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四川乐山市人民政府在成都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峨眉山茶”被国家质检总局批准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国家质检总局科技司副巡视员裴晓颖,省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刘云夏,乐山市人民政府市长蒋辅义等出席新闻发布会。
会上,裴晓颖宣读国家质检总局《关于批准对峨眉山茶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并代表国家质检总局向乐山市人民政府授牌。乐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方为加就峨眉山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历史渊源、文化内涵、现实状况以及峨眉山茶获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情况作了新闻发布。
新闻背景:
2009年12月31日国家质检总局以2009年第141号公告批准“峨眉山茶”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峨眉山茶属绿茶类,是乐山市境内特定的地理标志环境栽培种植和以独特的加工方式所生产出的独具地方特色的扁形特种绿茶,具有扁平直滑、嫩绿油润、清香高长、鲜醇甘爽的品质特征。它的保护范围为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五通桥区、沙湾区、金口河区、峨眉山市、犍为县、井研县、夹江县、沐川县、峨边彝族自治县、马边彝族自治县共11个县(市、区)现辖行政区域。(四川省质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