组织中联系比较密切,有共同活动和起一些作用的是“丁支”,即由“崇窝”分衍出来的一个祖先的若干后裔构成的一个家户群,各个“支”或同一支家户之亲疏相距三、四代至10多代不等,其亲密关系程度以住同一个村或近邻村为条件,他们共尊一个近亲始祖,过去有共同的公地和山林,有由“崇窝”中委派的护林员。“丁支”还有共同的墓地;有的由“的支”又依远近亲疏关系分衍为若干家户群,亦各有自己的墓地,在同一天扫墓祭祖。过去,“丁支”有共同的祭天场(如果人多,可以分为若干祭天场),在一起祭天;有婚丧、起房盖屋等事时“丁支”成员互相帮忙,内部纠纷自行调解;涉外事情公推有威信的长者联系解决。族中公认的有威望长者可以主持祭天、祭祖,调解纠纷,主持分家等。

在古代,丽江纳西族曾有“梅、”、“禾”、“肆”、“尤”4个氏族,“梅”与“禾”东部方言区的纳西族多数属纳西古氏族“梅” “禾”两支后裔,西部方言区的纳西族多数属纳西古氏族“束”“尤”两支后裔。在丽江、维西等地的纳西族中,家族之上的氏族组织早已消失。

泸沽湖地区纳日人的亲族组织保持着比较古老的特征,家族有共同的始祖和家族名称;有共同的祭祖活动和公共墓地;有少量共有的家族公地;有类似家族长的人物——斯日俄米,个别家族的“斯日俄米”已成为世袭者;保留着同一家族聚居的血缘村落残余等。纳日人有母系家族组织“斯日”,后来母系家族逐渐分裂演变为母系家庭。到20世纪50年代前,“斯日”内部各家之间的经济联系已经不多。纳日人把母系氏族叫做“尔”,直至20世纪60年代,永宁纳日人的决大多数家户还能说出自己分别属于“西”、“牙”、“胡”、“俄”4个母系氏族。

明代纳西族木氏土司是自明太祖时起封授的世袭“土官知府”,实行嫡长子继承制。世代占有当地土地和民众,有很多庄园。民众则分为百姓和庄奴两种。百姓有人身自由,但要服各种劳役、兵役;庄奴则直接在木氏庄园中劳动。木氏土司以“官姓木,民姓和”来区分贵族和平民。土司府设“大把事”(分文武)、把事和通事等职,有称为“五虎十四彪”的大小头人。

明《太祖实录》中称纳西土司有“聚则为兵,散则为民”的军事制度。纳西土司在广大乡村和占领区实行一种军政合一的“拇瓜”(兵管)制度,“拇瓜”是纳西族明代木氏土司所制定的一种军事制度,按纳西语原意,可译为“兵管”。“拇”(muq)在纳西族古语中是“兵”的意思,在宁蒗县永宁等纳西语东部方言中,也有这个古词。历史上,纳西族的东西部方言区都实行过这种“拇瓜”军管制度。直到民国时期,永宁纳人土司机构中所设置的“谋(拇)瓜”,其职能与木氏土司的“木瓜”制度是相似的,主要负责战事,是进行军事管理的官员。这种“木瓜”制度是一种农村军政合一的政权组织机构,在军事上相当于“百夫长”,成为土司之下世袭的农村地区军政合一之首领。

1949年以前,永宁纳人(摩梭人)社会中存在着“司沛”(汉称贵族)、“责卡”(汉称百姓)、“俄”(汉称俾子,即奴婢)三个等级。 

“司沛”等级是从土司家族分裂出来的贵族集团。土司把全部耕地的三分之一分给斯沛等级占有,并允许他们占有水源、草场和山林,以及数量不等的俄和大量的畜群。斯沛等级对其占有的土地和牧场有稳固的占有权,可以世袭、转赠和出租,也可以在本等级内部买卖,但不得卖出斯沛等级之外,最高所有权仍属于土司。斯沛可以担任土司政权中的各种官职,享有很多特权,不论政治地位、经济状况如何变化,其贵族身份是世代不变的。当权的斯沛,还有审理案件、调解纠纷、进行超经济剥削的特权。一般的斯沛,也享有建住瓦房,穿绸缎和黄、红、蓝色衣服,不服劳役,不交钱粮杂派等优待。

“责卡”等级是由氏族公社成员演变而来的封建农奴。他们被束缚在封建份地上,世世代代在人格上依附于封建领主,向领主服劳役和交纳实物贡赋。责卡有内外之分,土司直接控制的称内责卡,由各个管人管理的称外责卡。内责卡以服劳役为主,外责卡以交纳实物贡赋为主。内责卡又有黑、花、白之分:凡在土司自营地中的八至十二块土地上服役的,称黑责卡;在二至七块地上服役的,称花责卡;在一块土地上服役的,称白责卡。外责卡除交纳实物外,一般服劳役数天,内外责卡的这份劳役,土司不准用钱赎取,只能雇人代役。

“俄”等级是由家庭奴隶、罪犯、外来民族和等级下降的责卡构成的。他们大部分属于土司、总管、堪布等当权斯沛占有,少数属于责卡等级中的头人和个别富裕的俄。俄等级的身份是世袭的。根据服役情况的不同,又分为白、花、黑三种。担任土司的基层官职的,称白俾子,一家之内只有男子或女子服役的,称花俾子,全家男女都服役的,称黑俾子。俄是按性别世袭的;即男子为俄的家庭,其后代男子全都是俄;女子为俄的家庭,后代女子全都是俄;男女均系俄的家庭,则后代所有男女一律是俄。但不服役的男子或女子,实际上还是主子的俄,主子需要时,仍可抽调他们去短期服役。个别俄经主子允许,可用钱赎免自身的劳役,然而既不能延及子女,更不能改变整个家庭的等级地位,其子女成年后,必须承袭服役,仍然是主子的俄。

除少数单身俄外,俄等级有自己的家庭和少量的财产,有一定的人身自由和权利。他们一般占有主子给予的一架左右耕食地(架,是宁蒗、盐源一带纳西族计算土地面积的单位,实际面积相当于二至四亩。新中国成立后,有的地区每架以二亩计算,有的地区以二点五亩计算。),多的不超过三架。纳西语称“厚垮鲁布”,意为“一碗稀饭的土地”。但大多数俄通过抵押、租佃等方式另外获得了土地,并占有房屋和数量不等的牲畜、农具。俄除非绝嗣或犯重罪,主子一般不能侵占他们的财产。主子有权将俄转赠、陪嫁、交换和出卖,却不能任意杀戮。蒗蕖土司较永宁更暴戾,曾杀害过逃跑和反抗他的百姓与俄。俄在服完规定的劳役之后,可以到外地赶马经商,若得到土司的信任,还能担任基层官职。由此可见,俄等级具有半奴隶半农奴的性质。

宁蒗纳西族三个等级之间,有比较森严的界限。斯沛等级享有永远保持等级身份的特权,再穷都是斯沛。责卡和俄等级,只能下降,不能上升。责卡再富也不能升为斯沛;俄即使发了财,做了官,仍不能晋升为百姓等级。

永宁纳人的土司一职是世袭制,由长子承袭。而堪布和总管两职,则由土司的兄弟或土司的血缘近亲担任,分别行使宗教和日常行政权力。土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为土知府,土司之下设总管一名,把事数名。

 (摘自《民族问题五种丛书》之《中国少数民族》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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