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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旗的由来及演变(组图)

   

中国国旗的由来及演变(组图)

2012-02-14  文静1961

   

       国旗为代表主权国家的旗帜,是西方主权国家出现后的产物。国旗在中国历史上,是直到清晚期才开始颁布正式的、现代意义的国旗。16世纪前,尚不存在“民族国家”或“主权”的概念,所以没有象征民族主权国家的国旗。中国与西方列强密切接触是在19世纪晚清代时期,因发现在外交场合无旗帜代表中国,在窘迫的情况下,清朝政府才开始颁布正式的、现代意义的国旗。中国历史上,清朝和中华民国时期一共使用过三种国旗,分别为黄龙旗、五色旗和青天白日满地红旗。此外,从清末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中国局势动乱,一些割据或傀儡政权,也称本身是“中央政府”,亦设有各自的“国旗”。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规定五星红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

 

   

                   三角黄龙旗(1862-1890)                                                                                 黄龙旗(1890-1912)

       中国封建时代一般认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诗经·小雅·北山》),历代皇朝既没有也不需要国旗。黄龙旗作为中国正式确立的第一面国旗,是在清朝晚期出现的。1840年鸦片战争后,随着西方列强的侵入,原来闭关自守的清王朝同各西方列强的交往日益增多。李鸿章在同西方列强谈判、签约、通商、互派外交人员等外交活动中,看到西方列国庄严悬挂国旗,而中国却无旗可挂,深感有失“天朝威仪”。于是上奏慈禧太后,提出在外交场合中需要有代表大清国的旗帜,请求颁制国旗。慈禧就命李鸿章负责设计图案。经过多方征集筛选,李鸿章上呈了八卦旗、黄龙旗、麒麟旗、虎豹旗等多种方案,供慈禧太后选定,1862年决定使用黄龙旗为大清国旗,当时的黄龙旗是三角形的,直至1881年(光绪七年)9月,在英国定购的“扬威”、“超勇”两艘巡洋舰回国后,由于三角形的旗与西方各国军舰上的国旗皆不相同,为和国际接轨,李鸿章经清廷批准制定了北洋水师军旗的质地、章色,并将黄龙旗改为长方型。旗为羽纱质地,正黄色,用羽纱镶嵌青色五爪飞龙,龙头向上,分为大小四号,头号横长1丈5尺6寸,宽1丈6寸5分;二号横长1丈3尺9寸,宽9尺5寸;三号横长1丈1尺5寸,宽7尺6寸;四号横长9尺6寸,宽6尺三寸。军旗提督用五色长方旗,诸将用三色长方旗,上角饰以锚形。并于1888年(光绪14年)《北洋海军章程》颁布与确定本为海军旗的“黄底蓝龙戏红珠图”为大清国旗(俗称“黄龙旗”)。

       黄色及龙都是大清皇帝的象征,以黄龙旗做为国旗有“朕即国家”的意思。而据五行学说,认为中央属土,黄色。以黄色代表中国。黄龙旗在1912年1月10日,清朝政府被推翻后由五色旗取代。而在1917年7月1日,发生“张勋复辟”事件。张勋、康有为等迎清朝末帝爱新觉罗·溥仪出御太和殿,改民国六年为宣统九年。张勋受命为议政大臣、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黄龙旗又在北京城出现。此次复辟仅历时十二天即告结束。1917年7月12日,段祺瑞率军入京,张勋遁入荷兰使馆,爱新觉罗·溥仪再次退位。黄龙旗又被废除。

五色旗(1912-1928)

       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于1912年1月成立。孙中山任临时大总统,孙中山虽倡导使用青天白日满地红旗为中华民国国旗,但五色旗原为清朝海军一二品的官旗,革命党革命时期江苏、浙江、安徽等省多用此旗。因此五色旗在当时国民心中具有崇高地位,各界一致认同五色旗为中华民国国旗。青天白日满地红旗则被定为海军旗。1912年1月10日,临时参议院通过专门决议,使用五色共和旗(或称五色旗)作为国旗,含“五族共和”之义。同时通过的还有十八星旗为陆军旗。1913年(民国二年),青天白日满地红旗为海军旗。除了上述三种使用上较普遍的旗帜外,其他地区亦使用其他的旗帜。此时五色旗亦被用作海军舰艏旗。

       五色旗由红、黄、蓝、白、黑组成,分别象征中国汉、满、蒙、回(穆斯林)、藏五大民族。另有一说五色旗是根据清朝的五色官旗改变而成。而此五色也是五行学说代表五方的颜色。五色旗由于产生于革命时期,对当时民众影响很大,在国民心中具有崇高地位。正是因为这样,它又被当时各军阀所利用,托革命之名,成为笼络人心的工具。最后其中国国旗的地位于1928年(民国十七年)12月17日,国民党北伐成功后,被青天白日满地红旗取代。1935年后的各种政权不再采用五色旗(除了附日的傀儡政权外)。在民国政府废除五色旗后,五色旗变成了抗日战争时期亲日政府的代表旗帜,伪满洲国“国旗”就是由五色旗衍生设计外,其他像“冀东防共自治政府”、北平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华北政务委员会前身)或南京的“中华民国维新政府”等政权都采用五色旗为基本元素。

青天白日满地红旗(1929-1949)

       青天白日满地红旗由“中华民国国父”孙中山提议,将陆皓东设计之青天白日旗置于红底旗帜的左上角而来,经国民政府立法定为国旗,并在北伐征战结束后颁行全国。《中华民国宪法》于第一章总纲第6条明定“中华民国国旗定为红地,左上角青天白日。” 青天白日满地红旗采用蓝、白、红三色。“青天”象征中华民族光明磊落、崇高伟大的人格和志气;青色象征自由,也代表民族主义。“白日”象征光明坦白、大公无私,指示人们要有光明洁白、毫无污点的纯正心地与思想;白色象征平等,也代表民权主义。“红地”象征革命党的热血,指示人们要有牺牲奉献、勇敢奋斗的精神;红色象征博爱,也代表民生主义。

      1949年6月15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筹备委员会(简称筹备委员会)在北平正式成立,该会的筹备工作包括制定中国的新国旗,并指定由筹备会的第六小组负责。这个小组的成员有16人,他们是:马叙伦、叶剑英、张澜、郭沫若、陈嘉庚、马寅初、蔡畅、李立三、张奚若、廖承志、田汉、郑振铎、欧阳予倩、翦伯赞、钱三强、沈雁冰。1949年6月16日,筹备委员会的首次会议上,决定成立拟定国旗、国徽、国歌方案小组,并向中国全国发出征稿启事。1949年7月14日至8月15日,《人民日报》、《解放日报》、《新华日报》等国内各大报刊刊登了筹备委员会征集国旗图案的启事。一个月后,筹备委员会共征集到来自全国各地,港澳及海外地区寄来的应征图案3012幅。1949年9月开议时,审核通过的共有38幅,最后敲定8幅国旗样式作为备选国旗。当时最受欢迎的是以红底配上黄星,以及一条代表黄河的黄条而成。红底与黄星为征求新国旗设计稿的必备基本要素,黄星代表共产党或中国人民。但部分人士认为,中国并非只有黄河一条大河而已,于是衍生出另外两个草案:二黄条代表黄河、长江,三黄条代表黄河、长江、珠江。但张治中向毛泽东表示,黄条分割红地,如同国家被分裂,应另选作品。接下来选中了五星红旗。

五星红旗(1949至今)

       五星红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在1949年7月由曾联松设计。其中红色象征革命;五星呈黄色,有象征中国人为黄种人之意。大星代表中国共产党,四颗小星代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民族资产阶级(即原“士、农、工、商”之所谓“四民”,但依共产主义意识形态,顺序被改为“工、农、士、商”)。四颗小星环拱于大星之右,并各有一个角尖正对大星的中心点,象征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人民大团结和人民对党的拥护。由上海人曾联松所设计的五星红旗,原本的构想主要是表现出中国四个主要社会阶级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团结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但由于五颗星自上而下排列,似乎隐含阶级地位之分,于是改为环绕大星的设计,并在大星中加入了锤子与镰刀的标志。后来将锤子与镰刀删除,因为一来认为五星红旗中大可不必出现镰刀、斧头,一颗大星就代表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来这样与苏联国旗太相似;三来考虑既已用四颗小星表示工、农、士、商平等,若再加入工人与农民的象征物,似乎又变得不平等了。国旗就此定案。在全国政协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五星红旗获得毛泽东主席,周恩来总理和会议代表一致通过,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的国旗。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成立,第一面五星红旗在北京天安门广场升起,标志着五星红旗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

       中国不同时期政权的旗帜

 

             

          中华帝国旗帜

       中华帝国旗帜    1915年12月,大总统袁世凯将中华民国更改国号为中华帝国,并于12月12日加冕登基为皇帝,将民国五年(即1916年)改为中华帝国洪宪元年,史称洪宪帝制,废五色旗,改为中华帝国旗。但此举遭到大部份中国人民反对,蔡锷等人组织护国军群起讨伐,最后袁世凯于1916年3月22日宣布取消帝制,结束中华帝国。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旗帜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旗帜 第一次国共合作失败,由中国国民党主政的中华民国国民政府采取军事围剿的方式,不断攻打中国共产党的若干根据地。为抵御国民政府的军事打击,以及加深其红色革命之探索与实践,中共遂仿效苏联的建国模式,以江西瑞金为首都,于1931年11月7日成立名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苏维埃性质的国家形式政权组织,后结束于1937年9月22日。

       

           伪满洲国旗帜

       伪满洲国旗帜     1932年3月9日,在当时已被侵华日军占领的满洲地区,日本军部策划的满洲国在长春正式成立,年号大同,改长春为“新京”。清朝末代皇帝爱新觉罗·溥仪为政府执政,郑孝胥为首任国务总理。当时的旗帜参照了革命时期的五色旗,改变而成。1934年3月1日,“满洲国”正式更名为“满洲帝国”,溥仪改任“皇帝”,年号为“康德”,仍然沿用原样式的旗帜。伪满洲国国旗,由红蓝白黑黄组成。在旗面的左上方的四色条纹中,红色代表大和族,蓝色代表汉族,白色代表蒙古族,黑色代表朝鲜族。旗的底色黄色代表满族,象征著五族协和,四个民族在满族的统治下联手建立伪满洲国。这种排列方式也表明了各民族的地位的不平等。实际上,满洲国是日本操纵的傀儡政权,假借其名用来巩固其对东北三省统治的工具。1933年2月24日公布的伪满洲国国务院布告中所示,五色旗中,青色代表东方,红色代表南方,白色代表西方,黑色代表北方,黄色代表中央,寓意以中央行政统御四方。

 

中华共和国旗帜

       中华共和国旗帜    1933年11月20日,闽变爆发,在福州的“生产人民党”及“第三党”举行“中国全国人民临时代表大会”,决议成立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推李济深、陈铭枢、陈友仁、蒋光鼐、蔡廷锴、方振武、黄琪翔等十一人为政府委员,并宣布最高权力机构为农工商学兵代表大会。22日“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宣布成立,以李济深为政府主席,陈友仁为外交部长,蒋光鼐为财政部长,李济深兼军事委员,任何公政为福建省长。改年号为“中华共和国”元年。更改国旗为上红下蓝,中嵌黄色五角星。最后在南京国民政府压境下瓦解,由成立至解散只有53天。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旗帜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旗帜    1937年12月14日,侵华日军中的华北方面军所扶植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在北京成立,统辖平津和华北等地区。初期采用五色旗,后期将五色旗加上火把及字句。1940年汪精卫成立南京国民政府后便被解散,改为华北政务委员会。1938年3月28日,侵华日军中的华中派遣军所扶植的中华民国维新政府初期采用五色旗,后期再将五色旗加上火把及字句。后来于1940年3月和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并入汪精卫的南京国民政府。

 

 伪蒙疆政权旗帜

       伪蒙疆政权旗帜    “蒙疆联合自治政府”于1939年9月合并“察南自治政府”、“晋北自治政府”、“蒙古联盟自治政府”三傀儡政权成立,以德穆楚克栋鲁普为主席,李守信、夏恭、于品卿为副主席,制定以下国旗,并用成吉思汗作为年号。1941年8月4日改名“蒙古自治邦”。

       汪精卫伪政权旗帜     1940年至1945年间,日本侵略军扶持的汪精卫政权,初期在青天白日满地红旗上方加上三角黄旗,后于1943年2月3日(民国三十二年)将上方之三角黄旗废除,改用青天白日满地红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天安门前的五星红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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