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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师范学院

来源:[诚邀英才] 发布时间:2010-03-30 字体显示:   点击次数:

漳州师范学院是福建省重点建设的省属全日制本科院校,座落在历史文化名城、闽南开放城市----漳州市。
学院前身是创办于1963年的福建第二师范学院,1986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复办福建第二师范学院,并更名为漳州师范学院,与福建师范大学形成福建省 “一南一北”的本科教师教育格局。1992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00年顺利通过国家教育部首批师范院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03年增列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08年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09年以唯一一所两轮满票的成绩通过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专家评审,获教育硕士授予权。
学院现有校园占地面积1731.59亩,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181万元,馆藏纸质图书144万册,电子书刊128.8万册。现有专任教师1008人,其中高职称367人,博士171人、硕士437人,另有外聘教师154人。学院现有16个教学单位,45个本科专业,12个硕士点。学院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在校全日制本科生17769人、硕士研究生292人,成教生3571人。学院现有2个省级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高校人文社科基地,6个省级重点学科。学院建立了邓小平理论研究所、闽台文化研究所、教育科学研究所、应用心理研究所、应用技术研究所、老年学研究所等26个研究所。
目前,学校正全面实施“十一五”事业发展规划,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以教育创新为指导,以内涵发展为主题,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努力把我校建设成一所特色鲜明,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师范大学。
单位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
单位网址:http://www.fjzs.edu.cn/
联系人:吴鑫源
联系电话:0596-2591337
传真:0596-2591337
电子邮件:rscwxy337@fjzs.edu.cn


高层次人才岗(职)位需求信息表


序号

岗(职)位名称

条件要求

提供待遇(包括年薪、工作、生活条件等)

引进方式

引进渠道

需求专业及方向

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务

业绩、能力及经历等其他要求

全职

兼职

项目合作

海外

国内

1

教学科研

编辑出版※、新闻学※、传播学※

博士或教授

详见漳州师范学院主页招聘信息栏(下同)

详见漳州师范学院主页招聘信息栏(下同)

2

教学科研

播音主持※

硕士、副教授以上

3

教学科研

日语语言文学※

博士或副教授以上

4

教学科研

英语语言文学※

博士或副教授以上

5

教学科研

近代史纲要

博士或教授

6

教学科研

政治学

博士或教授

7

教学科研

行政管理

博士或教授

8

教学科研

民商法※

博士或教授

9

教学科研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博士或教授

10

教学科研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博士或教授

11

教学科研

思想政治教育

博士或教授

12

教学科研

统计学(本科为统计学或应用数学)※

博士或副教授以上

13

教学科研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博士或教授

14

教学科研

国民经济学

博士或副教授以上

15

教学科研

金融学※

博士或副教授以上

16

教学科研

国际贸易学※

博士或副教授以上

17

教学科研

自然地理学※

博士

18

教学科研

人文地理学※

博士

19

教学科研

劳动经济学※

博士

20

教学科研

社会保障※

博士

21

教学科研

旅游管理※

博士或硕士、副教授以上

22

教学科研

人力资源管理※

博士或硕士、副教授以上

23

教学科研

市场营销※

博士或硕士、副教授以上

24

教学科研

财务管理※

博士或硕士、副教授以上

25

教学科研

教育学原理

博士、副教授或教授

26

教学科研

基础心理学

博士、副教授或教授

27

教学科研

课程与教学论

博士、副教授或教授

28

教学科研

数学※

博士或教授

29

教学科研

数学课程与教学论

博士或教授

30

教学科研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及相近专业※

博士或副教授以上

31

教学科研

电机与电器※、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博士或硕士、副教授以上

32

教学科研

物理课程与教学论※

博士

33

教学科研

信号与信息处理※、电路与系统※、通信与信息系统※

博士或教授

34

教学科研

凝聚态物理、光学※、无线电物理※、理论物理

博士或教授

35

教学科研

环境工程※

博士

36

教学科研

环境科学

博士

37

教学科研

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工程、化学工艺、应用化学专业,熟悉石油化工)

博士

38

教学科研

化工过程机械※(化工机械自动化控制)

博士

39

教学科研

有机化学

博士

40

教学科研

分析化学(熟练掌握GC-MS、HPLC-MS、ICP-MS的使用与维护)

博士

41

教学科研

园艺学(果树、蔬菜方向)

博士、教授

42

教学科研

食品科学与工程

博士、教授

43

教学科研

细胞生物学

博士、教授

44

教学科研

城市规划与设计※

博士或副高以上

45

教学科研

体育教育训练学※(篮球、排球、田径、武术、体操专项)

博士

46

教学科研

音乐学(音乐理论)※

博士

 

附:漳州师范学院2009-2010学年引进人才优惠政策

引进人才到我院工作的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内待遇如下:
(一)学术带头人(年龄在45周岁以下,科研成果突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
1、提供住房补贴总额为人民币28万元(含福建省引进人才住房补贴款9万元),按月付给(如需购买商品房,首付款可采用借款方式向学院借支,总数不超过住房补贴总数的1/3,并以住房补贴冲抵,余额按月付给);安家费人民币10万元,按月付给。
2、享受正常国家工资及院内教授岗位津贴。
3、科研启动费文科人民币8万元、理科人民币12万元、工科人民币18万元,经费按我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报支。
4、家属为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且要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的学位者可调入我院工作。
(二)教授:(年龄45周岁以下)
1、提供住房补贴总额为人民币22万元(含福建省引进人才住房补贴款9万元),按月付给(如需购买商品房,首付款可采用借款方式向学院借支,总数不超过住房补贴总数的1/3,并以住房补贴冲抵,余额按月付给);安家费人民币8万元,按月付给。
2、享受正常国家工资及院内教授岗位津贴。
3、科研启动费文科人民币4万元、理工科人民币5万元、经费按我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报支。
4、家属为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且要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的学位者可调入我院工作。
(三)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40岁周岁以下)
1、提供住房补贴总额为人民币22万元(含福建省引进人才住房补贴款7万元),按月付给(如需购买商品房,首付款可采用借款方式向学院借支,总数不超过住房补贴总数的1/3,并以住房补贴冲抵,余额按月付给);安家费人民币8万元,按月付给。
2、享受正常国家工资及院内教授岗位津贴。
3、科研启动费文科人民币4万元、理工科人民币5万元、经费按我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报支。
4、家属为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且要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的学位者可调入我院工作。
(四)紧缺专业的博士、博士后:(40岁周岁以下)
1、提供住房补贴总额为人民币8万元,按月付给(如需购买商品房,首付款可采用借款方式向学院借支,总数不超过住房补贴总数的1/3,并以住房补贴冲抵,余额按月付给)。依据当年度《福建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经福建省人事厅资格认定后,由省外、海外引进到我校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每月800元的生活津贴(发满5年)及住房补助7万元。
2、博士安家费人民币3万元,按月付给;博士后安家费人民币4万元,按月付给。
3、享受正常国家工资及院内副教授岗位津贴。
4、科研启动费文科人民币4万元、理工科人民币5万元,经费按我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报支。
5、家属为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且要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的学位者可调入我院工作。
(五)紧缺专业的具有硕士学位的副教授:(40周岁以下)
1、提供住房补贴总额为人民币7万元,按月付给(如需购买商品房,首付款可采用借款方式向学院借支,总数不超过住房补贴总数的1/2,并以住房补贴冲抵,余额按月付给)。依据当年度《福建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经福建省人事厅资格认定后,由省外、海外引进到我校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每月800元的生活津贴(发满5年)及住房补助7万元。
2、安家费人民币2万元,按月付给。
3、享受正常国家工资及院内副教授岗位津贴。
4、科研启动费文科人民币0.8万元、理科人民币1.5万元、工科人民币3万元,经费按我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报支。
5、家属为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且要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的学位者可调入我院工作。
(六)非紧缺专业的博士、博士后:(40岁周岁以下)
1、博士安家费人民币3万元,按月付给;博士后安家费人民币4万元,按月付给。
2、享受正常国家工资及院内副教授岗位津贴。
3、科研启动费文科人民币4万元、理工科人民币5万元,经费按我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报支。
4、依据当年度《福建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经福建省人事厅资格认定后,由省外、海外引进到我校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每月800元的生活津贴(发满5年)及住房补助7万元。
(七)依据当年度《福建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经福建省人事厅资格认定后,由省外、海外引进到我校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每月800元的生活津贴(发满5年)及住房补助(两院院士为20万元;我校聘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为9万元;具有博士学位或我校聘任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为7万元)。若福建省对引进人才有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八)以上所有引进人才的待遇,均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个人缴纳个人所得税。
备注:1、夫妻双方均属引进人才的,住房补贴以高的一方享受,另一方不再享受住房补贴且安家费减半发放。
2、安家费包含搬迁费。
3、以上各类引进人才中,如特别优秀的人才,待遇及家属条件可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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