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大凡(1906.10--1993.1.15)别名陈庸。辽宁北镇人。1931年“九·一八”事变前,先后任呼海铁路电报领班、列车长、海伦站站长。“九·一八”事变后,毅然弃职投入抗日斗争的行列。1932年4月被马占山任命为绥滨县县长。之后,他组织并领导绥滨县抗日人民自卫军。后扩大为黑龙江省抗日人民自卫军,任司令。1933年春,在绥滨县中兴镇与日军激战两天,受重伤后到苏联治疗。同年冬伤愈后回到北平(今北京),在中国共产党地下组织的领导下,参加北平抗日救亡工作。曾参加过反帝大同盟、北平东北义勇军、抗日大同盟等组织,任执行委员等职务。193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6年12月“西安事变”后,参加组织国内和平促进会,并组织东北人民抗敌会,参加东北14个团体组成的东北人民抗日救国联合会(简称“东联”)。抗日战争时期,先后任平西游击队(即国民抗日军)党的中心队委委员、一纵队副总队长、军政委员会委员,晋察冀军区六分区军事代表兼军政分校校长,军区独立一旅一团政委,旅政治部主任、军分区参谋长、军区特务团政委,军区政治部民运部副部长,晋察冀边区政府粮食局局长、工商局局长。抗战胜利后,奉令到东北工作,历任黑龙江省政府主席、中共黑龙江省工作委员会委员、兼北安铁路局局长,东北民主联军驻中国长春铁路管理局军事代表,东北铁路总局副总局长、总局党委委员,济南铁路局局长、局党委委员,1953年5月调任国家铁道部行车安全监察室主任。1955年开始病休在家。“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到迫害和诬谄。1980年中共铁道部党组决定,为其彻底平反、恢复名誉。同年离职休养,按副部级待遇。1993年1月15日于北京病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